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01年1月14日在省九届人大四次会议上)
贵州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王安新
各位代表:
现在,我就2000年全省检察工作的主要情况和2001年全省检察工作基本思路、主要任务向大会作报告,请予审议。并请省政协委员和各位列席代表提出意见。
过去的一年,全省检察机关在中共贵州省委和最高人民检察院的领导下,在省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在省政府、省政协、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的支持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全省工作大局,继续贯彻执行省委、省人大常委会关于依法治省的决定、决议,坚持“公正执法、依法办案、加强监督、从严治检、服务大局”的检察工作方针,认真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活动,深入查办贪污贿赂、渎职侵权职务犯罪,加强执法监督,狠抓基层检察院建设和队伍建设,各项工作都取得了新的成绩,为维护我省社会稳定,促进改革开放、经济发展、社会全面进步发挥了积极作用。
一、关于为大局服务的总体工作
去年,全省检察机关始终把检察工作置于全省工作大局之中,按照中央和省委的经济发展战略统一执法思想,开展检察工作,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检察机关得到正确、有效地贯彻执行。特别是党中央作出实施西部大开发的战略决策后,省检察院按照省委的统一部署,组织全省检察干警,联系检察工作实际,开展了“西部大开发,我们怎么干”为主题的大讨论,制定下发了《贵州省检察机关为西部大开发服务的意见》,提出以建立良好的市场经济秩序和社会治安秩序,创造良好的社会法治环境为目标,确立了打击犯罪,执法监督,预防犯罪,保护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和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的基本工作思路,采取针对性、操作性较强的具体服务措施,严格履行了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全年共办理各类案件91951件,同比上升0.32 %,为国家和集体挽回直接经济损失1.22亿元,同比上升186.9%。
二、关于维护社会稳定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工作
去年,全省检察机关始终把维护社会稳定和政治稳定放在首要位置,充分发挥审查批捕、审查起诉和法律监督的职能作用,与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人民法院、司法行政机关密切配合,形成合力,依法严厉打击各种刑事犯罪活动。全年,共受理公安、国家安全机关提请审查批准逮捕30949人,经审查依法批准逮捕25394人,同比上升9.01%;受理公安、国家安全机关移送审查起诉29051人,经审查依法决定提起公诉22116人,同比基本持平。
突出打击重点,依法快捕、快诉。 杀人、抢劫、强奸、涉枪、涉爆等暴力性犯罪,重大盗窃、拐卖人口、涉毒等犯罪,走私、金融诈骗、生产销售伪劣商品,危害税收征管等犯罪,特别是带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以及“法轮功”之类的邪教组织犯罪,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秩序和市场经济秩序。全省检察机关始终把上述犯罪作为打击重点,全年共批准逮捕上述犯罪嫌疑人10871人,占批捕总数的42.8%,起诉上述犯罪被告人9593人,占起诉总数的43.4%。
加强刑事案件的立案监督,纠正和防止打击不力。全省检察机关对公安机关有案不立、有罪不究、以罚代刑、以教代刑或违法调解等一些群众反映强烈的典型案件,依法实行立案监督,及时通知公安机关说明不立案理由232件,直接通知公安机关立案74件。公安机关接到通知后立案84件。同时,还注意追查造成有罪不究、以罚代刑等执法不严、打击不力问题背后的原因,对发现的徇私舞弊、收受贿赂等犯罪问题,进行了认真的查处,追究了有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严厉打击被监管人员的又犯罪活动。全省检察机关与监管部门密切配合,重点打击了组织越狱和脱逃等严重犯罪活动,依法惩治“牢头狱霸”,及时打击羁押人犯、劳改犯和劳教人员在监管改造期间的犯罪活动,全年共依法打击被监管人员又犯罪554人,维护了监管改造秩序。
