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2001年1—8月省本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报告
(2001年9月l9日在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上)
贵州省财政厅厅长 李隆昌
省人大常委会:
我受省人民政府委托,现将贵州省2001年1—8月省本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报告如下,请予审议。
一、2001年1—8月省本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年初经省九届人大四次会议审议批准,2001年省本级地方财政收入预算为l7.20亿元,财政支出预算为42.81亿元(含专项补助各地专款)。在预算执行过程中,中央财政追加我省专款35.15亿元,省级下划各地专款8.77亿元,省本级支出预算相应变更为69.19亿元。截止8月底,省本级地方财政收入完成14.53亿元,为年度预算的83.78%,比上年同期增长39.03%,增收4.08亿元;省本级财政支出完成42.29亿元,为年度预算的61.12%,比上年同期增长26.59%,增支8.88亿元。
省本级财政收入主要项目完成情况:
1、工商税收7.19亿元,完成年度预算的64.40%,比上年同期增长8.10%,增收5389万元。其中:增值税3.62亿元,增长l8.15%,增收5559万元;营业税2.84亿元,下降2.02%,减收587万元。
2、企业所得税2.99亿元,完成年度预算的l02.11%,比上年同期增长67.62%,增收12069万元。
3、国有企业计划亏损补贴840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64.62%,比上年同期下降7.89%。
4、企业所得税退税2420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242%。
5、专项收入3880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02.11%,比上年增长86.l8%,增收1796万元。
6、罚没、行政性收费收入3.96亿元,完成年度预算的l40.81%,比上年同期增长13l.10%,增收22462万元。主要原因是按规定从去年10月起,工商部门的行政性收费收入由预算外财政专户管理改为纳入预算管理。今年l—8月,工商部门行政性收费收入l9352万元。
7、其他收入2745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30.71%,比上年同期增长47.26%,增收88l万元。
省本级主要支出项目完成情况:
1、基本建设支出7.56亿元,完成变更预算(下同)的49.56%,比上年同期增长l.93%,增支l43l万元。
2、企业挖潜改造资金支出0.7亿元,完成预算的53.20%,比上年同期下降38.59%,减支4398万元。主要是今年财政部对振华集团和开磷集团不再实行国债贴息补助、省财政对贵钢不再拨付一次性技改资金贴息等因素。
3、地质勘探费1.83亿元,完成预算的89.88%,比上年同期增长54.74%,增支6457万元。主要是中央部分企事业单位下划地方管理后相应增加的经费。
4、支农支出4327万元,完成预算的20.13%,比上年同期增长0.35%,增支15万元。
5、农林水气等部门事业费支出l0691万元,完成预算的57.19%,比上年同期增长53.81%,增支3740万元。
6、文教科学卫生事业费支出6.01亿元,完成预算的80.06%,比上年同期增长27%,增支1.28亿元。其中:教育事业费支出2.90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23.26%,增支5480万元;科学事业费支出8252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22.43%,增支l5l2万元。
7、其他部门事业费支出4.56亿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31.29%,比上年同期增长113.88%,增支2.43亿元。主要是工商部门的行政性收费从去年10月起纳入预算管理相应增加的支出。
8、科技三项费用支出500万元,完成预算的15.63%,比上年同期下降58.68%,减支7l0万元。主要原因是今年出台了新的管理办法,相应增加了项目论证和评估的程序,有的项目还须在媒体上进行公示,目前多数项目已进入签订合同阶段。
9、工交商等部门事业费支出7679万元,完成预算的39.05%,比上年同期增长43.83%,增支2340万元。
10、抚恤和社会福利救济费支出799万元,完成预算的14.19%,比上年同期下降0.75%,减支6万元。
11、行政管理费支出1.93亿元,完成预算的71.1696,比上年同期增长24.73%,增支3823万元。
12、公检法司支出4.40亿元,完成预算的77.79%,比上年同期增长14.52%,增支0.56亿元。
13、社会保障补助支出5.7亿元,完成预算的102.2%,比上年同期下降2.19%,减支0.13亿元。主要是中央专款与上年同期相比下达较晚。
14、政策性补贴支出3.70亿元,完成预算的105.68%,比上年同期增长188.14%,增支24142万元。主要是今年一次性划出中央专储粮销售差价补贴。
l5、支缓不发达地区支出852万元,完成预算的1.22%,比上年同期下降59.62%,减支1258万元。主要原因一是按照中央扶贫工作会议精神,今年的扶贫资金实行省级项目管理,地县要按规定程序向省报送扶贫规划及项目,经审批后,扶贫资金才能下达;二是按照有关规定部分资金由省级直拨改为下划,相应减少了省级支出。
l6、其他支出2.90亿元,完成预算的40.98%,比上年同期增长49.62%,增支9621万元。
