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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江县人大常委会任免职决定

发布时间:2025年12月25日 打印本页 关闭 【字体:

从江县人大常委会任免职决定

(2025年12月24日从江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九次会议通过)

决定任命:

韦锦明为从江县应急管理局局长;

唐琪为从江县医疗保障局局长。

决定免去:

潘祖鹏的从江县应急管理局局长职务;

杨林吉的从江县医疗保障局局长职务。


从江县人大常委会任免职决定

(2025年12月24日从江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九次会议通过)

任命:

张加波为从江县监察委员会委员。

免去:

汤恩琪的从江县监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从江县人大常委会任免职决定

(2025年12月24日从江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九次会议通过)

任命:

吴巧霞为从江县人民法院副院长。

免去:

石林的从江县人民法院副院长职务;

吴开中的从江县人民法院下江人民法庭副庭长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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