积极参加专项斗争和专项治理。全省检察机关针对各个时期社会治安突出问题,按照党委、政府统一部署,与公安机关等有关部门密切配合,抽调干警积极参与了打击制售假币、打击拐卖妇女儿童、扫除“黄、赌、毒”社会丑恶现象,以及整顿音像市场和娱乐场所、整治校园周边环境等专项斗争和专项治理工作,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共批准逮捕拐卖妇女儿童、组织容留妇女卖淫和涉毒等犯罪嫌疑人4805人,起诉这类犯罪被告人4292人。
三、关于反腐败查办职务犯罪工作
去年,全省检察机关始终把反腐败工作放在突出位置,在进一步提高对反腐败工作重要性、长期性认识的基础上,坚持把查办有影响、有震动的大要案件和司法人员、行政执法人员的涉嫌犯罪案件作为重点,通过开展举报宣传,拓宽案件来源,落实办案责任制,加强面上指导和重点指导、分类指导和个案指导,有力地推动了查办贪污贿赂、渎职侵权职务犯罪工作。全年共受理举报职务犯罪案件线索5634件,按照管辖范围经过筛选后初查2246件,初查后立案侦查1111件。立案侦查的案件同比上升11.6%。
集中力量,重点查办了一批贪污贿赂大案要案。去年,全省检察机关把查办贪污贿赂5万元以上、挪用公款10万元以上的大案和县处级以上干部涉嫌犯罪的要案作为重点,在领导精力、力量配置、后勤保障等方面加大投入,取得了较好的效果。共立案查办涉嫌贪污贿赂、挪用公款等职务犯罪大案要案278件,占立案侦查总数的30.3%。其中,立案查办县处级干部涉嫌犯罪要案和厅级干部涉嫌犯罪要案27件。贵阳市检察院在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配合下,集中力量,快速出击,连续奋战,迅速查清了贵阳市财政局综合计划处原会计兼出纳许杰与社会无业人员杜建生内外勾结,贪污7272万元的特大案件,为国家挽回直接经济损失6000多万元。前年省检察院查办的省国家税务局原副局长王维义受贿案、对外经济贸易合作厅原副厅长曾东贪污案,去年向法院提起公诉后,王维义被判处有期徒刑12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5万元;曾东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零6个月,剥夺政治权利3年。
加大力度,严肃查办了一批渎职侵权犯罪案件。全省检察机关把查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和严重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的案件作为反腐败斗争的重要内容,从举报宣传、线索初查等方面加大力度,查办了一批渎职侵权职务犯罪案件。全年共立案查办这类案件193件,同比上升41.9%。其中,玩忽职守案63件,徇私舞弊案38件,同比分别上升142.3%和22.6%,涉嫌犯罪的县处级干部和厅级干部共5人。
积极认真,依法查办了一批司法人员、行政执法人员的职务犯罪案件。全省检察机关从惩治司法腐败,维护司法公正和依法行政出发,把查办这类主体的职务犯罪案件作为反腐败的一项重要任务,以积极认真的态度,坚决依法查办。全年共查办司法人员职务犯罪149人,其中涉嫌贪污贿赂犯罪28人,涉嫌渎职侵权犯罪121人;查办行政执法人员职务犯罪153人,其中涉嫌贪污贿赂犯罪118人,涉嫌渎职侵权犯罪35人。
全省检察机关在查办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等职务犯罪案件中,坚持“一要坚决、二要慎重、务必搞准”的原则,依法办案,文明办案,注重初查,慎重立案,围绕获取确实可靠证据开展初查、侦查;严格掌握使用强制措施的条件和时机;以证据认定事实,以法律定性处理;坚持对案件质量定期检查分析和重大复杂案件检察委员会集体研究决定,从而有效地保证了办案质量。去年立案侦查的案件,绝大多数能够在法定期限内侦查终结,侦查终结率为95.8%,同比上升0.4个百分点。撤案率为1.2%,同比下降1.4个百分点。
四、关于维护司法公正诉讼监督工作
去年,全省检察机关始终坚持司法公正的原则要求,针对执法中有法不依、执法不严、执法不公等突出问题,从维护司法公正,保障国家法律统一正确实施出发,全面开展了刑事、民事、行政诉讼的法律监督。同时,加强检察机关的内部监督制约机制和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力度。
刑事侦查监督工作。对不符合法定逮捕、起诉条件的,依法决定不批准逮捕4754人,不起诉1105人;对需要追究刑事责任,而遗漏提请审查批捕的208人,遗漏移送审查起诉的77人,分别作出追捕和追诉决定。对公安机关侦查活动中的违法行为提出口头或书面纠正意见153件(次)。
