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中心

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遵义市红色文化遗存保护利用条例》 的决议

发布时间:2025年12月03日 打印本页 关闭 【字体:

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

《遵义市红色文化遗存保护利用条例》

的决议

(2025年12月3日贵州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

    贵州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决定:批准《遵义市红色文化遗存保护利用条例》,由遵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施行。

上一篇: 没有了

下一篇: 没有了

相关信息

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