1—8月全省财政收支完成情况为:全省地方财政收入完成55.30亿元,为年度预算的59.67%,比上年同期增长21.50%,增收9.79亿元;财政支出完成l 23.63亿元,为年度预算的63.91%,比上年同期增长23.39%,增支23.44亿元。
总的来看,1—8月省本级财政收支预算执行情况基本正常。一是省本级财政收入主要项目基本实现均衡入库,收入稳定增长,增幅高于全省财政收入平均增长水平l7个百分点。二是财政支出基本做到按预算执行,调资增资和重点支出得到较好保证。l—8月,教育事业费支出、科学事业费支出、基本建设支出和政策性补贴支出分别比上年同期增长23.26%、22.43%、1.93%和l88.14%。
今年以来,全省各级财税部门紧紧围绕年初制定的目标,进一步强化聚财意识,依法治税,完善征管措施,着力抓了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完善税收征管措施,促进财政收入稳定增长。
一是继续实行组织收入目标责任制。各征收部门严格按照年初确定的预算,层层分解收入任务,细化征收目标,落实征管责任,并把收入任务完成情况作为衡量工作成效的主要指标,实行奖罚制度。
二是切实做好收入的组织征收工作。各级财税部门定期分析收入形势,掌握收入进度,针对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及时与有关部门研究采取相应的对策措施。各征收部门密切配合,协调一致,形成征收合力。通过加强对重点税种、重点税源的监控管理和财、税、库的协调配合,财政收入基本保持了稳步增长的发展势头,基本实观了均衡入库。
三是坚持依法治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纠正地方自行制定税收先征后返政策的通知》精神,认真执行新修订的《税收征管法》,规范税收优惠政策,净化税收环境,严格征收管理制度,切实加强对各项税收收入的征管工作。
(二)加大支出结构调整力度,保证重点支出需要。
省级财政坚持“量入为出,量力而行,保证重点,兼顾一般”的支出原则,合理调整和优化支出结构,充分发挥省级财政的宏观调控作用,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确保重点支出的需要。
l、继续实行“以奖代补”政策,帮助财政特困县解决工资发放困难。与53个财政特困县签订了协议,共安排补助资金6.24亿元,比上年增加1.38亿元。
2、大力支持以交通为重点的基础设施建设。今年省财政共安排了3.75亿元的贴息补助资金,并及时下达给有关部门。对省政府十件实事中的5000公里公路改造、10个县级卫生垃圾填埋场建设、400座公厕建设,严格按照资金操作程序及时拨付资金。
3、切实做到“两个确保”,及时拨付社会保障资金。今年1—8月省财政下达并拨付各项社会保障资金91380万元,其中基本养老保险补助资金672l9万元、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资金20456万元、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资金l800万元,补发企事业单位历年拖欠离休人员的离休费和医药费l8l5万元,对支持企业改革,维护社会稳定起到了积极作用。
4、认真做好省级部门、单位的预算编制和资金拨付工作。省级机构改革后,省财政认真对照“三定”方案,在逐户核定人员编制的基础上下达经费预算,按时拨付所需经费,既保证了各部门、各单位工作正常开展的资金需要,又解决了过去个别部门“吃空缺”的问题。
5、大力支持科教兴黔战略的实施。(1)今年省级教育支出安排38834万元,比上年增加5746万元,增长18.72%。l—8月,省级财政教育支出完成l9882万元。为了实现我省在“十五”期间基本普及九年义务教育的目标,今年省财政安排的义务教育补助资金达1亿元,比上年增加4620万元,到8月底已安排给各地733l万元。(2)为扶持中小型科技企业的技术创新,今年省财政安排了1000万元的中小型科技企业创新基金。
6、加大对计划生育事业的投入。为贯彻落实省委八届四次会议精神,完成“十五”期末全省计划生育人均投入的目标,今年省财政安排的省计划生育事业费为4382.7万元,比上年增加603.7万元,增长l6%。到8月底,已安排3388万元。
7、认真落实国家的调资政策和对民族地区的转移支付补助政策。及时拨付调资增资所需资金,确保在“五·—”节前发放到职工手中,保证了调资政策的兑现。根据中央对民族地区转移支付政策的要求,结合我省各地经济发展与财力不平衡的状况,经省委、省政府批准,在保持分税制财政体制不变的前提下,对民族地区、贫困地区转移支付补助采取与净上划“两税”挂钩和按因素法补助方案,将民族自治州及所辖的市县、民族自治县和贫困县上缴中央和省财政的增消两税比上年的增量全部返还给各民族州、县和贫困县,帮助他们解决财政困难,对其他地市县,比上年增长的增值税的20%,返还给各地市县,以充分调动各地加快发展的积极性。
(三)大力加强财源建设,夯实财政发展基础。
1、加大对县级财源建设的扶持力度。一是继续实施《贵州省扶持县级财源建设促进财政收入上台阶办法》,今年又与独山县、平塘县、贞丰县签订了县级财政收入上台阶目标合同,从政策上、资金上予以重点扶持;二是继续实施择优扶强的财政政策,省财政对20个经济强县(市、区)的财源建设项目贷款继续给予贴息补助。同时,继续对地、县的财源建设实行奖快促慢的激励机制,及时兑现各项奖罚。
2、大力支持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一是省财政安排企业技术改造资金1.45亿元,比上年增加500万元。认真落实国有企业脱困和扭亏增盈的财政政策,及时拨付政策性亏损补贴,配合有关部门搞好企业的债转股工作,减轻企业债务负担。二是继续安排1500万元资金,充实中小企业担保基金,从西部地区外经贸发展促进资金中,首期安排1500万元建立贵州省进出口企业担保中心。到8月底,两个中心已经给企业担保贷款约32l0万元,有力地支持了企业的发展。三是继续为国有企业改组、改制做好资产评估和产权界定等服务工作,使国有企业股份制和上市募集资金得以顺利进行。
