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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2000年省本级暨全省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01年省本级财政预算草案报告

发布时间:2002年10月15日 打印本页 关闭 【字体:
           (2001年1月10日在省九届人大四次会议上)
             贵州省财政厅厅长  李隆昌

各位代表:
  我受省人民政府委托,向大会报告贵州省2000年省本级暨全省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01年省本级财政预算草案,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提出意见。
  一、2000年省本级暨全省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2000年是“九五”计划的最后一年,也是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的起步之年,全面完成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各项目标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在中共贵州省委的领导下,全省各族人民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抢抓西部大开发的历史机遇,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各项方针政策,坚持以加快发展为目标,以深化改革为动力,同心协力,顽强拼搏,排难奋进,推动经济持续稳定增长和社会各项事业不断进步。在此基础上,财政工作也取得了较好的成绩。
  2000年初,经省九届人大三次会议批准,全省地方财政收入预算为79.21亿元;财政支出预算为127.1亿元。在预算执行过程中,中央财政追加我省专款48.45亿元,支出预算相应变更为175.55亿元。
  据2000年底电月报统计,全省财政总收入完成151.62亿元,比上年增加13.56亿元,增长9.83%。其中:地方财政收入完成85.01亿元,为年预算的107.31%,比上年实际增加11.27亿元,增长15.29%,超额完成了年初省九届人大三次会议批准的增长目标。全省财政支出完成199.73亿元,为变更预算的102.10 %,比上年增加29.02亿元,增长17%。
  2000年全省财政收支平衡情况是:全省地方财政收入85.01亿元,加上中央各项补助112.47亿元(包括税收返还收入36.91亿元,税收递增返还0.27亿元,定额补助7.42亿元,追加专项补助48.45亿元,中央结算补助19.61亿元,中央企业下划和农业税减免补助1.18亿元,定额结算上划中央1.37亿元),财力总计197.48亿元;全省财政支出199.73亿元;收支相抵,全省当年支大于收2.25亿元,动用上年结余来弥补。
  省本级财政收支平衡情况是:省本级地方收入15.78亿元,加上中央各项补助86.94亿元(包括中央税收返还收入13.71亿元,税收递增返还1000万元,中央定额补助5.26亿元,中央追加专项补助48.45亿元,中央结算补助19.61亿元,中央企业下划和农业税减免补助1.18亿元,定额结算上划中央1.37亿元)和各地结算上划省收入1.47亿元,以及下划各地专款补助23.8亿元、结算补助各地20.17亿元, 省本级财力总计60.22亿元;省本级支出65亿元;收支相抵,支大于收4.78亿元,动用上年结余来弥补。以上情况待财政决算编制后还会有一些变化,届时再向省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
  省本级地方财政收入主要项目完成情况:
  1、工商税收10.18亿元,完成预算的102.73%,比上年实际(下同)增收7183万元,增长7.59%。其中:增值税增收4357万元,增长9.81%;营业税增收821万元,增长2.03%;其他各项工商税收增收2005万元,增长20.59%。
  2、企业收入(含企业所得税、国有企业资产经营收益、国有企业所得税退税)2.51亿元,完成预算的153.32%,比上年增收1.24亿元,增长96.61%。主要原因是国有企业经济效益明显回升,盈利增加。
  3、国有企业亏损补贴1348万元,比上年减少3227 万元,下降70.54%。主要原因是从2000年起,国有粮食企业亏损补贴由退库改为列支。
