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永英率调研组赴黔东南自治州开展《贵州省农作物种子条例(修订)》立法调研
6月7日至8日,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杨永英率调研组赴黔东南自治州开展《贵州省农作物种子条例(修订)》立法调研,强调要主动扛起粮食安全的政治责任,高质量完成种子条例修订,依法促进种业振兴。
调研组一行先后前往岑巩县注溪镇周坪村杂交水稻种子研发检测中心、大有镇腊恰畈杂交水稻制种基地、㵲水街道凉塘社区石灰窑杂交水稻“育繁推”一体化项目加工厂,麻江县睿林蓝莓有限公司白竹林基地、龙山蓝瑞蓝莓加工厂、坝芒乡水城村蔬菜基地、乐坪村乐坪坝区水稻高产示范田等地,走进田间地头、生产车间,了解当地农作物种子研究、实验、生产、加工、经营以及水稻、蔬菜等主要农作物种植面积、模式、效益等方面情况,并就种子条例修订听取有关方面意见建议。
调研组在岑巩县注溪镇周坪村杂交水稻种子研发检测中心调研
调研组在岑巩县大有镇腊恰畈杂交水稻制种基地调研
调研组在麻江县睿林蓝莓有限公司调研
调研组指出,种业是国家战略性、基础性核心产业,是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和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的重要基础。修订我省农作物种子条例,是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要求,贯彻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落实上位法精神的具体行动,是致力于实现统筹种业发展和粮食安全、提高农业良种化水平、推动种业振兴服务农业现代化发展的有力手段。要充分认识种业发展的重要意义,高质量完成种子条例修订,在种子法设定的框架内,对我省种业知识产权保护、种业振兴等领域做出制度性安排,提高农作物种子质量,研制培育本地有优势,建立健全种业风险分散机制,加快发展现代农作物种业,用法律制度保障供种安全、粮食安全和生态安全。
调研组强调,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种业振兴重要指示精神,深刻把握中央和省委关于种业的决策部署,认真研究国家上位法规定,吸收借鉴其他省市先进立法经验,切实将学习成果转化为高质量立法成效。要立足贵州特色,坚持问题导向,深入解放思想,制定务实管用操作性强的条款,从法律层面破除制约种业发展体制机制的障碍,解决自有种业发展的突出问题,推动贵州现代种业高质量发展。要聚焦地方发展,整合各方资源,推动种业科技攻关,强化地方品种选育,提纯复壮优良品种,培育自主优势品牌,提升良种生产能力,做优做强种业龙头企业,支持种业研发、基地、育种、制种、推广等全产业链发展,努力为建设现代农作物种业强省贡献力量。
省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机关党组副书记王贵,省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主任委员张美钧,副主任委员陈少荣、任永胜,省农业农村厅、省科技厅、省农科院有关同志和专家学者参加调研。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人大常委会主任汤越强、副主任陆再义,州人民政府副州长王建华及黔东南自治州县有关同志陪同。(文图视频:人大论坛融媒体记者 苏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