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远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召开
11月27日,镇远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召开。县人大常委会主任黄朝银,副主任何昌平、卢晓清、肖成宪、龙向友、高邦超、黄作久,县人大常委会委员出席会议。会议由黄朝银主持。

会议传达学习了中国共产党贵州省第十三届委员会第八次全体会议公报,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政府整改落实县人大常委会关于《贵州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贯彻实施情况、镇远县文物保护和利用工作情况、全县辣椒天麻特色农业产业发展情况、全县2025年上半年国民经济计划和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审议意见的情况报告,县人民检察院整改落实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全县刑事执行检察工作情况的审议意见的情况报告。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关于2024年县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县“十四五”规划纲要完成情况、全县政府债务管理情况等报告,县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庭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以及县人大常委会调研组相关工作调研报告,县审计局、县应急局、县医保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4个被评议单位工作自查自评报告和县人大常委会工作评议组调研报告。
会议对县人民政府各专项工作报告进行了满意度表决,还表决通过了有关人事事项。
会议强调,要坚持党的全面领导,不断增强贯彻落实全会精神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以实际行动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要持续完善人大监督手段和方法,不断增强监督刚性与实效,督促“一府一委两院”依法履职尽责、切实改进作风,助力县委决策部署落地落实见效。要统筹推进各项工作确保如期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系统谋划2026年度工作,做好年度工作成效总结,推动民生实事落地见效,为明年工作开好局、起好步做好铺垫。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杨顺金,县人民政府副县长李邦彪、县人民法院院长王树江,县人民检察院代理检察长文瑾,县监察委员会、县直有关部门负责同志,乡镇人大主席及部分县人大代表列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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