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基层实践——以普安县人大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为例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政体,是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的根本政治制度,是中国人民在人类政治制度史上的伟大创造。
2021年10月,首次中央人大工作会议召开,习近平总书记发表重要讲话时指出,要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不断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今年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成立70周年,普安县人民代表大会也于1954年成立,当时未设置常设机构,1981年2月成立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普安县历届人大常委会都始终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在县委领导下,履行好监督权、重大事项决定权和人事任免权,通过积极实践和探索,有力推进了全县经济社会持续快速发展。
始终坚持党对人大工作的全面领导
1981年8月20日,中共普安县人大常委会党组成立,党组认真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2021年中央人大工作会议后,普安县及时召开县委人大工作会议,县委切实加强对人大工作的领导,确保人大工作始终保持正确的政治方向。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重大事项及时向县委请示报告,县委每年专题听取县人大常委会党组专题工作情况汇报。
在县委领导下,落实好人大监督权、决定权、任免权,依法做好人事任免等工作,做到县委有部署,人大有行动,积极建言献策。在2022年落实新“国发2号”文件精神中,按照县委统一部署,组织人大代表围绕新“国发2号”文件调研提出项目清单176个,涵盖乡村振兴、煤炭产业、城市发展、科技创新、文旅产业、生态环境、基础设施等方面,其中有39条被县委、县政府采纳。
保证人民依法行使选举权利
人民当家作主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和核心。全过程人民民主是党领导人民创建的新型政治文明形态,是全链条、全方位、全覆盖的民主,是最广泛、最真实、最管用的社会主义民主。
工作中,普安县人大认真贯彻实施好《代表法》《选举法》等法律法规,严格依法开展县、乡人大换届选举和人大代表届中补选,依法保障选民的民主权利。
在2021年县十八届县乡人大换届选举中,普安县严格选举程序,依法划分选区和代表名额,严格遵循“城乡按相同人口比例选举人大代表、每一选区选1名至3名代表”原则,县级人大代表选举共划分102个选区,10个乡镇共划分275个选区,在人大代表选举中,依法推荐人大代表候选人,选民10人以上联名可以推荐代表候选人,依法选举产生县十八届人大代表219名,乡镇人大代表596名。
2022年1月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选举出新一届人大和政府领导班子成员,“一委两院”主要领导及县人大各专门委员会,选举州九届人大代表35名。通过民主选举产生各级人大代表、人代会选举国家政权机关领导人员,充分体现了过程民主和成果民主、程序民主和实质民主、直接民主和间接民主、人民民主和国家意志相统一,保证人民依法行使选举权利,充分听取群众对事关全县发展大局问题的意见建议。
在汇聚民智中依法决定重大事项
普安县人大出台了《普安县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普安县人大常委会议事规则》《普安县人大常委会讨论决定重大事项暂行办法》,听取审议有关国家机关工作报告,每年审查批准财政决算,听取审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的执行情况报告,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五年规划实施情况进行中期评估等。
抓好专题调研,充分听取人民群众的意见建议,集思广益,依法决定重大事项,审议通过普安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等。
始终同人民群众保持密切联系
“民为邦本,本固邦宁”,古人尚有“衙斋卧听萧萧竹,疑是民间疾苦声”的为民情怀,何况今天我们的人大代表、党员干部。同人民群众保持密切联系,是实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内在要求。
普安县扎实开展“高质量发展,代表在行动”活动,加强同人民群众的密切联系,推进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制定《普安县人大常委会班子联系乡镇工作方案》《普安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基层人大代表及县人大代表联系人民群众方案》《关于组织县十八届人大代表开展向选区选民报告履职情况的实施方案》,依托全县14个乡镇(街道)代表联络工作站、45个村级代表联络室,搭好人大代表联系人民群众的连心桥、畅通民意直通车、当好群众代言人。同时,通过代表到选区向选民报告履职情况,问计于民,问需于民,了解民情、反映民意、集中民智,将群众反映较集中的问题形成代表议案建议,转交县有关部门办理,切实为群众解难事、做实事、办好事,积极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保障公民行使监督权。
以法律监督为重点,推进依法治县进程
实行正确监督、有效监督、依法监督。切实加强宪法及法律法规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自2016年1月开始实施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向宪法宣誓制度以来,对普安县新选举或者决定任命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就职时均组织开展向宪法宣誓,切实增强公职人员的宪法意识,树立宪法权威。
普安人大始终把执法检查作为推进“一府两院”依法行政、公正司法的抓手,立足县的实际提出年度执法检查重点,近年来着重加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古茶树资源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实施情况的检查,检查前制定方案、对执法检查组人员开展培训,检查时逐条对照法律法规的实施情况开展检查,并提出执法检查报告经县人大常委会审议后交政府办理。按要求抓好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督促“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的落实,全面推进依法治县进程,着力推进把人大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
在履职担当中助推高质量发展
牢固树立正确的政绩观,贯彻落实围绕“四新”主攻“四化”主战略、“四区一高地”主定位,紧紧围绕县第十三次党代会形成的“难点在棚改、亮点在茶叶、希望在煤炭”共识共为,推进把棚改难点建设为亮点、把茶叶亮点打造成品牌、把希望在煤炭变为现实。积极探索人大监督形式,县人大常委会党组出台《关于试行“人大+N”联动监督制度》,对事关全县发展大局和人民群众反映热点难点问题,由县人大常委会与县监委、法检“两院”、县督查局等部门开展联动监督,形成监督合力,推进工作有效落实。
2024年4月召开普安县“人大+N”联动监督第一次联席会议,聚焦县人民政府拟办的“十件民生实事”,将县城棚改2016年项目涉及的县农行搬迁等2件实事作为2024年普安县“人大+N”联动监督重点事项,通过联动监督,现工作进展快、成效明显。按照“助推茶产业发展,人大代表在行动”方案,扎实抓好茶园绿色防控,守好“干净茶”底线,推进产业生态化、生态产业化;聚焦富矿精开,全力助推普安煤炭产业发展,切实把县四大家协同推进“四化”机制落实到位,同题共答,在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普安实践中作出人大新贡献。(作者系普安县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 陈太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