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义市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八五”普法决议
8月27日,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三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开展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
会议认为,法律的生命在于实施,实施成效相当程度在于普法。随着全面依法治国战略的深入实施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不断完善,普法宣传工作愈显任务繁重和紧迫。
会议指出,市人民政府及组成部门要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全国、省、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开展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进一步强化“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扎实推进“八五”普法规划顺利实施、高效落实;要深入总结“七五”普法工作的成效、经验和不足,认真审视进入新时代、应对新形势、构建新格局中的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着力改进方法、创新手段,增强普法实效;要将省、市人大常委会制定的地方性法规纳入法治宣传教育的重要内容,分区域、分重点,利用身边人、身边事加强普法宣传,促进地方性法规更好转化为地方治理效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