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河县人大深入推动“四个机关”建设
剑河县人大及其常委会深入学习贯彻中央、省委、州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认真履行好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在助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中展现人大担当。
建设绝对忠诚的政治机关
牢牢把握人大作为党领导下重要政治机关的政治属性,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切实增强“四个自信”,始终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始终坚持“第一议题”抓学习。2022年以来,剑河县人大常委会共组织开展中心组学习8次。同时,县委常委会、县委理论中心组也将中央、省委和州委人大工作会议纳入学习范围,通过领学全文、领导宣讲等方式,将中央、省委、州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传达到各级领导干部,力求做到领会精神深入深刻、掌握要义入脑入心,进一步增强全县各级人大、人大代表和人大工作者坚持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自信。
始终坚持“第一遵循”抓贯彻。于2022年3月22日召开剑河县委人大工作会议,在传达中央、省委、州委人大工作会议基础上,对加强和改进新时代人大工作进行全面安排部署,组织动员全县上下在新的历史起点上不断开创人大工作新局面。将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全面加强监督等事项纳入《剑河县人大常委会2022年工作要点》,并根据工作需要调整年度工作要点内容,进一步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州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
始终坚持“第一政治要件”抓落实。将人大工作置于全县工作大局之中,把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坚定不移以高质量发展统揽全局,紧盯“新国发2号”和省政府《关于支持黔东南州“黎从榕”打造对接融入粤港澳大湾区桥头堡的实施意见》契机,加大对政府部门贯彻落实的监督,共开展调研56次,开展学习宣讲21场次,全力推动中央、省委、州委和县委重大决策部署落地落实。
建设法治权威的权力机关
牢牢把握人大作为国家权力机关的宪法属性,忠于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履行宪法使命,保证宪法实施,不断推动法治剑河、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保证剑河各项事业在法治轨道上有序发展。
全面加强和改进监督工作。坚持问题导向,积极回应社会关切,紧跟中央和省委、州委、县委决策部署,紧贴县情实际,紧盯民生热点,紧扣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生态环保、国有资产管理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采取听取审议工作报告、执法检查、工作评议、专题询问等行之有效的监督方式,依法有针对性地开展监督。2021年以来,开展监督事项41个,提出审议(评议)意见130条。进一步创新和改进监督工作,专题学习省人大“一点十面”的经验做法,结合剑河县实际开展“一点五面”活动,5个专委、工委围绕推动高质量发展齐发力,分别选取一个议题持续进行监督,不断推动重点难点问题解决,经过实践探索,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全面加强和改进重大事项决定工作。充分用好县人大及其常委会两个平台,在县委的正确领导下,紧扣中心,紧贴民心,依法对预决算等18项涉及全县重大事项作出决议决定,确保党的主张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意志,成为全社会共同遵守的行动纲领,在推进全县经济社会发展中彰显人大力量、展现人大作为。
全面加强和改进决定任免工作。坚持党管干部的原则与人大依法行使选举权、任免权相统一。严格依照法定职权和法定程序选举和任免国家机关领导人员、组成人员和有关工作人员,确保党组织的人事安排,通过法定程序依法实现。自剑河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成立以来,共依法任免国家工作人员46人次,为党的事业发展奠定了坚实的组织基础。
全面加强和改进立法工作。积极协助省州开展立法工作,2021年以来,配合省、州人大常委会对《贵州省养老服务条例》等34部法律法规开展执法检查和立法调研,提出建议意见53条。同时,我们坚持“在监督中参与、在参与中监督”,聚焦全县中心工作,常委会领导除履行好人大工作职责外,还承担高速公路建设、棚户区改造、招商引资、脱贫攻坚、乡村振兴、信访维稳,包保联系乡镇、企业、学校等重点任务以及履行好林长、河长等工作职责,社会各界对人大“大牌子、空架子、老头子”的认知误区得到强有力的消除。
建设担当作为的工作机关
