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点检查七个方面内容!省人大常委会环境保护“一法一条例”执法检查即将开始
4月10日,记者从省人大常委会环境保护“一法一条例”执法检查动员会上获悉,针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贵州省生态环境保护条例》贯彻实施情况的执法检查即将动。
根据工作安排,本次执法检查采取上下联动、点面结合、明察暗访、委托检查与自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对全省9个市(州)开展全覆盖检查。执法检查组由省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副主任陶长海任组长,其他副主任、党组成员任副组长,组成9个检查小组,成员由省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及各专门委员会、工作机构组成人员组成,并邀请各市(州)人大常委会1名负责人和1名基层人大代表参加。
时间安排上,此次执法检查主要在4月至5月。期间,各执法检查小组分赴各市(州)进行实地检查;6月10日前各小组完成执法检查分报告及时交由省人大环资委汇总,由省人大环资委起草执法检查总报告。7月下旬,由省人大常委会领导同志向省人大常委会作执法检查情况报告。
此次执法检查将重点检查七个方面的内容:
党的十八大以来,特别是环境保护“一法一条例”修订实施以来,我省环境保护“一法一条例”贯彻实施情况,全省生态环境保护取得的显著成效和宝贵经验。
各地各部门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方面重要指示精神情况;学习宣传贯彻环境保护“一法一条例”情况。
贯彻落实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环境保护规划、年度环境状况报告、工业固废综合利用制度、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等重要法律制度情况以及生态环境保护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情况。
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重污染企业污染防治、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和生态修复、环保基础设施建设运行、矿产资源开发管理、历史遗留矿山治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等方面工作落实情况以及存在的突出问题。
地方党委政府及相关部门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落实情况、执法监管责任落实情况以及企业环境保护法律责任落实情况。
人大代表在生态环境保护和生态文明建设中发挥的作用。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对公众加强普法教育、倡导绿色生产和生活方式、引导公众参与、做好舆论引导的情况。
环境保护“一法一条例”实施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原因,深入推进环境保护“一法一条例”实施和修改的意见建议。
执法检查的方式和步骤:
将执法检查融入“高质量发展,代表在行动”活动,邀请基层代表直接参与执法检查,组织召开人大代表、专家学者和基层执法人员、企业代表座谈会,广泛听取各级代表及各方面的意见建议,全面、准确、深入了解法律法规实施情况。
执法检查组赴市(州)开展检查时,可以委托有关执法部门开展暗访暗查。重点围绕煤矿采选、冶炼、焦化等重点工业企业污染治理以及生活污水垃圾治理、危险废物处置、矿山生态修复等方面进行暗访暗查。
充分依靠人大代表、依靠人民群众,通过贵州人大网上代表联络站,采取网络留言、视频连线等方式,广泛征求人大代表对环境保护“一法一条例”实施情况的意见建议,征集人民群众身边突出生态环境问题相关线索。
将环境保护“一法一条例”有关法律条文整理形成问卷,对所到市(州)政府相关部门和企业负责人进行问卷调查,了解各地各部门对法律的学习掌握情况,推动法律宣传和贯彻。
法律监督与舆论监督相结合,组织新闻媒体对执法检查进行全过程深入报道,既宣传各地环境保护“一法一条例”实施所取得的成绩,也反映工作中存在的不足。(文图:人大论坛全媒体记者 伊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