3、继续加强国债专项资金的管理工作。对国债资金实行专户管理,封闭运行,确保资金安全。对国家下达的国债资金,按照投资计划及时足额地拨付给有关部门和地区,保证项目建设的资金需要。省财政厅草拟了《贵州省国债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将于近期上报省政府批准执行。
4、大力支持以退耕还林(草)和天然林保护工程为重点的生态环境建设。省财政厅在及时拨付中央财政下达我省有关专款的同时,还专项安排1789万元资金用于实施退耕还林(草)和天然林保护工程。
(四)突出重点,积极推进各项财政改革。
1、扩大编制部门预算试点范围。省财政在总结上年对3个省直部门试编细化预算经验的基础上,今年已将试点部门扩大到l0个。编制部门预算试点工作在强化预算约束,加强部门基础管理等方面迈出了积极的一步。
2、积极推行政府采购制度。全省已有7个地、州、市初步试行政府采购,l—8月,共组织政府采购活动ll7次,项目总预算为15291.38万元,中标金额l3348.45万元,节约资金1942.93万元,资金节约率达12.71%。其中省级组织政府采购活动36次,采购预算6607.17万元,中标金额5813.43万元,节约资金793.74万元,资金节约率为12.01%。
3、积极进行会计委派制度试点工作。在总结我省去年部分地、县试行会计委派制度经验的基础上,今年进一步扩大了试点面。安顺市全面推行了“会计核算中心”。省财政厅与省监察厅联合对省国土厅、省体育局、省气象局进行了首批省级单位会计委派制度试点。截止8月底,全省开展会计委派制度试点的县、市已达46个,比上年增加20个,试点单位1470户,共向各级行政、事业、企业单位委派会计人员954人。
4、积极稳妥地进行农村税费改革试点。省财政厅积极配合省税改办开展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工作,认真组织业务培训,按照省制定的宣传方案开展政策宣传,精心拟定改革试点方案和配套文件。国办发[2001]28号文件下发后,省委、省政府及时调整工作部署,改全面试点为在湄潭县、贵定县、铜仁市进行重点试点。省财政厅认真按照这一部署及时安排布置今年非试点县(市、区、特区)的农业税收及屠宰税的征管工作,同时认真抓好三个试点县(市)的工作,并对有关基础数据进行收集、汇总、审核、测算,于8月上旬向国家税改办和财政部上报了我省三个试点县(市)改革前后的有关基础数据等情况。
5、积极推行国库集中收付制度,认真进行财政统发工资工作。省财政厅在省直行政单位和财政拨款的事业单位在职职工中进行了试点,由点到面,由易到难,在总结8家单位试点经验的基础上,到8月底止,省财政已对28个省直单位实行了财政统一发放工资制度。地县均已开设了工资专户,开展了工资统发工作。
(五)加强财政管理,规范财经秩序,严格财经法纪。
一是强化对财政性资金的监督管理。省财政厅认真按照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财政性资金管理的意见》精神,提高财政资金分配的透明度,对部分重点支出,实行全过程监管。同时省财政厅还制发了《关于规范财政管理严肃财政工作纪律的暂行规定(试行)》,进一步完善了内部监督制约机制。
二是继续落实好中央关于对行政事业单位收费和罚没收入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的规定,切实搞好财政预算和财政专户管理工作,全面推行“单位开票,银行代收,财政统管”的办法,做到罚缴分离,票款分离,从源头上预防违法违纪行为的发生。
三是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了《会计法》执法情况大检查。从5月份起,全省共有19800户行政、事业、企业单位开展了自查,查出不符合规定的帐务处理近2亿元。8月上旬,分别对23户省级行政、事业、企业及民营单位进行重点检查。
总的来看,今年1—8月全省财政预算执行情况是好的。但是,我们也清醒看到在预算执行中仍然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
一是虽然全省地方财政收入实现了较快增长,各地区间收入进度不平衡。进度最快的是贵阳市,完成预算的64.10%,进度最慢的是铜仁地区,完成预算的43.24%。
二是6月下旬,按照中央的要求,我省农村税费改革由全面试点调整为重点试点,全省选择在三个县(市)试点,其余各县(市)的税费按过去规定照收。由于宣传解释等工作跟不上,受其影响,l—8月农业税和农业特产税完成情况不理想,分别比上年同期下降25.50%和31.92%,相应加大了今后三个多月组织收入工作的难度。
三是年初省财政预算安排的部分专款使用进度不理想,全年时间过了三分之二,支出进度才一半,个别的不到20%。
四是年初省本级财政预算已留有4.11亿元的支出缺口,但在预算执行过程中,部分省直部门要求追加预算的呼声仍然很高,有的地县也反映财政困难,要求省财政给予补助,使省本级的财政收支平衡难度更大。
二、认清形势,坚定信心,完善措施,扎实工作,确保完成全年财政预算任务
从当前的情况来看,要完成全年财政收支预算,任务是十分艰巨和繁重的。我们将紧紧“围绕一个中心,突出五个重点”来开展工作,即围绕增收节支这一中心,突出完善收入征管措施,确保收入目标实现;突出加强财源建设,促进经济增长;突出强化财政支出管理,着力维护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突出积极稳妥推进财政改革,构筑公共财政体制初步框架;突出加强财政管理,努力规范财经秩序。
(一)完善收入征管措施,确保收入目标实现。
