陶长海主持召开《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经济工作监督的决定》立法汇报会并讲话
10月12日,省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副主任陶长海主持召开《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经济工作监督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立法汇报会并讲话。省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副主任王忠,省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秘书长李三旗出席会议。
会议听取了省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关于《决定》立法工作情况的汇报。省人民政府办公厅、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司法厅、省财政厅、省自然资源厅、省地方金融监管局等部门参会人员围绕《决定》内容进行讨论交流,提出意见建议。
陶长海指出,制定《决定》是省人大常委会的年度重要立法活动,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根本要求,是贯彻落实中央人大工作会议精神、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经济工作监督的决定和省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的重要举措,对推动中央和省委经济工作决策部署落地落实、保障全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和现代化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陶长海强调,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认真总结经济工作监督的实践经验和创新探索,把有效做法和成熟经验转化为制度规范,突出彰显贵州特色。要自觉对标对表,全面贯彻落实全国人大《决定》精神,推动全国人大《决定》精神在我省落地落实,为推进贵州高质量发展和现代化建设提供有力法治保障。要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积极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广泛听取、认真梳理、研究吸纳各方面的意见建议,准确反映、精准适应人民群众对高质量立法的期待和要求,使制定的法规条款更加务实管用,能够切实有效解决问题。
省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主任委员张平,省人大常委会研究室主任李胜,省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黄剑川,省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专职副主任委员袁健,省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李勇,省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副主任刘英参加会议。(文图:人大论坛全媒体记者 苏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