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永英代表:用制度体系保障人民当家作主
3月7日下午,十四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贵州代表团举行小组会议,审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修正草案)》,全国人大代表、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杨永英参加审议并发言。
杨永英指出,代表法是规范和保障人大代表依法行使代表职权、履行代表义务、发挥代表作用的基本法律。为了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进一步健全代表履职的制度机制,有必要对代表法予以修改,用制度体系保障人民当家作主,为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提供制度保障。
杨永英说,代表法修正草案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与全过程人民民主重大理念,总结吸收新时代各级人大代表履职、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开展代表工作的成功实践经验,坚持问题导向、坚持实事求是、坚持系统观念,注意与近年来新修改的人大相关法律相衔接,对代表权利义务、拓展深化“两个联系”制度机制、完善代表工作能力建设、代表执行职务保障、履职监督管理等作出与时俱进的充实修正,有利于更好发挥各级人大代表联系人民群众的桥梁作用,进一步丰富全过程人民民主的生动实践。我完全赞同。
通过认真学习审议,对代表法修正草案有四点体会:一是突出政治性,在坚持党的全面领导上坚定坚决,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通过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在国家工作中得到全面贯彻和有效执行;二是突出法治性,在大力弘扬宪法精神上见行见效,对宪法关于人大代表的规定作了丰富和完善,使全体人大代表成为宪法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三是突出人民性,在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上用心用情,进一步完善相关程序机制,保证人大代表忠实代表人民的利益和意志,参加行使国家权力,当好党和国家联系人民群众的桥梁;四是突出约束性,在加强代表履职监管上落实落细,完善代表的权利义务,对人大代表以多种方式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作出具体规定,确保代表更加有效履行职责。
杨永英表示,代表法的实施将夯实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基础,健全人民当家作主制度体系,有利于加强和改进代表工作,有利于广泛动员和有效组织全体人民以主人翁姿态投身现代化建设,为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而团结奋斗。(文图:人大论坛全媒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