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 | 遵义: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 让立法工作载满民情民意
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 让立法工作载满民情民意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指出:“全过程人民民主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属性,是最广泛、最真实、最管用的民主。必须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实现我国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制度载体。遵义市人大及其常委会自行使地方立法权以来,健全民主立法机制,丰富民主立法形式,畅通民主立法渠道,使立法全过程做到倾听人民群众呼声、反映各方利益诉求,让制定出台的每一件地方性法规都装满民意,在立法工作中积极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以实际行动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
2022年9月,遵义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何薇为基层立法联系点授牌
倾听网上民声 走好网上群众路线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走好新形势下的群众路线,善于通过互联网等各种渠道问需于民、问计于民,更好地倾听民声、尊重民意、顺应民心,把党和国家各项工作做得更好。这为遵义市人大常委会走好新形势下地方立法网上群众路线指明了方向、提供了遵循。
据相关资料统计,截至2021年12月底,我国网民规模达10.32亿,互联网普及率达73.0%。网民大多是来自各行各业的普通群众,互联网是他们发表意见的重要平台。遵义市人大常委会把走好网上群众路线工作作为拓宽公众参与渠道、提高地方立法质量的重要抓手。自2015年10月1日开始行使地方立法权以来,遵义市人大常委会先后制定了《遵义市城市文明建设若干规定》等9件地方性法规、出台了《关于依法防控新冠肺炎疫情 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的决定》等4件具有法规性质的人大决议决定。在法规的立项、起草、修改、审议等立法工作的各个环节,均通过遵义人大网、遵义人大微信公众号、遵义发布系列账号等网络媒体和平台,广泛征求意见建议,凝聚各方智慧伟力。七年地方立法实践证明,倾听网上民声,走好新形势下地方立法工作群众路线,是提高地方立法质量的有效途径。
在《遵义市城市文明建设若干规定》立法过程中,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会同市委宣传部围绕“随地吐痰”“横穿马路”“在公交车上霸座”“校园欺凌”等10种不文明行为,通过各类网上平台开展调研。网民积极参与互动,充分表达意见建议。最后有7种网民反映最强烈的不文明行为被采纳并写进法规第十四条中。该法规自2019年颁布实施以来,广受社会好评,为我市持续巩固深化全国文明城市建设发挥了积极作用。
众智谋事必明,众力举事必成。通过互联网等渠道把广大群众的智慧与力量汇聚起来,使地方立法工作更好倾听民声、顺应民意、合乎民心,不仅保障了人民群众的参与权,提升了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还有利于提高立法质量,增强地方性法规实施效果。
2022年5月,遵义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汪立带队到习水县开展《遵义市酒用红高粱生产环境保护规定(草案)》立法调研
依托基层立法联系点 打通民意“最后一公里”
“设立基层立法联系点,是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生动实践,是积极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的制度安排。”今年9月27日,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何薇在为道真自治县人大常委会基层立法联系点授牌时指出。
自行使地方立法权以来,遵义市人大常委会充分发挥基层立法联系点反映民情、倾听民意、汇聚民智的“直通车”作用,着力打通立法民意“最后一公里”,先后选定了贵州子尹律师事务所、播州区枫香镇花茂村、遵义医科大学管理学院等14家单位作为基层立法联系点。
在《遵义市城市绿化条例(草案)》征求意见过程中,针对我市行道树更换过于频繁的现状,贵州他山律师事务所基层立法联系点建议,应当在法规中设定严格的审批程序。经讨论研究,认为解决我市行道树更换过于频繁的问题,最好的办法就是程序控制,该建议被采纳并写入条例第三十四条。针对部分居住区公共绿地被物业服务企业或者个别业主擅自占用、破坏等现象较为突出的问题,汇川区上海路街道乌江恬苑社区基层立法联系点建议,有必要在法规中对损害居住区公共绿地的行为作出禁止性规定。经讨论研究,认为该建议不违反上位法,既能解决实际问题,又能彰显地方特色,该建议被采纳并写入条例第三十一条。
截止2022年9月底,各基层立法联系点对我市制定的11件地方性法规草案共提出500多条修改意见建议,其中有40多条建议被吸收采纳。基层立法联系点具有接地气、察民情、聚民智的显著特点,通过这一平台,不仅有效地推动了精细立法、科学立法、民主立法,而且在监督执法、促进守法、宣传普法等方面也发挥了积极作用。
2022年4月,遵义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开展《遵义市城市绿化条例(草案)》立法调研
发挥立法咨询专家作用 提高地方立法质效
小智治事,中智治人,大智治制。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不是什么法都能治国,不是什么法都能治好国;越是强调法治,越是要提高立法质量。为进一步提升立法质量,确保法规立得住、行得通、真管用,遵义市人大常委会注重发挥咨询专家的智力支持作用,在地方立法工作中不断深化民主立法、科学立法,积极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
立法是一门政治性、专业性、技术性很强的工作,需要相关领域专业人才参与。遵义市人大常委会组建了由生态环境、历史文化、法律实务等领域的专家学者构成的立法咨询专家库,并制定了咨询专家聘任管理办法等相关制度性文件。每一件地方性法规的制定出台,从立法调研开始,到法规的起草、修改、论证等各个环节,都邀请相关专家学者全程参与。
“遵义作为首批24个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之一,开展我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立法,应当尊重历史事实,传承红色基因和弘扬长征精神。”在《遵义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草案)》论证座谈会上,以史小波为代表的文史专家提出建议。经讨论研究,认为遵义成为国家历史文化名城的根本影响性因素在于红色文化,确有必要在法规中强化此内容,并对歪曲、虚构和丑化英雄烈士、革命先辈等问题作出禁止性规定,该建议被采纳并写入条例第四十六条。
下一步,遵义市人大常委会将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引,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积极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理念,倾听民声、汇聚民意、凝聚民心,推动我市地方立法工作高质量开展,不断谱写全过程人民民主新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