刑事审判监督工作。对认为有错误的刑事判决、裁定,按照上诉程序或按照审判监督程序依法提出抗诉178件,部分案件经人民法院审结后,作出改判的22件,发回重审13件;对人民法院违反审判程序的行为及时指出,予以纠正。
刑罚执行监督工作。重点对已发生法律效力而不按法律规定交付执行的案件,对办理减刑、假释、保外就医工作中的违法行为进行了监督纠正。共提出纠正意见 171件(次)。清理纠正超法定期限羁押7016人(次);依法查办了监管干警涉嫌徇私舞弊、私放罪犯、体罚虐待、失职致使在押人员脱逃等职务犯罪18件。
民事、行政审判监督工作。全省检察机关坚持把侵害社会公共利益或国家利益的,违反法定程序,可能影响正确判决的,以及因徇私舞弊导致枉法裁判的民事、行政案件作为监督重点,共受理案件1721件,立案审查566件,提出抗诉184件,在人民法院已审结的案件中,改判和发回重审97件。同时,对当事人不服人民法院正确裁判的441件案件,积极做好服判息诉工作,维护法律权威。
控告申诉检察工作。依法受理不服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决定、不起诉决定、撤销案件决定和其他决定以及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刑事判决、裁定申诉案件1357件,经审查,立案复查140件。受理刑事赔偿案件51件,立案45件,决定赔偿5件。
全省检察机关加强了内部自我制约和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社会各界的监督。在工作中注意征求侦查机关、审判机关对检察机关执法活动中处理案件的意见和建议;积极发挥检察技术辅助办案、固定证据的作用,全年共办理各类技术检验、鉴定案件3201件;邀请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参与检察工作的重大事项的决策、论证;组织特约检察员旁听重大案件开庭和参与重要检察工作的检查督促;认真抓好人大代表提案的落实和反馈,专人督办,全省检察机关共办理人大代表提交办理的案件和事项188件;认真开展执法执纪检查等,对检察机关自身严格执法,提高执法水平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五、关于标本兼治预防职务犯罪和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依靠各级党政组织,结合办案开展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去年,全省检察机关继续遵照党的十五大提出的反腐败要标本兼治的要求,在查办职务犯罪的同时,把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摆到重要位置,积极探索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思路、机制和途径:一是开展了个案预防,结合办案提出检察建议264份,帮助发案单位堵漏建制171个;二是开展了行业预防,深入案件多发行业分析犯罪的原因和规律,提出预防犯罪的对策,促进有关方面建立健全监督制约机制,防止和减少职务犯罪;三是开展了专项预防,围绕一些重大工程和重要的经济活动,从可能引发职务犯罪的薄弱环节入手,帮助有关单位完善管理措施;四是开展了法制宣传,用典型案例警示教育国家工作人员,增强国家工作人员的法律观念,构筑拒腐防变方面的思想道德防线;五是开展了预防调研,形成调研成果78篇,向党委政府提供决策依据,提出决策建议35份,推动建立社会预防网络。
积极参加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认真落实检察环节上的各项综合治理措施。去年,全省检察机关在依法从重从快打击严重刑事犯罪活动的同时,加大力度采取有效措施,开展了与检察职能相关的社会综合治理工作。一是认真处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18880件(次),妥善处理告急上访、群体上访76件(次)。二是与教育部门密切配合,在中小学生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共选派78名政治业务素质强的干警担任兼职法制副校长,上法制课232次。三是按照中央、省委有关维护稳定的指示要求,与有关部门通力合作做好排查、化解矛盾纠纷的工作。四是认真贯彻执行《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积极开展了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的活动,取得了良好的效果。贵定县检察院被最高人民检察院、共青团中央授予“优秀青少年维权岗”称号;贵阳市检察院、铜仁市检察院、六枝特区检察院等10个检察院被我省评为“优秀青少年维权岗”单位。
