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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贵州省消防条例》执法检查的公告

发布时间:2015年05月17日 打印本页 关闭 【字体:

2015年第8

为进一步推动《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贵州省消防条例》在我省的贯彻落实,预防和减少火灾危害,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省人大常委会定于20155月中旬至7月中旬,在全省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贵州省消防条例》执法检查。

为增强执法检查实效,全面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贵州省消防条例》的贯彻实施情况和存在的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的有关规定,现予公告。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来信、来电提出意见和建议。

 

通信地址: 贵州省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办公室

邮政编码: 550004

电话(传真):0851—86890192

邮箱:gzsrdnsw@sina.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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