  4、专项收入3477万元,完成预算的90.31%,比上年减收523万元,减少13.07%。
  5、行政性收费收入1.42亿元,完成预算的172.32%,比上年增收4335万元,增长44.14%。主要是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部分行政性收费收入纳入预算管理。
  6、其他收入1892万元,完成预算的57.33%,比上年减收1894万元,减少50.03%。
  省本级主要支出项目,年初的预算中包含了省级财政安排的对各地(州、市)的专项补助。在预算执行中,一是随着省级财政对各地专项补助的下达,省本级支出预算相应发生变化;二是中央财政对我省下达各种专项补助的增加,到年底省本级支出预算相应变更为58.87亿元。省本级主要支出项目完成情况如下:
  1、基本建设支出20.02亿元,完成变更预算(下同)的101.52%,比上年实际(下同)增加6.09 亿元,增长43.73%。主要是中央增加对我省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
  2、企业挖潜改造资金支出1.50亿元,完成预算的107.77%,比上年增加1882万元,增长14.36%。
  3、支援农村生产支出(含农业综合开发支出)5984万元,完成预算的118.38%,比上年减少1168万元,下降16.33%。主要是中央财政专项补助较上年有所减少和部分省本级支出下划各地补助增加。
  4、农林水气等部门事业费支出12608万元,完成预算的103.89%,比上年增加2440万元,增长24%。
  5、文教科学卫生事业费支出97251万元,完成预算的105.47%,比上年增加11267万元,增长13.1%。其中:教育事业费支出44028万元,完成预算的100.71%,比上年增加4895万元,增长12.51%。
  6、科技三项费用支出5849万元,完成预算的100.39 %,比上年增加1511万元,增长34.83%。
  7、工交商及其他部门事业费支出49990万元,完成预算的129.45%,比上年增加8825万元,增长21.44%。
  8、抚恤和社会福利救济费支出2011万元,完成预算的195.62%,比上年增加58万元,增长2.97%。
  9、行政管理费支出25174万元,完成预算的104.69%,比上年增加1076万元,增长4.47%。
  10、公检法司支出61077万元,完成预算的119.49 %,比上年增加6453万元,增长11.81%。
  11、社会保障补助支出75440万元,完成预算的104.16%,比上年增加48670万元,增长181.81%。主要是中央加大对我省社会保障补助的力度。
  12、政策性补助支出26442万元,完成预算的112.71%,比上年增加7632万元,增长40.57%。
  13、支援不发达地区支出3294万元,完成预算的75.81%,比上年减少1856万元,下降36.04%。主要是部分省本级支出下划各地补助增加及中央财政专项补助下达较晚。
  14、其他支出46170万元,完成预算的175.22%,比上年减少19087万元,下降29.25%。主要是调整了科目列支范围。
  2000年全省财政预算执行具有三个明显特征:
  (一)积极支持西部大开发战略在我省的实施。为了配合西部大开发战略的实施,省级财政除继续安排2.25亿元(不含省级财政营业税返还的5000万元)用于以交通为重点的基础设施建设贷款贴息补助外,又增加安排5000万元专项资金用于县乡公路建设改造贷款贴息;在原安排700万元和收回再贷200万元的基础上,新增安排1600万元用于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前期工作费用;省财政专项安排资金300万元支持实施退耕还林还草工程,并及时拨付中央安排的专项资金;各级财政与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共同管好用好中央专项安排我省的天然林保护工程资金13829万元。
