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瑞民赴黔南州开展“保护母亲河 河长大巡河”活动
6月15日至16日,省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瓮安河省级河长郭瑞民赴黔南州瓮安县开展巡河活动并召开座谈会,研究瓮安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郭瑞民先后来到瓮安河天文出口断面、瓮安河干流杜仲河段、杜仲河水库、瓮安县城三期污水处理厂等地,实地察看瓮安河流域水资源保护、水域岸线管理保护、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水生态修护等方面工作情况,检查督导下级河长和相关部门落实河长制工作情况。他指出,要加强瓮安河出口断面监测,及时了解水质变化情况,采取切实有效措施确保实现预期目标;要加强河流沿线建设项目的审批和监管,坚决杜绝污水直排入河和垃圾污染水体;要加快流域内污水处理设施、生活垃圾收运系统建设进度,争取早日全面投入使用。
座谈会上,州县乡村四级河长分别汇报河长制工作落实情况,省生态环境厅、省水利厅负责同志分别发言。
郭瑞民指出,生态文明事关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根本大计。瓮安河是乌江右岸一级支流,最终汇入长江。保护瓮安河,是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贵州重要讲话精神的实际行动,是保护乌江流域和长江流域生态安全的具体举措,必须提高政治站位,坚决扛起瓮安河生态环境保护的重大政治责任。
郭瑞民强调,要紧盯关键环节,在水源地保护、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上持续发力,用好水资源开发利用控制、用水效率控制、水功能区限制纳污“三条红线”,努力将瓮安河打造成乌江流域的生态屏障。要科学统筹保护和发展,坚持以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导向,正确处理好瓮安河保护与新型工业化、新型城镇化、农业现代化、旅游产业化的关系,努力将瓮安河打造成高质量发展的源头活水。要切实履职尽责,进一步落实河长责任、强化齐抓共管、凝聚社会合力,解决好工矿企业总磷污染、城镇生活污染、畜禽养殖污染、农业农村面源污染等痛点难点问题,贯彻实施好《贵州省乌江保护条例》,努力将瓮安河打造成共管共治的示范样板。
省人大常委会、省民政厅、省生态环境厅、省水投集团,黔南州人大常委会,瓮安县等相关负责同志参加活动。(文图:人大论坛全媒体记者 刘瑶 视频:人大论坛全媒体记者 刘瑶 张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