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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九十六次主任会议召开

发布时间:2017年09月17日 打印本页 关闭 【字体:

  决定省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9月27日至30日举行

  9月15日,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九十六次主任会议在贵阳召开。省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副主任孙永春主持;副主任傅传耀、李岷,秘书长刘一民出席。

  会议审议了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议程草案和日程安排,决定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9月27日至30日在贵阳举行。

  会议审议了有关任免案。审议了省人大法制委员会关于《贵州省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条例(草案)》、《贵州省外来投资服务和保障条例(草案)》、《贵州省人工影响天气条例(草案)》、《贵阳市大气污染防治办法》审议结果的报告,关于《贵州省安全生产条例(草案)》、《贵州省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草案)》、《贵州省水污染防治条例(草案)》、《贵州省动物防疫条例(草案)》修改情况的说明;省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关于《贵州省大气污染物和水污染物环境保护税适用税额的决定(草案)》审议意见的报告。审议了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贵州省大扶贫条例》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省人大常委会立法后评估组关于《贵州省赤水河流域保护条例》立法后评估报告,省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报告。主任会议决定,以上内容提请第三十一次常委会会议审议。

  省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省人大各专门委员会、常委会工作机构有关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记者 陈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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