  (二)财政支出结构有明显调整,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不断提高。各级财政部门认真按照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公共财政框架的要求,积极转变理财观念,大力调整财政支出结构,使有限的财力在支持改革、促进发展、维护稳定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多渠道筹集资金,大力支持社会保障制度建设,根据中央的有关规定,2000年中央和省级财政预算安排我省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补助资金32256万元、养老保险基金补助63003万元、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补助资金1700万元,并及时拨付;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粮食流通体制改革的精神,积极筹措粮食风险基金,及时拨付各项利息费用补贴;为支持科研院所体制改革,省财政在原有拨款五年不变的基础上,每年安排300万元予以帮助。为支持中小企业的发展,省财政安排1500万元建立中小企业贷款担保基金;加大对农业、科技、教育的投入;认真抓好省委八届五次全会精神的贯彻落实,省财政全年共安排计划生育专项经费3779万元,比上年增长10%。进一步加大“以奖代补”的扶持力度,省财政厅与52个财政特困县签订了“以奖代补”协议,省地两级共安排专项转移支付资金5.61亿元(其中省级4.86亿元),帮助财政特困县解决工资发放难的问题。
  (三)监督管理力度进一步加大。加强财政监督检查,强化财政管理是财政工作的重要环节。各级财政部门认真从个别地方有章不循、管理混乱而出现的问题中吸取教训,整章建制,严肃财经法纪,加大监督检查力度,规范各项管理。继续抓好行政事业性收费及罚没收入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的落实工作,对各执收执罚单位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对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罚款实行票款分离、罚缴分离和收支分离,对岗位人员分设、帐户管理、资金申请、审核及拨付程序等严格按规定执行;健全管理制度,加强对财政性资金的管理,省人民政府颁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财政性资金管理的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预算外资金财政专户管理的紧急通知》等文件,督促各部门各单位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财经方面的法律法规,建立健全内部约束机制;严格内部管理,加强监督检查,对存在的问题认真进行整改,进一步规范资金的审批、拨付和使用程序。
  2000年是我省财政经济发展经受严峻考验,取得较好成绩的一年。从收入方面看,除烤烟税率下调、国家关停“十五小”、实施天然林保护工程等政策的滞后影响依然存在外,为剌激投资,国家还调整了两项税收政策:一是2000年停止征收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二是从1999年7月1日起,对各类企业以自有资金或银行贷款,从事国家鼓励的、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技术改造项目(如高新技术产业、新兴行业和新产品等)的国产设备投资,按40%比例抵免企业所得税。从支出方面看,为确保中发(1999)12号文件确定的一系列增支政策的落实,保证国企改革、粮食流通体制改革、完善社会保障制度和实施退耕还林(草)工程的资金需要,以及加大农业、科教、扶贫投入等,财政支出压力仍然很大。此外,2000年6─7月,我省有几十个县(市)遭受了不同程度的洪涝灾害,对县级财政收入任务的完成造成严重影响,抗洪救灾及灾后重建、恢复生产又加大了财政支出的压力。面对严峻形势,各级各部门同心同德,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的各项政策措施,深化改革,强化财政收支管理,积极发挥财政的宏观调控职能,较好地完成了各项财政工作任务。
  2000年我们着重抓了以下几项工作:
  (一)促进经济增长,认真落实积极财政政策
  一是做好国债专项资金的拨付和新建项目的申报工作。对于国家下达的国债转贷及补助资金,做到及时下达,足额拨付。2000年,省财政厅向省有关部门和各地共拨付财政部下达给我省的国债资金19.03亿元,其中补助资金11.98亿元,转贷资金7.05亿元。同时,省财政厅与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共同搞好2000年下半年新增国债项目的筛选、申报工作,积极争取中央给予我省更多的支持。
