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中心

首次!黔东南州人大常委会听取州监察委员会专项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2021年08月30日 打印本页 关闭 【字体:

  8月26日,州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听取了州监察委员会关于开展扶贫领域监察监督工作情况的报告。这是党中央作出地方监委向本级人大常委会报告专项工作的决策部署以来,州人大常委会首次听取州监察委员会专项工作报告。

  报告指出,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在省纪委省监委和州委的直接领导下,黔东南州监委全面履行宪法和监察法赋予的职能职责,紧盯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深化运用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理念,把监察监督贯穿于脱贫攻坚全过程和各环节,为全州脱贫攻坚战取得全面胜利提供坚强保障。州监委始终牢记政治属性,坚持党中央决策部署到哪里、监察监督就跟进到哪里,人民群众关注什么、监督重点就紧盯什么,特别是突出“专”的特点,实施“专”的打法,持续推进扶贫领域监察监督,不断深化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整治,推动形成条块结合、齐抓共管的监督格局。报告还介绍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下步工作打算。

  宪法和监察法规定,各级监察委员会由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接受其监督。监察法第五十三条规定,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听取和审议本级监察委员会的专项工作报告,组织执法检查。州监委向州人大常委会报告专项工作,就是接受其监督的重要方式,有利于促进监委依法接受人大监督程序化、制度化,确保监察机关依法严格履行职责、行使权力。

上一篇: 没有了

下一篇: 没有了

相关信息

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