今后三个多月是财政收入的旺季,是确保实现全年收入任务目标的关键时期。一是各级财税部门要树立信心,密切配合,加强协作,把组织收入作为工作的重中之重,强化督促检查。收入进度慢的地区,要认真查找原因和采取切实可行的解决办法,挖掘增收潜力,进一步完善征管措施,加大征管力度,努力迎头赶上;收入进度快的地区,不能有松口气的思想,要再接再厉,为确保全省财政收入任务的实现多作贡献。二是要认真学习和贯彻执行新修订的《税收征管法》,继续落实“加强征管、堵塞漏洞、惩治腐败、清缴欠税”的工作方针,在加强对重点大户和重点税源监管的同时完善零散税收征管办法,努力做到应收尽收。三是进一步加大税收稽查力度,继续清理漏征漏管户,加大对欠税的清收力度,运用法律、经济、行政手段,严厉打击各种偷、逃、骗税行为。
(二)加强财源建设,促进经济增长。
一是把财源建设与西部大开发结合起来。要紧紧围绕国家实施西部大开发的有利时机,充分利用国家关于加快西部地区基础设施建设、生态环境建设、经济结构调整、科技教育发展等方面的优惠政策和扶持措施,从我省财政经济发展实际出发,及时研究制定相关财税政策和措施,积极争取国家给我省更多的政策扶持和资金倾斜。
二是把财源建设与国家实施积极财政政策结合起来。要继续做好今年新增国债项目的争取落实工作,对已确定的项目,中央专款下达后,要严格按照资金转贷和补助计划,确保及时拨付、足额到位、封闭运行、专款专用。同时,严格资金管理,加强监督检查,搞好跟踪问效。
三是完善财源建设资金的筹集机制。要按照“性质不变,渠道不乱,配套使用,各记其功”的原则,把财源建设资金与农业综合开发资金、扶贫开发资金、技改资金等结合起来使用,加大财源建设资金的投入总量。要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和带动作用,变直接投入为间接投入,采用贴息等办法,广泛吸引社会资金参与财源建设。
(三)强化财政支出管理,着力维护改革、发展、稳定大局
由于各种政策性增支因素较多,财政支出压力很大,加大了预算平衡的难度。要正确处理需要与可能的关系,进一步调整结构,严格按照省人大批准的预算,突出重点,合理有序安排各项支出,努力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一是在保标准工资发放、保机构正常运转、保国家收入分配政策落实和社会保障等支出需要的基础上,努力加大对农业、教育、科技的投入,并确保专项资金及时足额到位。二是优化支出结构,为各项改革提供必要的财力保证。三是强化对一般性支出的管理,继续大力压缩会议费、车辆费、差旅费、电话费等一般性公用支出。
(四)积极稳妥推进财政改革,构筑公共财政初步框架。
一是逐步扩大编制部门预算试点范围。在已完成对l0个试点部门工作的基础上,继续抓好试点部门细化预算的编制工作,保证质量。同时鼓励有条件的地县自行试点,逐步做到预算单位的所有支出都严格按规定标准和相应科目列入预算,做到先有预算,后有支出,预算一经审核批准,财政部门和预算单位都要严格执行。
二是继续推进政府采购制度改革。各级要通过健全管理机构,提高人员素质,完善管理制度,规范运作程序,使政府采购工作逐步走上规范化、制度化的轨道,并努力扩大政府采购的范围和规模,提高政府采购资金的节约率。
三是积极推行行政事业单位财政统一发放工资制度。要在总结和完善经验的基础上,积极作好准备,争取明年在所有省直部门、单位全面推行这一制度。
四是积极进行会计委派制度试点工作,在总结全省各地、县实行会计委派制度试点经验的基础上,扩大会计委派范围,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切实做好我省的会计委派试点工作。
五是积极稳妥推进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工作。认真落实中发[2000]7号、国发[2001]5号和国办发[2001]28号文件精神和省委、省政府调整我省农村税费改革试点的工作部署,进一步配合省税改办切实抓好湄潭、贵定和铜仁三个试点县(市)的农村税费改革工作,同时对非试点县(市、区、特区)做好调整部署的宣传、解释工作,保证农村税费征收正常进行。
(五)加强财政管理,努力规范财经秩序
一是继续加强对财政性资金的监督管理,认真执行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财政性资金管理的意见》,对财政性资金进行有效监管,并跟踪问效。按照省财政厅最近制发的《关于规范财政管理严肃财政工作纪律的暂行规定(试行)》,不断健全内部监督制约机制。
二是要继续贯彻执行中央关于对行政事业单位收费和罚没收入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的规定,继续加强对罚缴分离,票款分离和收支分离的管理和监督,从源头上预防违法违纪行为的发生。
三是加强预算外资金管理。要从源头上遏止腐败和为人民理好财的高度,认真深入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预算外资金财政专户管理的紧急通知》,严格按照《省级预算外资金财政专户拨款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做好预算外资金的管理工作。要将预算内、外资金统筹安排使用,用出最佳效益。
四是加强国有资产管理。围绕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积极探索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国有资产管理的有效途径,重点抓好企业改组改制、兼并破产、公开上市、转让股权等环节的清产核资、产权界定、资产评估、资产处置工作。
五是加强会计管理。要继续认真贯彻执行《会计法》,积极做好整顿与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搞好《会计法》执法情况大检查,加强会计基础管理工作,严厉打击会计工作中的假凭证、假账册、假审计行为,抓好对经济鉴证类社会中介机构的清理整顿工作,规范社会中介机构的执业行为。
2001年是我省实施“十五”计划的第一年,完成全年财政工作任务是实现今年经济增长预期目标之一。我们要认真学习江泽民总书记的“七一”讲话精神,以“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为指导,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强化服务意识,增强责任心和使命感,不断开拓进取,确保全年工作任务全面完成。