  二是加强对国债专项资金的监管工作,搞好国债资金本息余额的跟踪监测。2000年5月,省财政厅会同有关部门组成联合检查组,对部分重点国债项目的建设质量、资金使用及财务管理情况进行检查,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同时,通过实行动态管理,及时掌握全省国债转贷资金的债务负担情况。
  三是抓好国家调整收入分配政策的落实。2000年,省财政积极争取中央财政支持对机关事业单位在职职工工资和离退休人员离退休费继续给予转移支付补助,中央和省级共安排9.25亿元调资专项资金用于补助地县。12月,省财政又一次性安排补助资金,重点用于解决县级财政因政策性减收带来的困难和补发拖欠的工资。
  四是切实搞好利用外资工作。2000年,正在修建的水柏铁路、西南扶贫等10个国际金融组织贷款项目共计提款报帐及物资采购6881.83万美元,白云水厂、都司路电网改造、贵阳市八所医院医疗设备购置等5个外国政府贷款项目采购国外设备2105万美元,使全年实际利用国外贷款达8986.83万美元。
  (二)坚持从源头抓起,继续推进财源建设
  为了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省财政厅认真围绕省政府提出的“要把财源建设工作与落实积极财政政策和西部大开发战略有机结合起来,相互促进”的要求,及时制定相应的措施,从政策上、资金上、服务上给予大力支持。并通过召开座谈会、现场参观等形式,及时总结经验,加强了对财源建设工作的引导。在具体工作中,突出抓了三个方面:
  1、促进县域经济发展,加大对县级财源建设的扶持力度。坚持“抓两头,带中间”的原则,一方面把36个(其中2000年签协议的4个)经济基础较差,但增长潜力较大的县积极纳入省级扶持范围,予以重点扶持;另一方面,省财政厅继续实施择优扶强的财政政策,对列入“建设经济强县”的20个县(市、区)的财源建设项目贷款继续给予贴息补助。同时,继续对地、县的财源建设实行奖快促慢的激励机制,并及时兑现各项奖罚。赤字县从1999年的33个下降到29个,减少4个。
  2、支持国企改革和发展,进一步巩固重点财源。一是加大对企业技术改造的投入。2000年,省财政安排的企业技术改造及贴息资金达1.55亿元,同时还及时拨付中央财政下达用于我省企业技术改造的国债贴息专项资金1.08亿元。二是积极落实支持国企改革脱困的各项财政政策。2000年,省财政厅会同省经贸委制定了《关于将我省国有企业所欠省技改基金借款本息余额转为国家资本金的实施办法》,按程序报批,可将企业历年所欠省技改基金借款本息余额大约5亿多元全部转为国家资本金,减轻企业债务负担。
  3、促进非国有经济发展,努力培育新的财源增长点。一方面,进一步加大投入,2000年省财政继续安排2000万元资金专项用于扶持乡镇企业发展,安排2000万元贴息资金重点用于支持以非公有制为主的特色食品、生物制药产业,安排300万元用于非公有制经济贴息;另一方面认真清理和废除阻碍非国有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继续治理“三乱”,努力为非国有经济发展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三)围绕完成收入目标,大力加强征收管理
  一是继续实行组织收入目标责任制。年初,财政、国税和地税部门就将收入任务层层分解落实到具体的征收单位和个人,实行由主要领导挂帅、分管领导具体负责、有关部门和个人责任明确的组织收入目标责任制,并把收入任务完成情况作为衡量工作成效的主要指标,实行奖罚制度。
  二是狠抓均衡入库。各征收部门密切配合、协调一致,加强对重点税源、重点税种的跟踪和监控管理,改进对零散税收的征管办法,建立起财、税、库相结合的征管体系,使各项税收呈现出稳步增长并均衡入库的良好态势。
  三是严格依法治税。根据《国务院关于纠正地方自行制定税收先征后返政策的通知》要求,省财政厅会同有关部门对我省近年来出台的各项税收优惠政策进行了全面清理,共清理出先征后返政策68项,仅1999年全省涉及的税收返还数额就达1.4亿元。对清理出的税收优惠政策,根据不同情况分别进行了处理。
  (四)深化财政改革,创新管理机制
  一是推行行政事业单位财政统一发放工资制度。为保证工资按时发放,省财政厅会同有关部门及时将财政部等部门联合制定的《行政事业单位财政统一发放工资暂行办法》转发各地,并提出了我省的贯彻意见,要求各级保证行政事业单位工资按时发放。到年底,全省已有50多个县(市)实行了行政事业单位财政统一发放工资制度。
  二是进行部门预算细化试点工作。按照省人大常委会的要求和“搞好试点,总结经验,稳妥推进”的原则,2000年省财政厅将省教育厅、省科委、省计生委作为部门预算细化试点单位,并试编了三个单位的部门预算。
