湄潭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召开
11月26日,湄潭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召开。县人大常委会主任袁朝辉,副主任叶大祥、龙卫东、吴贤华、杨秀军、李魁寿以及县人大常委会其他组成人员出席会议。副县长张修德,县政府党组成员廖景宇,县人民法院院长易大刚,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高旭东,县监委相关负责人,各镇人大主席、各街道人大工委主任等列席会议。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关于县十七届人大五次会议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县人民法院关于访源治理工作情况报告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报告、县人民检察院关于行政检察工作情况报告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报告、县人民政府关于2024年度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突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县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议湄潭县2025年财政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议案、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守则(修订草案)、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关于接受个别委员申请辞去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委员职务请求的议案。

经分组审议后,会议测评了相关报告,测评结果均为满意;投票表决了县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湄潭县2025年财政预算调整方案的决议(草案)、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守则(修订草案)。会议还宣读了有关人事任免议案、报告,对拟免职人员进行了投票表决,听取了拟任职人员所作的任职承诺,并对拟任职人员进行了投票表决。

袁朝辉等与会领导为新任职人员颁发了任命证书,新任职人员向宪法庄严宣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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