贵州省财政厅厅长 李隆昌
省人大常委会:
我受省人民政府委托,现将贵州省2001年1—8月省本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报告如下,请予审议。
一、2001年1—8月省本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年初经省九届人大四次会议审议批准,2001年省本级地方财政收入预算为l7.20亿元,财政支出预算为42.81亿元(含专项补助各地专款)。在预算执行过程中,中央财政追加我省专款35.15亿元,省级下划各地专款8.77亿元,省本级支出预算相应变更为69.19亿元。截止8月底,省本级地方财政收入完成14.53亿元,为年度预算的83.78%,比上年同期增长39.03%,增收4.08亿元;省本级财政支出完成42.29亿元,为年度预算的61.12%,比上年同期增长26.59%,增支8.88亿元。
省本级财政收入主要项目完成情况:
1、工商税收7.19亿元,完成年度预算的64.40%,比上年同期增长8.10%,增收5389万元。其中:增值税3.62亿元,增长l8.15%,增收5559万元;营业税2.84亿元,下降2.02%,减收587万元。
2、企业所得税2.99亿元,完成年度预算的l02.11%,比上年同期增长67.62%,增收12069万元。
3、国有企业计划亏损补贴840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64.62%,比上年同期下降7.89%。
4、企业所得税退税2420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242%。
5、专项收入3880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02.11%,比上年增长86.l8%,增收1796万元。
6、罚没、行政性收费收入3.96亿元,完成年度预算的l40.81%,比上年同期增长13l.10%,增收22462万元。主要原因是按规定从去年10月起,工商部门的行政性收费收入由预算外财政专户管理改为纳入预算管理。今年l—8月,工商部门行政性收费收入l9352万元。
7、其他收入2745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30.71%,比上年同期增长47.26%,增收88l万元。
省本级主要支出项目完成情况:
1、基本建设支出7.56亿元,完成变更预算(下同)的49.56%,比上年同期增长l.93%,增支l43l万元。
2、企业挖潜改造资金支出0.7亿元,完成预算的53.20%,比上年同期下降38.59%,减支4398万元。主要是今年财政部对振华集团和开磷集团不再实行国债贴息补助、省财政对贵钢不再拨付一次性技改资金贴息等因素。
3、地质勘探费1.83亿元,完成预算的89.88%,比上年同期增长54.74%,增支6457万元。主要是中央部分企事业单位下划地方管理后相应增加的经费。
4、支农支出4327万元,完成预算的20.13%,比上年同期增长0.35%,增支15万元。
5、农林水气等部门事业费支出l0691万元,完成预算的57.19%,比上年同期增长53.81%,增支3740万元。
6、文教科学卫生事业费支出6.01亿元,完成预算的80.06%,比上年同期增长27%,增支1.28亿元。其中:教育事业费支出2.90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23.26%,增支5480万元;科学事业费支出8252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22.43%,增支l5l2万元。
7、其他部门事业费支出4.56亿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31.29%,比上年同期增长113.88%,增支2.43亿元。主要是工商部门的行政性收费从去年10月起纳入预算管理相应增加的支出。
8、科技三项费用支出500万元,完成预算的15.63%,比上年同期下降58.68%,减支7l0万元。主要原因是今年出台了新的管理办法,相应增加了项目论证和评估的程序,有的项目还须在媒体上进行公示,目前多数项目已进入签订合同阶段。
9、工交商等部门事业费支出7679万元,完成预算的39.05%,比上年同期增长43.83%,增支2340万元。
10、抚恤和社会福利救济费支出799万元,完成预算的14.19%,比上年同期下降0.75%,减支6万元。
11、行政管理费支出1.93亿元,完成预算的71.1696,比上年同期增长24.73%,增支3823万元。
12、公检法司支出4.40亿元,完成预算的77.79%,比上年同期增长14.52%,增支0.56亿元。
13、社会保障补助支出5.7亿元,完成预算的102.2%,比上年同期下降2.19%,减支0.13亿元。主要是中央专款与上年同期相比下达较晚。
14、政策性补贴支出3.70亿元,完成预算的105.68%,比上年同期增长188.14%,增支24142万元。主要是今年一次性划出中央专储粮销售差价补贴。
l5、支缓不发达地区支出852万元,完成预算的1.22%,比上年同期下降59.62%,减支1258万元。主要原因一是按照中央扶贫工作会议精神,今年的扶贫资金实行省级项目管理,地县要按规定程序向省报送扶贫规划及项目,经审批后,扶贫资金才能下达;二是按照有关规定部分资金由省级直拨改为下划,相应减少了省级支出。
l6、其他支出2.90亿元,完成预算的40.98%,比上年同期增长49.62%,增支9621万元。
1—8月全省财政收支完成情况为:全省地方财政收入完成55.30亿元,为年度预算的59.67%,比上年同期增长21.50%,增收9.79亿元;财政支出完成l 23.63亿元,为年度预算的63.91%,比上年同期增长23.39%,增支23.44亿元。