六、关于夯实基础加强基层检察院建设和检察队伍建设工作
公正执法关键在人,检察队伍建设基础在基层。去年,全省检察机关为夯实基础,努力提高检察队伍的执法水平,加强了基层检察院建设和检察队伍建设工作。
在基层检察院建设方面。为落实中央、省委关于加强政法队伍建设的决定,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的部署,去年是以“班子好、队伍好、业绩好、机制好、形象好”为主要内容的基层检察院建设三年争创目标的第二年,也是重点攻坚、全面推进的一年。省地两级检察院对45个基层检察院加大了帮扶力度,对14个困难大条件差的基层检察院实行了重点攻坚。采取了召开现场会总结交流经验,以先进作示范;选派63名年轻干部到基层检察院蹲点、挂职;上级检察院班子成员与基层检察院建立联系点,重点协助地方党委抓基层检察院“三讲”教育;对已实现的“五好”检察院实行“回头看”等有力措施,使基层检察院争创“五好”活动达到了预期目的。通过严格的考核、考评,全省有46个基层检察院跨入了“五好”行列,有14个基层检察院被评为“人民满意的检察院”,有45名干警被评为“人民满意的检察干警”。
在检察队伍建设方面。全省检察机关对干警加强了四个方面的教育。一是加强了以邓小平理论和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主要内容的政治理论教育,用科学的理论武装干警的头脑,指导检察工作。二是加强了以短期培训为主要形式的业务知识技能教育。组织安排了全省九个地级检察院的检察长到国家检察官学院进行为期一个月的培训;组织实施了60期培训班,培训干警2589人,占干警总数51.58%。三是加强了以培养法律专业本科生、研究生为主的学历教育。全省有62人完成研究生学业,有377人完成大学本科学业。四是开展了为期三个月的以“反对特权思想、霸道作风”为主要内容的纪律作风教育。
全省检察机关对干警的管理、监督,严格贯彻执行了中央和省委、最高人民检察院制定的有关办案工作、社会交往等廉洁从检方面的纪律规定;对干警实行了动态管理,定期不定期地对干警的思想作风、纪律情况进行分析,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解决存在的问题;探索了监督工作向八小时以外延伸的方法和途径,努力做到预防关口前移;坚持了检务公开,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视察工作,听取社会各界对检察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的有效做法。由于比较好地坚持了从严教育、管理和监督,去年全省检察队伍违法违纪的情况大幅度减少,共发生违法违纪案件7件7人,同比下降68.2%和69.6%,并进行了严肃查处。与此同时,全省检察机关开展了争先创优和岗位练兵活动,先进集体、先进个人、业务尖子不断涌现,有265个集体、811名个人受到各级领导机关的表彰。有两位同志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评为全国优秀公诉人。
七、关于健全机制深化检察改革工作
检察改革是党的十五大确定的司法改革的组织部分,去年,全省检察机关按照最高人民检察院的部署,结合我省实际,主要进行了以下五项改革:
──继续深化检务公开。为保证检察机关公正执法、文明办案,自觉接受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对检察工作的监督,全省检察机关继续深化了“检务公开”活动。在办案过程中,向案件当事人告知其权利义务及举报、申诉常识;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布检察机关的重大活动和工作部署,让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了解检察工作,进而理解、关心和支持检察工作,监督和促进检察机关公正执法。
──全面推行主诉检察官办案责任制,试行了主办检察官办案责任制。在1999年主诉检察官办案责任制试点工作取得成功的基础上,去年全省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部门全面推行了主诉检察官办案责任制,逐步建立起检察长领导下,主诉检察官对部分案件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负责的办案工作新机制。全省检察机关通过笔试口试、考核考察,共选拔任命了主诉检察官250人。为扩展改革的效果,全省检察机关还在反贪局、渎职侵权检察部门、民事行政检察部门试点推行了主办(诉)检察官办案责任制。
