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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贵州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贵州省养老服务条例》《贵州省老年教育条例》《贵阳市城镇居住区配套养老服务设施建设管理规定》实施情况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6年03月03日 打印本页 关闭 【字体: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老龄工作的重要论述,推动市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进一步宣传和贯彻实施老年人权益保障相关法律法规,助推全市老龄事业高质量发展,不断增强老年人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贵阳市人大常委会将于2026年3-6月对全市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贵州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贵州省养老服务条例》《贵州省老年教育条例》《贵阳市城镇居住区配套养老服务设施建设管理规定》情况进行检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的有关规定,现予公告,欢迎广大市民通过来信、来电或登录贵阳人大网点击“公众参与”中的“公众建议”栏目提出意见和建议。截止时间为2026年3月31日。

通信地址:贵阳市观山湖区市级行政中心贵阳市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邮政编码:550081

电    话:0851-87988435(传真)

网    址:www.gysrd.gov.cn       

贵阳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

2026年3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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