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隆县第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召开
10月24日,晴隆县第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在县人大五楼会议室召开。县人大常委会主任罗雄,副主任周兴峰、陈辞、魏晓红、宋聚彬、杨黎明出席。县政府副县长杨雄,县监察委员会主任谭云疆等列席。魏晓红主持会议。

会议现场
会议应到常委会组成人员30名,实到26名,符合法律规定。
会议听取、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县人民政府关于退役军人事务工作开展情况的报告、关于县域医疗共同体建设推进工作情况的报告、关于树种结构调整工作开展情况的报告,县监察委员会关于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工作情况的报告,县人民法院关于案件质量提升工作开展情况的报告,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人大评议意见整改落实的报告。
会议决定免去刘坤权同志晴隆县自然资源局局长职务;胡磊同志晴隆县司法局局长职务。
免去熊昌隆同志晴隆县人民法院审判员、大厂人民法庭副庭长职务。
会议决定任命刘坤权同志为晴隆县司法局局长;胡磊同志为晴隆县自然资源局局长。
罗雄为新任命同志颁发任命书。

宪法宣誓
本次新任命同志和晴隆县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当选的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杨黎明同志进行宪法宣誓。
会议要求,县退役军人事务工作要筑牢服务保障根基,提升退役军人获得感;县域医疗共同体建设推进工作要聚焦建设目标,确保各项目标落地见效;树种结构调整工作要科学调整结构,构筑生态安全屏障;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工作要压实政治责任,推动集中整治工作走深走实;案件质量提升工作要精准发力提质增效,守牢办案安全生命线;人社工作要巩固整改成果,建立长效机制。
会议要求,调整到新岗位的同志要从讲政治的高度,把思想统一到县委决策部署上来,尽快进入角色,努力在新的岗位上创造更加辉煌的业绩。(县融媒体中心记者:黄丙凤 摄影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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