总的来看,1—8月省本级财政收支预算执行情况基本正常。一是省本级财政收入主要项目基本实现均衡入库,收入稳定增长,增幅高于全省财政收入平均增长水平l7个百分点。二是财政支出基本做到按预算执行,调资增资和重点支出得到较好保证。l—8月,教育事业费支出、科学事业费支出、基本建设支出和政策性补贴支出分别比上年同期增长23.26%、22.43%、1.93%和l88.14%。
今年以来,全省各级财税部门紧紧围绕年初制定的目标,进一步强化聚财意识,依法治税,完善征管措施,着力抓了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完善税收征管措施,促进财政收入稳定增长。
一是继续实行组织收入目标责任制。各征收部门严格按照年初确定的预算,层层分解收入任务,细化征收目标,落实征管责任,并把收入任务完成情况作为衡量工作成效的主要指标,实行奖罚制度。
二是切实做好收入的组织征收工作。各级财税部门定期分析收入形势,掌握收入进度,针对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及时与有关部门研究采取相应的对策措施。各征收部门密切配合,协调一致,形成征收合力。通过加强对重点税种、重点税源的监控管理和财、税、库的协调配合,财政收入基本保持了稳步增长的发展势头,基本实观了均衡入库。
三是坚持依法治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纠正地方自行制定税收先征后返政策的通知》精神,认真执行新修订的《税收征管法》,规范税收优惠政策,净化税收环境,严格征收管理制度,切实加强对各项税收收入的征管工作。
(二)加大支出结构调整力度,保证重点支出需要。
省级财政坚持“量入为出,量力而行,保证重点,兼顾一般”的支出原则,合理调整和优化支出结构,充分发挥省级财政的宏观调控作用,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确保重点支出的需要。
l、继续实行“以奖代补”政策,帮助财政特困县解决工资发放困难。与53个财政特困县签订了协议,共安排补助资金6.24亿元,比上年增加1.38亿元。
2、大力支持以交通为重点的基础设施建设。今年省财政共安排了3.75亿元的贴息补助资金,并及时下达给有关部门。对省政府十件实事中的5000公里公路改造、10个县级卫生垃圾填埋场建设、400座公厕建设,严格按照资金操作程序及时拨付资金。
3、切实做到“两个确保”,及时拨付社会保障资金。今年1—8月省财政下达并拨付各项社会保障资金91380万元,其中基本养老保险补助资金672l9万元、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资金20456万元、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资金l800万元,补发企事业单位历年拖欠离休人员的离休费和医药费l8l5万元,对支持企业改革,维护社会稳定起到了积极作用。
4、认真做好省级部门、单位的预算编制和资金拨付工作。省级机构改革后,省财政认真对照“三定”方案,在逐户核定人员编制的基础上下达经费预算,按时拨付所需经费,既保证了各部门、各单位工作正常开展的资金需要,又解决了过去个别部门“吃空缺”的问题。
5、大力支持科教兴黔战略的实施。(1)今年省级教育支出安排38834万元,比上年增加5746万元,增长18.72%。l—8月,省级财政教育支出完成l9882万元。为了实现我省在“十五”期间基本普及九年义务教育的目标,今年省财政安排的义务教育补助资金达1亿元,比上年增加4620万元,到8月底已安排给各地733l万元。(2)为扶持中小型科技企业的技术创新,今年省财政安排了1000万元的中小型科技企业创新基金。
6、加大对计划生育事业的投入。为贯彻落实省委八届四次会议精神,完成“十五”期末全省计划生育人均投入的目标,今年省财政安排的省计划生育事业费为4382.7万元,比上年增加603.7万元,增长l6%。到8月底,已安排3388万元。
7、认真落实国家的调资政策和对民族地区的转移支付补助政策。及时拨付调资增资所需资金,确保在“五·—”节前发放到职工手中,保证了调资政策的兑现。根据中央对民族地区转移支付政策的要求,结合我省各地经济发展与财力不平衡的状况,经省委、省政府批准,在保持分税制财政体制不变的前提下,对民族地区、贫困地区转移支付补助采取与净上划“两税”挂钩和按因素法补助方案,将民族自治州及所辖的市县、民族自治县和贫困县上缴中央和省财政的增消两税比上年的增量全部返还给各民族州、县和贫困县,帮助他们解决财政困难,对其他地市县,比上年增长的增值税的20%,返还给各地市县,以充分调动各地加快发展的积极性。
(三)大力加强财源建设,夯实财政发展基础。
1、加大对县级财源建设的扶持力度。一是继续实施《贵州省扶持县级财源建设促进财政收入上台阶办法》,今年又与独山县、平塘县、贞丰县签订了县级财政收入上台阶目标合同,从政策上、资金上予以重点扶持;二是继续实施择优扶强的财政政策,省财政对20个经济强县(市、区)的财源建设项目贷款继续给予贴息补助。同时,继续对地、县的财源建设实行奖快促慢的激励机制,及时兑现各项奖罚。
2、大力支持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一是省财政安排企业技术改造资金1.45亿元,比上年增加500万元。认真落实国有企业脱困和扭亏增盈的财政政策,及时拨付政策性亏损补贴,配合有关部门搞好企业的债转股工作,减轻企业债务负担。二是继续安排1500万元资金,充实中小企业担保基金,从西部地区外经贸发展促进资金中,首期安排1500万元建立贵州省进出口企业担保中心。到8月底,两个中心已经给企业担保贷款约32l0万元,有力地支持了企业的发展。三是继续为国有企业改组、改制做好资产评估和产权界定等服务工作,使国有企业股份制和上市募集资金得以顺利进行。
3、继续加强国债专项资金的管理工作。对国债资金实行专户管理,封闭运行,确保资金安全。对国家下达的国债资金,按照投资计划及时足额地拨付给有关部门和地区,保证项目建设的资金需要。省财政厅草拟了《贵州省国债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将于近期上报省政府批准执行。