──坚持推行干部人事制度改革。主要做了三项工作:(1)全面推行中层领导职位竞争上岗、岗位轮换和一般干部双向选择制。去年通过严格的考试、考察和民主推荐,有156名干部脱颖而出,走上了中层领导岗位;有882名干部进行了轮岗交流;有11个检察院实行了双向选择制,400余名干警参与了双向选择。(2)继续推行干警年度考核制。年终从岗位目标、政治思想、纪律作风等方面对干警进行全面考核,将考核结果与奖惩挂钩。(3)逐步探索建立人才选拔培养的方式和途径。通过从下级院选调优秀年轻干部到上级院锻炼和从上级院选派政治业务素质好的年轻干部到下级院挂职的方式,培养后备人才。全省共选调7人到上级检察院挂职锻炼,选调20人到下级检察院挂职锻炼。在最高人民检察院的统一安排下,我省检察机关与黑龙江省检察机关各互派3名青年干部挂职锻炼。
──初步建立起侦查指挥协调机制。为适应新形势下的职务犯罪侦查工作要求,省检察院积极探索建立统一、高效的侦查协作机制,建立了职务犯罪大案要案侦查指挥中心,统一组织全省职务犯罪大案要案的侦查工作。九个地级检察院也相应明确了兼抓这项工作的人员。目前,已初步形成了全省范围内,检察机关办理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等职务犯罪案件互相支持、互相配合、互相协调的工作局面。
──启动科技强检工作。为适应检察工作跨世纪发展的需要,根据党的十五届五中全会、省委八届六次全会提出的加快信息化发展的精神和最高人民检察院的有关要求,省检察院成立了信息化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全省检察机关科技强检工作。目前,省、地、县三级检察院之间的密码传真系统,省检察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之间的语音、数据、图像三网合一的数字化网络正在建设之中。
在过去的一年,检察信息、检察调研、检察宣传、后勤装备、司法警察等工作都围绕履行检察职能,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去年,根据省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的决定,我在11月份召开的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19次会议上作了述职报告。常委会在充分肯定我的工作的同时,指出了存在的不足之处和问题,提出了一些很好的意见和建议。这是对我和检察工作的监督和支持,我们非常感谢。我们正在认真思考和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将专题报告省人大常委会。
去年,全省检察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也存在许多不足和薄弱环节,还面临一些困难和问题。主要是:有的查办涉嫌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等职务犯罪大案要案工作力度不大;有的对修订修改后的刑法、刑事诉讼法的有关新规定理解掌握和执行还不够好;有时对执法监督工作中的薄弱环节研究解决不够及时,监督不力、监督不到位的现象仍然存在;有的对加强基层检察院建设和推进检察改革的思想认识不到位,缺乏迎难而上和开拓进取精神;检察干警的政治业务素质、执法水平还不能完全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需要,有待进一步提高;实施科技强检与经费紧缺的矛盾比较突出;检察机关的干部人事管理机制、后勤保障机制等深层次问题还需进一步研究解决。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通过自身的努力和争取各方面的大力支持,积极认真地加以改进和解决。
八、今年全省检察工作的基本思路和主要任务
今年是进入新世纪实施“十五”计划的第一年,是我省实施西部大开发全面启动之年,也是做好新世纪检察工作开局之年,做好今年检察工作具有特殊重要的意义。结合我省改革开放、经济建设的实际,今年,全省检察工作的基本思路和主要任务是: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以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五大和十五届五中全会、省委八届六次全会精神,按照全国、全省政法工作会议和经济工作会议的部署和要求,坚持依法治省的思想,坚持一手抓业务,一手抓队伍,服务全省工作大局的总体原则,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全力维护社会稳定,认真查办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等职务犯罪大案要案,加强诉讼活动法律监督,深化检察改革,推进加强基层检察院建设,提高检察队伍整体素质,确保公正执法,为我省“十五”计划和西部大开发战略的实施起好步、开好局,创造良好的社会法治环境。