  三是积极进行会计委派制试点。为推动全省会计委派试点工作有序进行,根据我省情况并结合外省经验,省财政厅制发了《贵州省进行会计委派制度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10月份省财政厅和省监察厅联合召开全省会计委派试点工作会议,对我省会计委派制度试点工作进行总结交流和安排布署。到12月底止,全省已有26个县(市)开展了会计委派试点工作。
  四是推行政府采购制度。为了推进政府采购工作的有效开展,省财政厅成立了专门的政府采购管理机构。从省级初步实行政府采购的情况看,效果是明显的。2000年省级执行招标采购项目22个,支出概算金额10899.85万元,中标金额10095.71万元,节约支出804.14万元,节约率达7.38%。
  五是进一步完善“以奖代补”办法,把“收入努力程度”纳入“以奖代补”办法的考核指标中,充分调动各县发展经济、培植财源、加强征管、增收节支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各位代表:2000年的财政预算任务业已圆满完成,其他各项财政工作也取得了新的进展。但我们也必须看到,在预算执行过程中仍然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我省财源单一且不够稳定,财力总量小,收支矛盾突出,财政保障能力有限,预算约束力不够大,少数地方财政管理制度执行得不好,财政改革的步伐还不够大。这些,都需要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加倍努力,逐步予以解决。
  二、2001年省本级财政预算草案
  2001年是“十五”计划的第一年,编制好全年财政预算,对于顺利实现“十五”计划,保持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促进经济结构调整和社会全面进步,具有重要意义。综观全年财政经济形势,仍然是希望与困难同在,机遇与挑战并存。一方面,经济发展出现了重要转机,投资、出口和消费三大需求整体拉动的态势初步形成,1998年以来实行的以积极财政政策为主的宏观调控措施对国民经济的推动作用将继续显现,国企改革和发展将进入一个新的阶段,再加上西部大开发战略的实施,我省经济将继续保持稳定增长的态势,为财政增收创造有利条件。另一方面,为了深入贯彻落实中发(2000)12号文件提出的一系列政策措施,落实西部大开发战略,实施天然林保护和退耕还林(草)工程,加大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完善社会保障制度,深化粮食流通体制改革,开展农村税费改革,加大农业、科学、教育、扶贫攻坚的投入等,使财政收支矛盾十分突出,实现收支平衡的难度仍然较大。
  根据全国财政工作会议和全省经济工作会议精神,2001年全省财政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和有关财税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以及“一要吃饭,二是建设”的方针为指导,认真贯彻党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及全国经济工作会议、省委八届六次全会精神,量入为出,量力而行,尽力而为,继续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和西部大开发战略,加大以交通为重点的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大力支持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积极支持非国有经济发展;坚持从源头抓起的方针,大力夯实财政发展基础;坚持依法治税,加强征管,确保财政收入稳定增长;加大财政支出结构调整力度,保证重点支出需要;加快完善社会保障制度,积极支持农村税费改革;进一步加强财政管理,稳步推进各项改革,努力提高财政工作整体水平。
  按照以上指导思想及全省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综合考虑各方面因素,我们编制了2001年省本级财政预算草案。
  省本级地方财政收入主要项目安排情况是:
  1、工商税收11亿元,比上年执行数(下同)增加8194万元,增长8.05%。
  2、企业收入(含企业所得税、国有资产经营收益、国有企业所得税退税)2.69亿元,比上年增加1756 万元,增长6.98 %。
  3、国有企业计划亏损补贴1300万元,比上年减少48万元,下降3.56%。