牢牢把握人大作为全面担负起宪法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的工作机关的职能属性,立足“四个机关”职能新定位、新目标、新抓手,全面强化县人大及其常委会自身建设,全面打造政治坚定、服务人民、尊崇法治、发扬民主、勤勉尽责的人大工作队伍。
以思想建设为基础强基固本。始终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发挥好人大常委会党组和机关党组作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不折不扣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贵州重要讲话精神。
以党史学习教育为抓手,从党的百年奋斗历程中汲取奋进力量,教育广大干部衷心拥护“两个确立”,忠诚践行“两个维护”。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不断增强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在思想上行动上始终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以制度建设为载体夯实基础。制定《剑河县人大常委会机关“三比三提升”党建品牌创建方案》(比理论学习,提升能力水平;比履职担当,提升工作业绩;比作风建设,提升干部形象),强化组织实施,营造机关干部“赶学比拼超”良好氛围。修改和完善《剑河县人大常委会机关财务管理制度》《剑河县人大常委会机关考勤制度》《剑河县人大常委会机关车辆管理使用制度》和《剑河县人大常委会机关督查督办工作办法》,进一步推动机关干部管理制度化、规范化。
以队伍建设为抓手提质增效。县人大常委会机关一直以来高度重视人大干部队伍建设及人大干部培养,积极组织学习培训,不断提升人大干部履职能力,组织人大干部主动参与脱贫攻坚、疫情防控、乡村振兴等重点工作,主动担当作为,在脱贫攻坚战役中,县人大机关干部获得省州县表彰14人次。近一年来,提拔交流的人大干部共7人,其中:县人大机关提拔4名、乡镇人大主席交流任乡镇长1名、乡镇人大主席交流任县政府组成部门主要负责人2名,人大干部队伍的活力不断增强,不断刷新社会各界对人大的认知。
建设亲民为民的代表机关
牢牢把握人大作为同人民群众保持密切联系的代表机关的人民属性,着力保障人民依法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
着力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充分尊重人大代表主体地位,在审查批准计划、预算,决定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问题和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时,均邀请人大代表同步开展调研,广泛征求和听取各方面的建议意见。针对人代会上代表提出的议案建议,督促县人民政府及时与代表见面,并征询代表办理满意情况,对于不满意的建议,督促县人民政府及时改进。在2021年人代会上收到的338件建议意见中,均在规定的期限内全部办理完毕。面商率达100%、办复率达100%、答复满意率达100%。
着力保障人民群众参与权。认真组织人大代表闭会期间活动,对人大重点监督以及专题询问、工作评议、执法检查、人事任免和选举等重大事项,及时向社会公开。充分发挥人大在体察民情、反映民意、集中民智、珍惜民力方面的优势和作用,切实维护好、实现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积极动员和组织群众参与政治活动,在2021年10月县乡人大代表换届选举中,15.95万选民参加选举,参选率达77.38%,共依法选举产生县十八届人大代表196名、乡镇人大代表691名。
着力保障人民群众监督权。坚持把人民群众的关注、关切作为人大监督的着力点,贴近实际、关注民生,紧紧围绕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确定监督项目,增强监督实效。突出解决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扩大人民群众对监督工作的参与度,广泛邀请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参与常委会执法检查、工作评议、专题调研、专题询问等工作,把人民二字贯穿人大监督的全过程。
着力夯实人民群众联系平台。出台闭会期间县级领导干部代表联系基层代表的通知,每名县级领导人大代表联系基层代表5—8名,通过宣传宣讲、听取建议、解决诉求等形式,在提升基层代表履职能力的同时携手基层代表共同履行好代表职责。积极开展人大代表“三晒”(晒身份、晒承诺、晒业绩)活动,每年选择部分代表开展向选民述职活动,更好接受选民和社会各界监督。全面铺开并建成代表联络站13个,代表联络小组49个,逐步推动代表联系服务群众规范化。
着力深化“乡村振兴·代表在行动”主题活动开展。认真制定剑河县“乡村振兴.代表在行动”主题活动实施方案报县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审定后组织实施,县人大常委会领导每人包保1—2个乡镇(街道),各乡镇(街道)选取1—2个村居或选区,打造可复制、可借鉴的活动示范点,辖区内877名省、州、县、乡四级人大代表踊跃参与。自2021年底主题活动开展以来,涌现出一批表现优秀的人大代表,人大代表为民办实事906件,68名代表聚焦产业、就业发展,带动困难群体就业3571人。(供稿:剑河县人大常委会 舒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