──深入学习党的十五届五中全会、省委八届六次全会精神,深刻认识以发展为主题的重大意义,指导检察工作的顺利开展。党的十五届五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个五年计划的建议》描绘了我国在新世纪第一个五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宏伟蓝图。省委八届六次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贵州省委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个五年计划的建议》,省九届人大四次会议将审议通过的我省“十五”发展纲要,明确了我省“十五”期间的奋斗目标和任务。我们将组织全体检察干警认真学习深刻领会,把全体检察干警的思想、行动统一到中央、省委、省人大的要求上来,把广大检察干警的智慧和力量凝聚到贯彻落实我省的各项任务上来,在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听取意见的基础上,制定好《贵州省检察工作“十五”计划》。
──依法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活动。始终把维护社会政治稳定作为头等大事,重点严厉打击危害国家安全、破坏社会政治稳定、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各种刑事犯罪活动。加强与有关部门的配合,适时派员介入重特大案件,从快审查批捕、审查起诉,提高批捕、起诉的质量和效率,及时准确地打击各类刑事犯罪活动。认真落实检察环节上的各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措施,与有关部门通力合作,积极参与取缔和打击邪教组织,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打击出口骗税,“打黑除恶”,扫除“黄、赌、毒”等专项斗争和专项治理。
──依法查办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等职务犯罪。认真分析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和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新形势下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等职务犯罪的特点和规律,把打击、预防、保护有机地结合起来,以保障西部大开发中的重点工作、重要项目、重大基础设施建设的顺利进行为重点,对利用职务之便,贪污、挪用西部大开发中的建设资金的犯罪,在工程发包中的索贿受贿犯罪,在工程建设中渎职失职造成重大损失的犯罪,集中力量,抓紧查办,依法严惩。同时,围绕检察职能积极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工作。
──进一步加强执法监督。重点对侵害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的刑事犯罪案件,有关部门该立案不立案的,实行监督。对确有错误的刑事、民事行政判决裁定,特别是因地方保护主义或司法腐败,致使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执法犯法案件,依法提出抗诉。对司法人员涉嫌徇私舞弊、枉法裁判的犯罪,依法查处。从实际出发,积极研究执法监督工作中的薄弱环节,探索新形势下加强法律监督的新途径、新办法。
──进一步深化检察改革。按照积极稳妥、分步实施、全面推进的原则,继续推进主诉检察官办案责任制和试点推行主办检察官办案责任制;积极进行公诉改革的试点;加快科技强检的步伐,重点抓好信息化建设;继续抓好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机构改革方案要求,做好全省检察机关的机构改革工作。