  4、专项收入3800万元,比上年增加323万元,增长9.29%。
  5、行政性收费收入1.7亿元,比上年增加2865万元,增长20.23%。
  6、其他收入2100万元,比上年增加208万元,增长10.99%。
  省本级主要支出项目(含补助各地专项支出)安排情况是:
  1、基本建设支出2.58亿元,比上年预算数(下同)增加500万元,增长1.98%。
  2、企业挖潜改造资金支出1.4亿元,与上年持平。
  3、支援农村生产支出(包括农业综合开发支出)1.88亿元,比上年增加1100万元,增长6.23%。其中:支农支出增长8.12%。
  4、农林水气等部门事业费支出1.35亿元,比上年增加920万元,增长7.3%。
  5、文教科学卫生事业费支出8.15亿元,比上年增加8740万元,增长12.01 %。其中:教育事业费支出2.89 亿元,比上年增加4700万元,增长19.42%。
  6、科技三项费用支出3300万元,比上年增加250万元,增长8.20%。
  7、工交商及税务等部门事业费支出5.13亿元,比上年增加3590万元,增长7.53%。
  8、抚恤和社会救济费支出3000万元,比上年增加180万元,增长6.38%。
  9、行政管理费支出2.40亿元,比上年增加1950万元,增长8.86%。
  10、公检法司支出5.07亿元,比上年增加4500万元,增长9.74%。
  11、社会保障补助支出1亿元,与上年持平。
  12、政策性补助支出8500万元,与上年持平。
  13、支援不发达地区支出1.06亿元,与上年持平。
  14、其他支出6.80亿元,比上年增加13133万元,增长23.96%。主要是增加公路建设贷款贴息和公积金等支出。
  15、总预备费6000万元,占支出的1.40%,与上年持平。
  2001年省本级地方财政收入预算安排17.20亿元,比上年执行数增加14205万元,增长9%,加上中央税收返还收入13.81亿元,税收递增返还1000万元,中央定额补助5.26亿元,中央企业下划补助2.51亿元,各地结算上划省1.19亿元,定额结算上划中央1.37亿元,当年可供安排财力(不含中央专项补助)为38.70 亿元。省本级财政支出预算安排为42.81亿元(含补助各地专款),比上年年初预算安排数增加5.10 亿元,增长13.52%。当年收支相抵,支大于收4.11亿元,需通过努力增收节支和动用结余来弥补。
  2001年全省财政收支预算安排情况是:全省地方财政收入安排92.67亿元,比上年执行数增加7.66亿元,增长9%;全省财政支出安排148亿元(不含中央专款),比上年初预算数增加20.90亿元,增长16.44%。
  2001年预算安排全省地方财政收入增长9%,与全省经济发展增长目标相符,是积极的;财政支出预算的安排,体现了“保证重点,兼顾一般”的原则。但也必须看到,要完成全年财政预算任务仍面临较大困难。在收入方面,国家实施的宏观调控政策,从长远和全局看,都是十分必要的。对出现的减收因素,我们一定要高度重视,要从其他方面依法征收来弥补。从支出方面看,为确保中发(2000)12号文件确定的一系列增支政策的落实,加上今年各项改革任务很重,需要财力保证和支持的方面很多,以及一些法定的增长性支出有增无减等,使财政支出压力很大,收支矛盾十分突出。因此,我们一定要认清形势,振奋精神,扎实工作,顽强拼搏,才能确保全年预算任务圆满完成。
  三、努力完成2001年财政预算任务,为“十五”计划的完成奠定坚实的基础
  2001年是我省经济和社会发展进程中十分重要的一年。努力搞好今年的各项财政工作,充分发挥财政的职能作用,为“十五”计划的完成开好头,起好步,具有重要作用。
  (一)继续落实积极财政政策和西部大开发战略,加快经济发展
  一是继续落实好积极财政政策和西部大开发战略。要进一步解放思想,以只争朝夕的紧迫感抢抓机遇,加快发展。首先,要认真落实好、利用好中央的各项政策措施,并大力争取中央给予我省更多的帮助和支持。其次,要继续落实以交通为重点的基础设施建设投入。今年省财政除继续安排2.75亿元用于以交通为重点的基础设施建设贷款贴息和补助外,还将增加安排5000 万元专项用于公路建设方面的贴息补助。各级要进一步加强对贴息资金的管理,充分发挥其引导作用和乘数效应,带动更多的信贷资金用于基础设施建设。第三,要以西电东送为契机,加快发展我省能源、旅游、生物制药等优势产业,构筑我省经济发展的有力支撑点。从今年起,省财政将根据省级旅游企业上缴所得税情况,安排部分专项资金集中用于旅游基础设施建设贷款贴息。
