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盘水市人民政府2026年立法工作计划出炉
近日,经市委、市人民政府同意,《六盘水市人民政府2026年立法工作计划》公布,详情如下:
六盘水市人民政府2026年立法工作计划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六盘水市人民政府起草地方性法规草案和制定市政府规章程序规定》(六盘水市人民政府令第23号),制定六盘水市人民政府2026年立法工作计划。
一、立法工作安排
(一)立法项目(1件)
拟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的地方性法规项目1件,即《六盘水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条例(草案)》,由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牵头起草。
(二)预备立法项目(3件)
1.拟做好立法前期调研和论证工作,待立法条件成熟时提请审议的地方性法规项目1件,即《六盘水市中心城区集中供热管理条例(草案)》,由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牵头起草。
2.拟做好立法前期调研和论证工作,待立法条件成熟时提请审议的市政府规章项目2件,即:《六盘水市人工影响天气安全管理规定》,由市气象局牵头起草;《六盘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牵头起草。
二、工作要求
(一)加强党对立法工作的领导
坚持把党的领导贯彻落实到立法工作的全过程各方面,严格落实请示报告制度,立法工作中的重大决策、重大事项、重要情况及时按照程序请示报告。
(二)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
坚持科学立法,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强立法项目的前瞻性研究,增强立法的针对性、适用性、可操作性。坚持民主立法,切实把全过程人民民主贯彻到立法的各环节各方面,拓宽人民群众有序参与立法的途径和方式。坚持依法立法,确保立法权限合法、程序合法、内容合法。
(三)切实提高立法工作质效
牵头起草部门要高度重视立法工作计划的执行,认真履行起草工作职责,抓紧制定立法工作方案,细化明确进度安排和阶段任务,扎实做好调研论证、意见征集、为基层减负一致性评估、与宏观政策取向一致性评估、公平竞争审查、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等工作;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努力把立法中涉及的重要问题、重大分歧解决在起草阶段,高标准、高质量完成起草任务。市司法局要进一步规范政府立法工作程序,加大统筹协调和督促指导力度,及时跟踪掌握立法工作计划执行情况,强化立法计划刚性约束,确保年度立法计划高质量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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