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3月11日,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修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的决定。决定自2025年3月12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根据决定作相应修改,重新公布。新修改的代表法,更好保证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依法行使代表的职权,履行代表的义务,发挥代表作用。贵州省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各级人大代表深入学习贯彻代表法,书写了全过程人民民主的贵州新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