剑河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召开
9月26日,剑河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召开。县人大常委会主任龙景灿,副主任杨刚、宋芳静、吴光平、龚祥富等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出席会议。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县监察委员会主任杨光秀,副县长杨兴峰,县法院院长杨彬、县检察院检察长黄卡铁,县直有关部门负责人,不是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的乡镇人大主席,部分县人大代表列席会议。
会议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对审计工作作出的重要指示精神、《贵州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条例》,听取和审议了县监察委员会关于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工作情况的报告,县人民政府关于2024年财政决算(草案)的报告、关于2024年度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情况的报告、关于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情况的报告、关于城乡市场监督管理工作情况的报告,以及县人大常委会专题调研组有关调研报告,表决通过有关决议决定及人事任免事项,对全县农村饮水安全保障工作开展专题询问。
会议强调,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有关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依法履行监督职责,持续强化财政预算决算和审计监督,确保公共资金安全高效运行。要全力深化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聚焦风险漏洞强化源头治理,防微杜渐,切实推动集中整治工作取得更好实效。要紧盯食品、药品、特种设备、工业产品等市场监管重点领域,健全完善制度机制,加大执法力度,强化全链条监管,着力构建市场监管新格局。要坚持正确监督、有效监督、依法监督,更好发挥人大制度优势,确保中央和省委、州委、县委决策部署高效落实。
会议要求,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深化思想认识,以对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抓紧抓实饮水安全保障。要在巩固提升饮水安全保障能力、强化水源保护与水质安全、健全长效运行管护机制上持续发力,全力补齐农村饮水安全短板弱项,以实际行动回应人民群众“喝上好水”的期盼,持续筑牢农村饮水安全屏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