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盘水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起草工作 调度会召开
4月1日,六盘水市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副主任唐明刚,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市文明办主任姚斌,市人大法制委主任委员杨波、副主任委员李欣以及《六盘水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起草工作小组全体成员就《六盘水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立法工作召开工作调度会。
会上,立法工作起草小组负责人介绍了《条例》起草进展情况,市人大法制委主任委员杨波介绍了省人大常委会关于文明行为条例立法的有关精神,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唐明刚就下一步如何推进《条例》起草工作提出要求。
唐明刚指出,起草《条例》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工作,要把六盘水市文明城市创建取得的成功经验上升为地方性法规并通过立法加以固化,实现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常态化、法治化、规范化。
唐明刚强调,起草小组成员要认真负责、分工明确、相互配合,全身心投入到立法起草工作中来。在起草过程中要多层次多方面的开展立法调研,充分利用好调研成果和现有法律法规,学习借鉴外省市先进地区的好经验好做法,结合我市创建文明城市存在的突出问题,广泛吸纳各方面意见建议,制定有六盘水特色的地方性法规,使法规更接地气、更有可操作性。立法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各方要高度重视,倒排时间表和工作流程,高质量完成《六盘水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起草工作。(文/图 六盘水市人大法制委 龚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