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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旁听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公告(第2号)

发布时间:2012年03月24日 打印本页 关闭 【字体:

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63次主任会议决定,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于2012328日(星期三)在贵阳召开,会期2天半。根据《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会议公民旁听办法》,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会议预定议题

本次会议预定议题是:传达学习十一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精神;继续审议《贵州省高速公路管理条例(草案)》、《贵州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草案)》;审议《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部分地方性法规的决定(草案)》、《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地区工作委员会条例〉的决定(草案)》、《贵阳市民用建筑节能条例》、《道真仡佬族苗族自治县城镇管理条例》;听取和审议省人民政府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执法检查整改意见落实情况的报告;审议省人民政府关于2010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整改情况的报告(书面);审议省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审查报告;审议关于2011年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情况的报告(书面);审议任免案等。

二、    报名条件

本省区域内凡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持本人身份证和单位或者村(居)委会证明,均可申请报名。

三、    旁听人数

本次常委会会议安排旁听人数10人以内,由省人大常

委会办公厅按照报名先后顺序确定。

四、    报名时间、地点、联系电话

报名时间:2012323日,上午9:00----11:30

下午2:30 ----5:00

报名地点:贵阳市中华北路242号,省人大省政府大院3号楼省人大机关一楼值班室

联系电话:6890003

五、    旁听人员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贵州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

2012321

 

刊登范围:贵州日报、贵州都市报、贵阳晚报、金黔在线网站、省人大常委会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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