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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市人大常委会开展《贵阳市政府数据共享开放条例》立法后评估调研

发布时间:2023年04月04日 打印本页 关闭 【字体:

为扎实开展《贵阳市政府数据共享开放条例》立法后评估工作,3月31日,市人大常委会立法后评估工作组赴云上贵州公司开展《条例》立法后评估调研并召开座谈会。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办公厅主任刘安军、市人大财经委主任委员钟文生、市人大法制委主任委员王光华,部分市人大财经委委员、市人大代表,市大数据局、市司法局有关负责人参加。



调研组一行首先观看了政府数据共享和开放平台(贵阳贵安“数据专区”)展示,云上贵州公司负责人介绍了政府数据共享和开放平台建设运行和使用等情况。座谈会上,贵阳块数据公司介绍贵阳贵安“数据专区”运行及政府数据共享工作开展情况,市大数据局应用服务中心汇报了政府数据开放相关工作开展情况。调研组在了解我市政府数据共享和开放工作以及《条例》实施有关情况和存在的困难问题后,大家围绕如何更好地贯彻落实《条例》,扎实稳步地推进政府数据共享开放更加全面、更加通畅,更好地完善体制机制,推动政府数据实现价值释放等进行了充分交流。

会议指出,立法后评估是检验和提高立法质量,完善法律法规实施机制的一种重要方式。作为全国首部政府数据共享开放的地方性法规,《条例》自2017年5月1日颁布实施以来,为贵阳市通过立法先行先试,推动大数据(贵州)综合试验区制度创新,推动政府数据资源共享开放和政府数据资源在政用商用民用上的价值释放等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随着数字经济的快速发展,相关政策,概念、技术、模式等快速更新,不断变化,亟需对《条例》适应性、可操作性等进行全面评估,以实现《条例》在助推我市数字经济发展方面更好地发挥作用。



通过调研座谈会大家一致认为,在推动《条例》贯彻实施工作中,一是要进一步增强法治意识,严格对照《条例》规定,不断加强政府数据共享开放工作的宣传和培训。要依托云上贵州政府数据共享开放平台,加强政府数据的采集汇聚、共享开放工作,强化上下沟通和协调,细化工作措施,依法推进政府数据共享开放,最大限度实现政府数据价值释放。二是要建立健全政府数据聚通用的协调机制,进一步摸清政府数据资源底数和普遍共享开放需求,完善以省级平台为依托,全市一体化的政府数据质量管理体系和共享开放服务体系。三是要认真学习国家层面对数字经济发展的战略部署和最新政策取向,结合贵阳实际,扎实开展后评估工作,深入研究分析《条例》规定的执行情况和适应性,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以问题为导向,通过立法后评估进一步增强法规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撰稿人:皮义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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