  二是坚持从源头抓起,大力加强财源建设。第一,财源建设要突出巩固与开发并重。一手要抓好现有支柱财源建设,如“两烟”、酒、电力等,使之不断巩固充实;另一手要抓好新财源的开辟和培育工作,使之不断发展壮大,成为财政收入新的增长点。第二,财源建设要与落实积极财政政策、西部大开发战略、加快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支持非国有经济发展结合起来。只有这样,财源建设才能费省效宏,路子才能越走越宽。第三,财源建设要与发展特色经济结合起来。坚持因地制宜原则,充分发挥我省的优势和比较优势,大力发展“以市场为导向,以资源为依托,以效益为中心”的特色产业、特色产品。第四,要进一步完善财源建设的筹资机制,坚持多渠道投入。财政资金要发挥引导和启动作用,通过项目配套、贴息等办法,吸引更多的信贷资金、社会资金投入财源建设。
  (二)坚持依法治税,加强税收征管
  一是要早抓紧、早落实,避免前松后紧,力争做到均衡入库。要尽快将收入任务分解落实到具体的征收单位和个人,搞好组织调度,并加强督促检查,各征收单位要从年初开始就抓紧组织收入不放松,努力实现均衡入库。
  二是加强税收征管。各级财税部门要根据我省收入结构的特点,加强对“两烟”、酒、电力、冶金、建材、煤炭、金融保险等重点税源的征管,完善有关措施,搞好稽查工作,促进重点税收稳定增长。此外,还要进一步加大对零散税收的征管力度,堵塞漏洞,减少收入流失。
  三是坚持依法治税,净化税收环境。要继续认真贯彻“加强征管,堵塞漏洞,惩治腐败,清缴欠税”的方针和《国务院关于纠正地方自行制定税收先征后返政策的通知》精神,严格征收制度,整顿征收秩序,净化征收环境,继续清理漏征漏管户,严厉打击各种偷、逃、骗、抗税行为,维护税法的严肃性。
  (三)调整支出结构,保证重点需要
  根据我省经济和社会发展实际,调整财政支出结构的总体目标是确保稳定、支持改革、促进发展。
  一是把继续维护社会稳定作为财政支出的首要任务。首先,在工资性支出方面,今年将继续实行“以奖代补”政策,省地两级财政安排的补助资金为7亿元(其中省级6.24亿元),以帮助财政特困县解决工资发放问题;认真落实好今年调整机关和事业单位工资政策。其次,各级财政都要确保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的资金需要。第三,各级都要从讲政治的高度出发,切实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在年初的财政预算中优先安排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费和再就业资金、养老保险资金和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资金,并及时足额发放。
  二是从财力上为各项改革提供应有的支持。实行农村税费改革,是党中央为了减轻农民负担,加快农村经济发展而采取的一项重大措施,虽然它的实施会给各级特别是县乡财政带来一定影响,但各级一定要服从大局,认真落实好中央的有关规定,确保这项改革顺利推进。此外,各级财政还要多方筹措资金,为深化粮食流通体制改革和建立健全社会化保障体系提供财力支持。
  三是大力支持西部大开发战略的实施。作为西部大开发战略的重要内容,如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实行退耕还林(草)工程等,都需要各级财政增加投入。各级一定要从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的长远需要出发,安排好资金,确保这些工程顺利实施。
  四是大力支持实施“三大战略”和扶贫攻坚。各级财政部门要按照省委、省政府的要求,认真履行财政职能,支持实施开放带动战略、可持续发展战略和科教兴黔战略。“十五”期间用于义务教育的补助和贴息每年安排1亿元。要配合我省扶贫攻坚战的实施,继续落实好财政的各项扶贫政策。今年,省财政除继续配合有关部门管好用好中央用于我省贫困县的扶贫资金和我省的配套资金外,还将继续安排3000万元扶贫资金,用于非贫困县的扶贫工作。同时,省级财政预算安排计划生育专项经费4385万元,比上年增加606万元,增长16%以上。
  (四)严肃财经法纪,规范财经秩序
  一是要强化对财政性资金的监督管理,认真执行《关于进一步加强财政性资金管理的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预算外资金财政专户管理的紧急通知》等文件规定,对一切财政支出,特别是大额、重点支出,要实行从核定预算,拨付资金,到安排使用的全过程监管,并追踪问效,确保有限的资金用出最佳效益,对擅自挤占、挪用或损失浪费的,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要建立完善和落实内部监督制约机制,保证内部监督检查经常化、制度化。