──切实抓好基层检察院建设和检察队伍建设。两年来的实践充分证明,争创“五好”活动涵盖了基层检察院建设的各个方面,是一项强基固本的战略决策。今年是基层检察院建设争创“五好”目标的第三年,全省检察机关将继续在“攻坚、落实、成效”上下功夫,精心组织、乘势前进、全力以赴,确保基层检察院建设三年目标的实现。与此同时,省、地两级检察院将在各内设机构普遍开展争创“五好”处室活动;继续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在全省检察机关广泛开展以“理想信念、公正执法、艰苦奋斗”为主要内容的“三个教育”;继续完成三年全员培训任务;组织实施全员资格考试;继续抓好队伍的教育、管理和监督,进一步推进检察机关自身的党风廉政建设,确保公正执法。
各位代表,新的世纪已经来到,我们将紧密团结在以江泽民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高举邓小平理论的伟大旗帜,在省委和最高人民检察院的领导下,在省人大的监督下,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十五届五中全会、省委八届六次全会和省九届人大四次会议精神,振奋精神,开拓进取,扎实工作,团结和带领全省检察干警全面履行检察职能,为我省的改革开放,经济建设,社会稳定做出新的贡献。
贵州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王安新
各位代表:
现在,我就2000年全省检察工作的主要情况和2001年全省检察工作基本思路、主要任务向大会作报告,请予审议。并请省政协委员和各位列席代表提出意见。
过去的一年,全省检察机关在中共贵州省委和最高人民检察院的领导下,在省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在省政府、省政协、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的支持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全省工作大局,继续贯彻执行省委、省人大常委会关于依法治省的决定、决议,坚持“公正执法、依法办案、加强监督、从严治检、服务大局”的检察工作方针,认真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活动,深入查办贪污贿赂、渎职侵权职务犯罪,加强执法监督,狠抓基层检察院建设和队伍建设,各项工作都取得了新的成绩,为维护我省社会稳定,促进改革开放、经济发展、社会全面进步发挥了积极作用。
一、关于为大局服务的总体工作
去年,全省检察机关始终把检察工作置于全省工作大局之中,按照中央和省委的经济发展战略统一执法思想,开展检察工作,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检察机关得到正确、有效地贯彻执行。特别是党中央作出实施西部大开发的战略决策后,省检察院按照省委的统一部署,组织全省检察干警,联系检察工作实际,开展了“西部大开发,我们怎么干”为主题的大讨论,制定下发了《贵州省检察机关为西部大开发服务的意见》,提出以建立良好的市场经济秩序和社会治安秩序,创造良好的社会法治环境为目标,确立了打击犯罪,执法监督,预防犯罪,保护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和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的基本工作思路,采取针对性、操作性较强的具体服务措施,严格履行了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全年共办理各类案件91951件,同比上升0.32 %,为国家和集体挽回直接经济损失1.22亿元,同比上升186.9%。
二、关于维护社会稳定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工作
去年,全省检察机关始终把维护社会稳定和政治稳定放在首要位置,充分发挥审查批捕、审查起诉和法律监督的职能作用,与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人民法院、司法行政机关密切配合,形成合力,依法严厉打击各种刑事犯罪活动。全年,共受理公安、国家安全机关提请审查批准逮捕30949人,经审查依法批准逮捕25394人,同比上升9.01%;受理公安、国家安全机关移送审查起诉29051人,经审查依法决定提起公诉22116人,同比基本持平。
突出打击重点,依法快捕、快诉。 杀人、抢劫、强奸、涉枪、涉爆等暴力性犯罪,重大盗窃、拐卖人口、涉毒等犯罪,走私、金融诈骗、生产销售伪劣商品,危害税收征管等犯罪,特别是带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以及“法轮功”之类的邪教组织犯罪,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秩序和市场经济秩序。全省检察机关始终把上述犯罪作为打击重点,全年共批准逮捕上述犯罪嫌疑人10871人,占批捕总数的42.8%,起诉上述犯罪被告人9593人,占起诉总数的43.4%。
