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义市绥阳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任免名单
9月26日,绥阳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召开。会议表决通过了县人大常委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农田水利条例》《贵州省农村供水条例》执法检查报告的审议意见(草案)。会议测评通过了《县人民政府关于办理县十八届人大四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情况的报告》。
会议表决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免案,并颁发了任命证书,新当选人员进行了宪法宣誓。
公告一:
绥阳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决定任免名单
(2025年9月26日绥阳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
决定任命:
丁昌永为绥阳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决定免去:
杜远东的绥阳县交通运输局局长职务。
绥阳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5年9月26日
公告二:
绥阳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任命名单
(2025年9月26日绥阳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
任命:
以下21名同志为绥阳县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任期5年,期满后职务自然免除。
龙惠祺 叶文文 向光勇 刘飞 李光杰 李静 杨陈美 杨顺 吴天雪 何再明 何波 余忠潘 张令 张泽锐 陈欢 陈雪东 胡勇 夏水平 梁红丽 梁银会 童彤
绥阳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5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