  二是继续落实好中央关于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罚没收入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的规定,积极做好财政预算和财政专户管理工作,全面推行“单位开票,银行代收,财政统管”的管理办法,做到罚缴分离,票款分离。
  三是切实贯彻新《会计法》,加强会计基础工作,提高会计信息质量,强化会计监督,严厉打击财会工作中的假凭证、假帐册、假审计行为;抓好对经济鉴证类社会中介机构的清理整顿工作,规范社会中介机构的执业行为,强化行业自律。
  四是加强国有资产管理,积极探索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求的国有资产管理有效途径,重点抓好企业改组改制、兼并破产、公开上市、转让股权等环节的清产核资、产权界定、资产评估、资产处置工作。
  (五)深化财政改革,构建公共财政基本框架
  一是逐步扩大编制部门预算试点范围。实行部门预算,对于强化预算约束、保证重点支出,规范政府行为、财政行为和部门行为具有重要作用。今年,省财政厅将在上年进行试点的基础上,进一步扩大到10个部门并深入到地县,同时鼓励有条件的地县自行试点,逐步做到预算单位的所有支出都严格按规定标准和相应科目列入预算,做到先有预算,后有支出,预算一经审核批准,财政部门和预算单位都要严格按预算执行。
  二是积极进行会计委派制试点。今年,省财政厅、省纪委将对部分省级行政事业单位进行会计委派制试点,并要求没有开展会计委派制试点的地(州、市)要选择1至3个县进行试点。
  三是大力推行政府采购制度。各级要通过健全管理机构,提高人员素质,完善管理制度,规范运作程序,使政府采购工作逐步走上规范化、制度化的轨道。要逐步扩大政府采购的范围和规模,提高政府采购支出占财政公共支出的比重。
  四是积极创造条件,推行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实行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把所有收缴的财政资金直接纳入国库,所有的财政支出都通过预算安排,并由国库直接拨付,不仅有利于加强财政的统一调度和管理,增强预算的约束力,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而且还可以从源头上预防腐败行为的发生。今年,全省各级财政部门要以推行国库集中收付制度作为财政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积极创造条件,为推行这一制度作好应有的准备。
  五是全面推行行政事业单位财政统一发放工资制度。虽然这项改革从去年就已经开始,但进展不平衡,今年的目标是要在省、地、县、乡(镇)全部实行行政事业单位财政统一发放工资制度。
  今年是“十五”计划的开局之年,各项财政工作任务十分繁重,要实现“开好头,起好步”的目标,加强财税干部队伍建设至关重要。各级财税部门要认真按照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要求,大力提高广大财税干部的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增强责任心和使命感,切实转变机关工作作风,做到既能认真贯彻党和政府的各项方针政策,又能创造性地开展工作;既能形成合力推动财政发展,又能脚踏实地搞好服务;既能统观全局,综合协调,又能深入实际,熟悉情况,解决问题。要认真贯彻执行中央和省委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有关规定,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方针,建立健全监督机制,切实搞好精神文明建设。
  各位代表:在新世纪的征途中,让我们高举邓小平理论的伟大旗帜,以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和有关财税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为指针,在中共贵州省委的领导下,坚定信心,抢抓机遇,真抓实干,开拓奋进,努力完成全年财政工作任务,以优异的成绩为“十五”计划的实施奠定一个坚实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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