瓮安县人大常委会:紧扣“五字决”强化代表工作能力建设 助力瓮安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瓮安县人大常委会认真贯彻落实《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开展“高质量发展,代表在行动”活动的决议》,按照省、州人大常委会工作安排,紧扣“四新”“四化”主战略和“四区一高地”主定位,突出代表工作能力建设,切实在服务大局中找准定位,在造福人民中发挥作用,在实干担当中创造业绩,为推动瓮安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作出人大新的贡献。
瓮安县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韦松在全州“高质量发展,代表在行动”活动推进会上交流发言
加强组织领导,为推动活动顺利开展打下坚实基础。研究制定《瓮安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开展“高质量发展,代表在行动”的活动方案》和5个子方案,明确了开展活动的总体要求、目标任务和工作措施。成立了县人大常委会推进“高质量发展,代表在行动”活动领导小组及工作机构,吸纳相关专业人士充实到常委会各工委,抽调2名同志到办公室工作,为开展好活动提供坚强组织保障。
以“强”彰显履职能力,抓实代表履职能力提升。在南开大学云南研究院举办代表履职能力培训班,组织人大代表参加省、州相关培训,利用召开座谈会开展代表培训,已基本实现各级人大代表培训一次的年度目标。按照年度工作要点,扎实开展代表活动,700余名代表参加了相关活动,建言献策300余条。认真抓好代表建议督办工作,全年督办代表建议176件;建立B类件办结销号机制,积极推动B类件办理落实,以建议办理的高质量助推代表履职高热情。
以“明”找准服务路径,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引导各级人大代表在高质量发展中大力宣传党的二十大、全国两会等精神,营造“人人参与,全民支持”高质量发展的良好氛围;常态化邀请人大代表、乡镇人大主席列席常委会,支持和保障代表作用更好发挥;邀请相关人大代表参与《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决策过程,邀请代表参与《乡村振兴促进法》《乡村振兴促进条例》等执法检查,邀请专业类别代表参与自建房、水库建设等专题调研,积极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
以“新”建好联络机制,保持同人民群众血肉联系。印发《瓮安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和县人大常委会各工作机构联系县人大代表方案》,认真执行《瓮安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县、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联系选民制度(试行)》,确保常委会组成人员同人大代表、人大代表同人民群众经常性联系。坚持“七有”“两展示”标准,通过召开代表联络站(室)建设推进会和实地督导等方式,督促完成全县13个代表联络站、90个代表联络室建设和巩固提升工作,依托省、州网上代表联络站(室),实现代表进站履职全覆盖。建设茶产业行业代表联络站1个,组织涉茶代表进站履职,共谋瓮安茶产业高质量发展。
以“实”强化监督措施,不断提高工作监督成效。认真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监督权,制定监督计划报县委审定后组织实施。聚焦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等重点工作,通过建立预算联网监督平台、邀请代表参与等方式,加强经济运行情况监督。邀请代表参加新能源电池产业发展、全县物业服务、高标准农田建设、盘活闲置低效旅游资产等调研和审议,邀请代表参与城区供水保障、就业保障、生态环境保护、养老机构运行等集中视察或专题调研,邀请代表参与审议“八五”普法中期工作、法治政府建设、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制度落实情况等调研或审议,稳步推进民生实事跟踪监督工作,不断提高监督工作质量。
以“优”追求发展质效,强化代表主体作用发挥。稳步推进建立《瓮安县人大代表履职档案管理办法》,通过真实、全面地记录代表在任期内履职行权情况,增强代表履职的责任感、使命感。推动健全完善优秀代表建议评选和优秀承办单位表彰工作机制,鼓励代表提出高质量的建议和激发承办单位办理热情。全县各级人大代表争当政策法规的宣传员、人民群众的联络员、工作开展的监督员、矛盾纠纷的调解员、高质量发展的战斗员,以实际行动助推瓮安高质量发展取得新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