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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远坤率执法检查组赴黔东南州开展野生动物保护执法检查

发布时间:2020年06月12日 打印本页 关闭 【字体:

  6月9日至11日,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远坤率执法检查组赴黔东南州就《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以下简称《野生动物保护法》)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贯彻实施情况开展执法检查。

  执法检查组一行先后前往锦屏县平略镇三板溪村蛇养殖场、三江镇潘寨村竹鼠养殖场、铜鼓大同万亩铁皮石斛种植基地,天柱县邦洞街道三团村建安养殖有限公司竹鼠养殖场、天柱栖凤园,三穗县农贸市场、滚马乡上德明村智诚农业综合开发专业合作社竹鼠养殖场等实地查看陆生野生动物转产(退出)后的发展方向及下一步打算。

 

执法检查组在锦屏县宗清蛇类养殖场了解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落实情况。

 

  执法检查组在锦屏县铜鼓大同万亩铁皮石斛种植基地,查看陆生野生动物转产(退出)后的发展方向及下一步打算。

 

  执法检查组在锦屏县三江镇潘寨村竹鼠养殖场了解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落实情况。

 

  执法检查组在天柱县栖凤园听取当地陆生野生动物转产(退出)后的发展方向。

 

  执法检查组在三穗县农贸市场了解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落实情况。

  每到一处,检查组都仔细询问当地陆生野生动物养殖规模、资金投入、存栏量、经济损失等基本情况。通过听取汇报、查看资料、现场询问等方式,详细了解黔东南州对《野生动物保护法》《决定》相关职责落实情况。

 

  执法检查座谈会现场。

  6月11日,执法检查组召开座谈会,听取黔东南州关于《野生动物保护法》《决定》贯彻落实情况汇报。与会人员就野生动物保护的基本情况、取得成效、存在困难和问题等进行了深入交流讨论。检查组认为,黔东南州贯彻落实《野生动物保护法》《决定》认识到位、态度坚决、措施有力,取得积极成效。

 

  刘远坤在座谈会上讲话。

  刘远坤指出,开展执法检查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要求和党中央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是生态文明建设的必然要求。

  刘远坤强调,要加强辖区内野生动物养殖场的监管,保护野生动物及其生存环境,维护生态平衡。要做好禁食陆生野生动物人工繁育主体退出补偿及动物处置等工作。要强化野生动物保护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真正做到坚决取缔和严厉打击非法野生动物市场和交易、坚决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有效防控重大公共卫生风险,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

  省人大监察司法委主任委员吴跃,省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喻国君,省人大农委专职副主任委员沈芹,省人大监察司法委委员、云岩区人大常委会主任杨晓阳,省林业局副局长缪杰,省人大监察司法委,省人大农委办公室负责人等参加检查。(文图:人大论坛融媒体记者 刘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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