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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 推动预算决算审查监督改革任务落到实处

发布时间:2024年07月31日 打印本页 关闭 【字体: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紧紧围绕推进中国式现代化部署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具有划时代意义。全会作出的决定,对健全人大监督制度机制提出了新要求,特别强调“强化人大预算决算审查监督”。人大常委会预算工委承担着人大开展预算决算审查监督的基础性工作,要深入学习贯彻全会精神,聚力“强化”二字,提高政治站位,依法履行职责,以有力有效的工作推动预算审查监督改革任务落到实处。

第一,在目标锁定上强化。一个现代化的中国,必然有与之相适应的现代预算制度。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政府预算管理,把建立健全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约束有力的现代预算制度作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任务,从修订预算法律法规、加强财政管理等多个维度作出顶层设计、进行周密部署、提出工作要求。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在前期卓有成效的工作基础上,进一步作出了深化财政体制改革的安排。保证党中央决策部署有效贯彻执行,是人大的使命。预算工委要锁定国家健全现代预算制度目标,坚持大处着眼细处入手,紧扣推动深化零基预算改革、加强收支、绩效、债务、财会管理、完善预算公开和监督制度等开展工作,为人大常委会正确监督、有效监督、依法监督,推动政府财政体制改革取得实效打牢基础。

第二,在价值取向上强化。人大因人民而生、为人民而兴。财政资金是人民“公帑”,预算工委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管好人民的“钱袋子”为己任,推进完善支出预算和政策,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解决制约高质量发展的短板和瓶颈问题,解决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堵点问题,使财政资金的使用更多惠及全体人民,不断增强人民的获得感、幸福感。要以推进政府及各预算部门、预算单位预算决算公开为抓手,保证人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具体地体现到预算管理工作的各方面、全过程。要发挥人大代表主体作用,在开展预算编制、预算执行调研、决算初审、运用预算联网系统监督等各环节工作中,广泛邀请熟悉相关知识的人大代表参与,最大程度吸纳民意、汇集民智。要在协助财经委起草预决算审查结果报告前,通过座谈、咨询等方式广泛征求各方面意见,确保预算审查监督工作听到来自人民的声音。

第三,在举措精准上强化。人大开展预算审查监督,本质上是与政府同题共答、同难共解,推动以科学的财政收支安排及高效的执行效率来保证党委决策部署落地见效。预算工委要寓支持于监督,把人大全口径审查、全过程监管预算的基础工作做扎实、做到位,使人大及其常委会作出的批准预算、决算及预算调整的决议更好贯彻党的主张、体现人民意志。一是预算编制前主动听取财政部门年度预算编制原则、重点等介绍,了解掌握党中央财政支出政策走向,协助理清预算编制工作思路。二是聚焦向支出预算和政策拓展,对预决算草案征求意见稿提出合理建议,推动财政部门坚持零基预算,做到有保有压,优化支出结构,兜牢“三保”底线,保障重点支出与重大投资项目顺利实施;将政府全部收入、政府性债务本息纳入预算管理,不允许有游离于预算外的收支活动。三是前期工作情况书面印发人大代表,帮助人大代表在人民代表大会上正确审议预算草案,进一步凝聚发展共识。四是在预算执行过程中,善于运用人大预算联网监督系统加强监督,推动财政部门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强调成本收益,硬化责任约束;推动坚持先预算后支出原则,压缩机关行政经费,落实过“紧日子”要求。五是按照依法严控预算调整,认真做好调整理由合理性、调整项目合法性、调整数额支撑性的审核工作,为人大常委会批准调整预算把好关。

第四,在政治把握上强化。人大是政治机关,坚持党的全面领导,是人大工作的根本政治原则。预算工委要学史明理、学史增信,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始终坚守人大工作的大方向、大原则、大道理。要坚持守正创新,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自觉运用贯穿其中的立场、观点、方法,结合财政工作实际创造性开展工作,做出经得起实践检验、人民检验、历史检验的实绩。要坚持在人大常委会党组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工作计划经党组同意,工作调整向党组请示,重大问题报党组研究,工作结果向党组汇报,把党的领导贯穿预算审查监督基础工作的全过程各方面。(供稿:遵义市人大常委会 何德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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