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63次主任会议
会议审议了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议程、日程(草案),决定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定于3月28日至3月30日在贵阳召开。
会议审议了省人大法制委员会关于《贵州省高速公路管理条例(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省人大法制委员会关于《贵州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关于提请审议《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部分地方性法规的决定(草案)》的议案及说明;关于提请审议《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地区工作委员会条例〉的决定(草案)》的议案及说明;省人大法制委员会关于《贵阳市民用建筑节能条例》审议结果的报告;省人大民族宗教侨务委员会关于《道真仡佬族苗族自治县城镇管理条例》审议结果的报告。
会议还审议了省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审查报告;审议了关于2011年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情况的报告;审议任免案及其他,并就省人大常委会2012年专题讲座计划(草案)进行了讨论。
按照省委的部署和要求,会议传达学习了今年全国“两会”精神,强调要贯彻落实好会议精神,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紧密联系省委、省政府对今年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决策部署和今年省人大常委会的工作要点,以更好的工作状态和更扎实的工作作风,认真开展和努力做好今年的立法、监督、代表、换届选举和自身建设等各项工作,不断开创人大工作新局面,以优异的成绩迎接党的十八大的胜利召开。
(记者 杨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