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甸县人大常委会“六个强化” 推动代表明责履职
今年以来,我们紧紧围绕省州关于开展“高质量发展,代表在行动”活动的有关要求,以“强、明、新、实、优”五字诀为抓手,始终把动员代表、联系代表、宣传代表、服务代表、激发代表履职潜力,助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作为人大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努力让各级人大代表在宣传政策、联系群众、倾听民声、反映民意、监督民生中树形象、展风采。工作中,我们采取“六个强化”措施推动代表明责履职。
罗甸县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赵光龙在全州“高质量发展,代表在行动”活动推进会上交流发言
强化学习培训明方向。建立代表定期学习制度,通过集中培训、学习考察、专题辅导、听党课、列席县人大常委会会议等方式,不断加强代表政治理论、法律法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等学习培训,切实提高代表的综合素质和履职能力。目前,开展县乡人大代表集中培训2次,受训代表1500余人次,开展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培训2期,赴崇州市委党校举办人大代表履职能力提升培训班,30名州、县、乡人大代表参训。通过强化学习培训,代表履职方向更加明晰。
强化制度建设促规范。为提高代表依法履职能力和水平,推动代表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我们制定了《罗甸县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罗甸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评议办法》《罗甸县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履职激励考评办法》,修改完善了《罗甸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议事规则》《罗甸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专题询问暂行办法》等制度20余项,让代表在行权履职时有章可循、有据可依,保障代表工作依法、科学、规范。
强化平台搭建促联系。创新联系载体。设立了由50名行业领域代表组成的县级医疗卫生、教育、农林水、县城社区治理、非公经济5个行业代表小组,赋予行业代表小组履职的权限,为行业代表工作依法规范开展奠定了基础。畅通民意渠道。开通“罗甸人大代表云站”,群众通过“扫码”足不出户便可反映社情民意,实现人大代表工作“码”上学习、“码”上反映、“码”上办理、“码”上查询,“码”上答复,全面拉近代表与人民群众的沟通联系。夯实活动基础。出台了《关于推动代表联络站常态化工作的实施方案》,对代表联络站开展工作的方式、内容等进行了细化和落实,对代表依法进站开展活动提出了要求,着力丰富活动内容和形式,提高代表参与的积极性。目前,800余名代表进入代表联络站开展活动189次,接待群众3000余人次,收集社情民意85条,推动解决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64件,代表联络站作用得到有效发挥。
强化精准指导抓调度。紧紧围绕省州人大工作安排及县委中心任务,及时调整代表工作的重心和着力点,按季下达代表工作提示清单,采取按月收集代表工作信息反馈情况,梳理代表工作存在的差距和不足,按季督导的方式,开展代表履职工作常态化运行情况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形成问题整改清单,督促有关乡镇、街道及代表限期整改,保障代表履职工作常态化、规范化。
强化激励考评助履职。为增强代表主体意识,我们制定了《罗甸县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履职激励考评办法》,落实代表履职考核十条措施,建立《人大代表履职档案》,将代表参加会议、学习培训、视察、调研、联系选区选民等事项进行登记考评,作为评选和表彰优秀人大代表的依据。一年来,6名人大代表经考核获得县人大常委会表彰。
强化宣传引领树典型。充分运用广播、电视、网络、微信公众号等各种载体,加强对活动的宣传报道,广泛深入宣传“高质量发展,代表在行动”中涌现出的先进人物和典型事迹,讲好代表助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故事,做到让有为代表有位,让想干事、能干事的代表有平台。一年来,83名代表的工作得到县人大常委会肯定和认可,在产业发展示范带动、乡村社会治理、民主法治建设等方面涌现出了一批示范带头人,为“高质量发展,代表在行动”活动顺利开展奠定了良好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