4、大力支持以退耕还林(草)和天然林保护工程为重点的生态环境建设。省财政厅在及时拨付中央财政下达我省有关专款的同时,还专项安排1789万元资金用于实施退耕还林(草)和天然林保护工程。
(四)突出重点,积极推进各项财政改革。
1、扩大编制部门预算试点范围。省财政在总结上年对3个省直部门试编细化预算经验的基础上,今年已将试点部门扩大到l0个。编制部门预算试点工作在强化预算约束,加强部门基础管理等方面迈出了积极的一步。
2、积极推行政府采购制度。全省已有7个地、州、市初步试行政府采购,l—8月,共组织政府采购活动ll7次,项目总预算为15291.38万元,中标金额l3348.45万元,节约资金1942.93万元,资金节约率达12.71%。其中省级组织政府采购活动36次,采购预算6607.17万元,中标金额5813.43万元,节约资金793.74万元,资金节约率为12.01%。
3、积极进行会计委派制度试点工作。在总结我省去年部分地、县试行会计委派制度经验的基础上,今年进一步扩大了试点面。安顺市全面推行了“会计核算中心”。省财政厅与省监察厅联合对省国土厅、省体育局、省气象局进行了首批省级单位会计委派制度试点。截止8月底,全省开展会计委派制度试点的县、市已达46个,比上年增加20个,试点单位1470户,共向各级行政、事业、企业单位委派会计人员954人。
4、积极稳妥地进行农村税费改革试点。省财政厅积极配合省税改办开展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工作,认真组织业务培训,按照省制定的宣传方案开展政策宣传,精心拟定改革试点方案和配套文件。国办发[2001]28号文件下发后,省委、省政府及时调整工作部署,改全面试点为在湄潭县、贵定县、铜仁市进行重点试点。省财政厅认真按照这一部署及时安排布置今年非试点县(市、区、特区)的农业税收及屠宰税的征管工作,同时认真抓好三个试点县(市)的工作,并对有关基础数据进行收集、汇总、审核、测算,于8月上旬向国家税改办和财政部上报了我省三个试点县(市)改革前后的有关基础数据等情况。
5、积极推行国库集中收付制度,认真进行财政统发工资工作。省财政厅在省直行政单位和财政拨款的事业单位在职职工中进行了试点,由点到面,由易到难,在总结8家单位试点经验的基础上,到8月底止,省财政已对28个省直单位实行了财政统一发放工资制度。地县均已开设了工资专户,开展了工资统发工作。
(五)加强财政管理,规范财经秩序,严格财经法纪。
一是强化对财政性资金的监督管理。省财政厅认真按照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财政性资金管理的意见》精神,提高财政资金分配的透明度,对部分重点支出,实行全过程监管。同时省财政厅还制发了《关于规范财政管理严肃财政工作纪律的暂行规定(试行)》,进一步完善了内部监督制约机制。
二是继续落实好中央关于对行政事业单位收费和罚没收入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的规定,切实搞好财政预算和财政专户管理工作,全面推行“单位开票,银行代收,财政统管”的办法,做到罚缴分离,票款分离,从源头上预防违法违纪行为的发生。
三是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了《会计法》执法情况大检查。从5月份起,全省共有19800户行政、事业、企业单位开展了自查,查出不符合规定的帐务处理近2亿元。8月上旬,分别对23户省级行政、事业、企业及民营单位进行重点检查。
总的来看,今年1—8月全省财政预算执行情况是好的。但是,我们也清醒看到在预算执行中仍然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
一是虽然全省地方财政收入实现了较快增长,各地区间收入进度不平衡。进度最快的是贵阳市,完成预算的64.10%,进度最慢的是铜仁地区,完成预算的43.24%。
二是6月下旬,按照中央的要求,我省农村税费改革由全面试点调整为重点试点,全省选择在三个县(市)试点,其余各县(市)的税费按过去规定照收。由于宣传解释等工作跟不上,受其影响,l—8月农业税和农业特产税完成情况不理想,分别比上年同期下降25.50%和31.92%,相应加大了今后三个多月组织收入工作的难度。
三是年初省财政预算安排的部分专款使用进度不理想,全年时间过了三分之二,支出进度才一半,个别的不到20%。
四是年初省本级财政预算已留有4.11亿元的支出缺口,但在预算执行过程中,部分省直部门要求追加预算的呼声仍然很高,有的地县也反映财政困难,要求省财政给予补助,使省本级的财政收支平衡难度更大。
二、认清形势,坚定信心,完善措施,扎实工作,确保完成全年财政预算任务
从当前的情况来看,要完成全年财政收支预算,任务是十分艰巨和繁重的。我们将紧紧“围绕一个中心,突出五个重点”来开展工作,即围绕增收节支这一中心,突出完善收入征管措施,确保收入目标实现;突出加强财源建设,促进经济增长;突出强化财政支出管理,着力维护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突出积极稳妥推进财政改革,构筑公共财政体制初步框架;突出加强财政管理,努力规范财经秩序。
(一)完善收入征管措施,确保收入目标实现。
今后三个多月是财政收入的旺季,是确保实现全年收入任务目标的关键时期。一是各级财税部门要树立信心,密切配合,加强协作,把组织收入作为工作的重中之重,强化督促检查。收入进度慢的地区,要认真查找原因和采取切实可行的解决办法,挖掘增收潜力,进一步完善征管措施,加大征管力度,努力迎头赶上;收入进度快的地区,不能有松口气的思想,要再接再厉,为确保全省财政收入任务的实现多作贡献。二是要认真学习和贯彻执行新修订的《税收征管法》,继续落实“加强征管、堵塞漏洞、惩治腐败、清缴欠税”的工作方针,在加强对重点大户和重点税源监管的同时完善零散税收征管办法,努力做到应收尽收。三是进一步加大税收稽查力度,继续清理漏征漏管户,加大对欠税的清收力度,运用法律、经济、行政手段,严厉打击各种偷、逃、骗税行为。
