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大选任联委到毕节市开展调研
3月30日,省人大选举任免联络委员会主任委员郭焱率调研组赴毕节市大方县、黔西市开展立法调研。
省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期间,贵阳代表团杨晓阳代表领衔提出的《关于制定<贵州省街道人大工作条例>的议案》、毕节代表团于刚代表领衔提出的《关于修改<贵州省乡镇人民代表大会工作条例>的议案》,经大会主席团会议确定由省人大选任联委在闭会期间办理;省人大常委会高度重视立法工作,将修改《贵州省乡镇人民代表大会工作条例》和制定《贵州省街道人大工作条例》列入常委会2023年立法计划,明确由省人大选任联委开展相关工作。
为进一步做好议案办理和立法工作、回应人民关切,省人大选任联委强化“问题导向”深入调查研究,分别在大方县、黔西市召开座谈会,详细了解两地乡镇人大、人大街道工委有关情况;听取大方县、黔西市人大常委会和部分乡镇人大主席介绍乡镇人大建设运行、问题困难、《贵州省乡镇人民代表大会工作条例》贯彻实施等情况,各人大街道工委主任介绍街道人大工作机构职能职责、经验做法、创新举措、内设机构设置以及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征求进一步做好相关工作的建议;充分听取省人大代表于刚、张军的意见建议。并深入黔西市锦绣街道工委、代表联络站考察其建设运行等工作情况。
调研组在黔西市锦绣街道人大代表联络站调研
调研组表示,将调研中收集到的意见建议,认真研究分析,充分吸纳,进一步强化立法调研成果运用,将基层人大的好做法、好经验和实际需求、真切期盼以法规形式固定下来,在法治轨道上推动我省县乡人大工作规范化、高效化、高质量开展。
调研组在大方县召开座谈会
调研组指出,要坚持在加强和改进县乡人大工作上做文章,充分认识县乡人大工作的重要意义,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加强政治机关、权力机关、工作机关、代表机关建设,不断健全完善组织和工作制度。要坚持在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上作表率,倍加珍惜代表身份,深入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立足岗位和行业背景,保障好人民群众知情权、表达权、监督权、参与权。要坚持在代表议案建议工作上下功夫,严格按照“内容高质量、办理高质量”“既要重结果、也要重过程”要求,高质量办理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切实做到民有所呼、我有所应,更好推动国家机关、组织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助推全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省人大选任联委相关处室负责同志参加调研。毕节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冯兴忠,毕节市、大方县、纳雍县、黔西市相关单位部门负责同志陪同调研或参加座谈会。(文图:人大论坛全媒体记者 王晓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