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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件人大代表建议被列为省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督办件

发布时间:2006年03月21日 打印本页 关闭 【字体:
  

  贵州日报讯 “有4件建议成为了重点督办件,体现了省人大常委会对发展与民生的关注,这是切实履行职能、提高监督实效的具体体现。作为人大代表,我们将继续关注督办工作的落实情况,让老百姓真正得到实惠。”在获知省人大常委会第67次主任会议明确了4件建议为重点督办件后,许多省人大代表纷纷表示,要认真履行神圣职责,监督建议办理情况,为我省“十一五”规划的顺利实施作出积极贡献。
  今年省十届人大四次会议期间,与会代表共提出建议、批评和意见426件。3月17日,省人大常委会第67次主任会议研究决定,将李军等19名代表提出的4件建议列为2006年度省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督办件。
  这4件代表建议是:黔东南州代表团李军等3名代表关于省政府加快制订因重大工程项目和城镇建设而失去土地农民的生活保障措施,确保失地农民生活保障的建议;毕节地区代表团宋云勋代表关于解决农村农民生活用煤问题的建议;安顺市代表团汪俭福、李贵芳等9名代表关于加大贵州高速公路建设生态保护及绿化景观投入的建议;遵义市代表团蒋文礼、陈光强等7名代表关于打破行政区划,规划开发乌江旅游资源的建议。
  从400多件代表建议中选择出的4件重点督办件,内容涉及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大局,又贴近民众、贴近民生,是代表建议反映比较集中的问题,也是人民群众十分关注的问题,充分体现了人民代表为人民,人大代表当家作主的主人翁精神。同时,与省委、省政府工作重点、与省十届人大四次会议大会审议意见结合比较紧密。
  为避免办理人“重答复、轻办理”的现象,省人大常委会将根据各项办复措施落实情况,组织专题调研或视察,督促办理工作落到实处。目前,省政府办公厅及相关承办部门明确了相关责任,并将主动征求人大代表意见,把办理工作抓紧抓好。


                                          (贵州日报记者 王兵 杨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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