(二)加强财源建设,促进经济增长。
一是把财源建设与西部大开发结合起来。要紧紧围绕国家实施西部大开发的有利时机,充分利用国家关于加快西部地区基础设施建设、生态环境建设、经济结构调整、科技教育发展等方面的优惠政策和扶持措施,从我省财政经济发展实际出发,及时研究制定相关财税政策和措施,积极争取国家给我省更多的政策扶持和资金倾斜。
二是把财源建设与国家实施积极财政政策结合起来。要继续做好今年新增国债项目的争取落实工作,对已确定的项目,中央专款下达后,要严格按照资金转贷和补助计划,确保及时拨付、足额到位、封闭运行、专款专用。同时,严格资金管理,加强监督检查,搞好跟踪问效。
三是完善财源建设资金的筹集机制。要按照“性质不变,渠道不乱,配套使用,各记其功”的原则,把财源建设资金与农业综合开发资金、扶贫开发资金、技改资金等结合起来使用,加大财源建设资金的投入总量。要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和带动作用,变直接投入为间接投入,采用贴息等办法,广泛吸引社会资金参与财源建设。
(三)强化财政支出管理,着力维护改革、发展、稳定大局
由于各种政策性增支因素较多,财政支出压力很大,加大了预算平衡的难度。要正确处理需要与可能的关系,进一步调整结构,严格按照省人大批准的预算,突出重点,合理有序安排各项支出,努力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一是在保标准工资发放、保机构正常运转、保国家收入分配政策落实和社会保障等支出需要的基础上,努力加大对农业、教育、科技的投入,并确保专项资金及时足额到位。二是优化支出结构,为各项改革提供必要的财力保证。三是强化对一般性支出的管理,继续大力压缩会议费、车辆费、差旅费、电话费等一般性公用支出。
(四)积极稳妥推进财政改革,构筑公共财政初步框架。
一是逐步扩大编制部门预算试点范围。在已完成对l0个试点部门工作的基础上,继续抓好试点部门细化预算的编制工作,保证质量。同时鼓励有条件的地县自行试点,逐步做到预算单位的所有支出都严格按规定标准和相应科目列入预算,做到先有预算,后有支出,预算一经审核批准,财政部门和预算单位都要严格执行。
二是继续推进政府采购制度改革。各级要通过健全管理机构,提高人员素质,完善管理制度,规范运作程序,使政府采购工作逐步走上规范化、制度化的轨道,并努力扩大政府采购的范围和规模,提高政府采购资金的节约率。
三是积极推行行政事业单位财政统一发放工资制度。要在总结和完善经验的基础上,积极作好准备,争取明年在所有省直部门、单位全面推行这一制度。
四是积极进行会计委派制度试点工作,在总结全省各地、县实行会计委派制度试点经验的基础上,扩大会计委派范围,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切实做好我省的会计委派试点工作。
五是积极稳妥推进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工作。认真落实中发[2000]7号、国发[2001]5号和国办发[2001]28号文件精神和省委、省政府调整我省农村税费改革试点的工作部署,进一步配合省税改办切实抓好湄潭、贵定和铜仁三个试点县(市)的农村税费改革工作,同时对非试点县(市、区、特区)做好调整部署的宣传、解释工作,保证农村税费征收正常进行。
(五)加强财政管理,努力规范财经秩序
一是继续加强对财政性资金的监督管理,认真执行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财政性资金管理的意见》,对财政性资金进行有效监管,并跟踪问效。按照省财政厅最近制发的《关于规范财政管理严肃财政工作纪律的暂行规定(试行)》,不断健全内部监督制约机制。
二是要继续贯彻执行中央关于对行政事业单位收费和罚没收入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的规定,继续加强对罚缴分离,票款分离和收支分离的管理和监督,从源头上预防违法违纪行为的发生。
三是加强预算外资金管理。要从源头上遏止腐败和为人民理好财的高度,认真深入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预算外资金财政专户管理的紧急通知》,严格按照《省级预算外资金财政专户拨款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做好预算外资金的管理工作。要将预算内、外资金统筹安排使用,用出最佳效益。
四是加强国有资产管理。围绕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积极探索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国有资产管理的有效途径,重点抓好企业改组改制、兼并破产、公开上市、转让股权等环节的清产核资、产权界定、资产评估、资产处置工作。
五是加强会计管理。要继续认真贯彻执行《会计法》,积极做好整顿与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搞好《会计法》执法情况大检查,加强会计基础管理工作,严厉打击会计工作中的假凭证、假账册、假审计行为,抓好对经济鉴证类社会中介机构的清理整顿工作,规范社会中介机构的执业行为。
2001年是我省实施“十五”计划的第一年,完成全年财政工作任务是实现今年经济增长预期目标之一。我们要认真学习江泽民总书记的“七一”讲话精神,以“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为指导,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强化服务意识,增强责任心和使命感,不断开拓进取,确保全年工作任务全面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