加强刑事案件的立案监督,纠正和防止打击不力。全省检察机关对公安机关有案不立、有罪不究、以罚代刑、以教代刑或违法调解等一些群众反映强烈的典型案件,依法实行立案监督,及时通知公安机关说明不立案理由232件,直接通知公安机关立案74件。公安机关接到通知后立案84件。同时,还注意追查造成有罪不究、以罚代刑等执法不严、打击不力问题背后的原因,对发现的徇私舞弊、收受贿赂等犯罪问题,进行了认真的查处,追究了有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严厉打击被监管人员的又犯罪活动。全省检察机关与监管部门密切配合,重点打击了组织越狱和脱逃等严重犯罪活动,依法惩治“牢头狱霸”,及时打击羁押人犯、劳改犯和劳教人员在监管改造期间的犯罪活动,全年共依法打击被监管人员又犯罪554人,维护了监管改造秩序。
积极参加专项斗争和专项治理。全省检察机关针对各个时期社会治安突出问题,按照党委、政府统一部署,与公安机关等有关部门密切配合,抽调干警积极参与了打击制售假币、打击拐卖妇女儿童、扫除“黄、赌、毒”社会丑恶现象,以及整顿音像市场和娱乐场所、整治校园周边环境等专项斗争和专项治理工作,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共批准逮捕拐卖妇女儿童、组织容留妇女卖淫和涉毒等犯罪嫌疑人4805人,起诉这类犯罪被告人4292人。
三、关于反腐败查办职务犯罪工作
去年,全省检察机关始终把反腐败工作放在突出位置,在进一步提高对反腐败工作重要性、长期性认识的基础上,坚持把查办有影响、有震动的大要案件和司法人员、行政执法人员的涉嫌犯罪案件作为重点,通过开展举报宣传,拓宽案件来源,落实办案责任制,加强面上指导和重点指导、分类指导和个案指导,有力地推动了查办贪污贿赂、渎职侵权职务犯罪工作。全年共受理举报职务犯罪案件线索5634件,按照管辖范围经过筛选后初查2246件,初查后立案侦查1111件。立案侦查的案件同比上升11.6%。
集中力量,重点查办了一批贪污贿赂大案要案。去年,全省检察机关把查办贪污贿赂5万元以上、挪用公款10万元以上的大案和县处级以上干部涉嫌犯罪的要案作为重点,在领导精力、力量配置、后勤保障等方面加大投入,取得了较好的效果。共立案查办涉嫌贪污贿赂、挪用公款等职务犯罪大案要案278件,占立案侦查总数的30.3%。其中,立案查办县处级干部涉嫌犯罪要案和厅级干部涉嫌犯罪要案27件。贵阳市检察院在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配合下,集中力量,快速出击,连续奋战,迅速查清了贵阳市财政局综合计划处原会计兼出纳许杰与社会无业人员杜建生内外勾结,贪污7272万元的特大案件,为国家挽回直接经济损失6000多万元。前年省检察院查办的省国家税务局原副局长王维义受贿案、对外经济贸易合作厅原副厅长曾东贪污案,去年向法院提起公诉后,王维义被判处有期徒刑12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5万元;曾东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零6个月,剥夺政治权利3年。
加大力度,严肃查办了一批渎职侵权犯罪案件。全省检察机关把查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和严重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的案件作为反腐败斗争的重要内容,从举报宣传、线索初查等方面加大力度,查办了一批渎职侵权职务犯罪案件。全年共立案查办这类案件193件,同比上升41.9%。其中,玩忽职守案63件,徇私舞弊案38件,同比分别上升142.3%和22.6%,涉嫌犯罪的县处级干部和厅级干部共5人。
积极认真,依法查办了一批司法人员、行政执法人员的职务犯罪案件。全省检察机关从惩治司法腐败,维护司法公正和依法行政出发,把查办这类主体的职务犯罪案件作为反腐败的一项重要任务,以积极认真的态度,坚决依法查办。全年共查办司法人员职务犯罪149人,其中涉嫌贪污贿赂犯罪28人,涉嫌渎职侵权犯罪121人;查办行政执法人员职务犯罪153人,其中涉嫌贪污贿赂犯罪118人,涉嫌渎职侵权犯罪35人。
全省检察机关在查办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等职务犯罪案件中,坚持“一要坚决、二要慎重、务必搞准”的原则,依法办案,文明办案,注重初查,慎重立案,围绕获取确实可靠证据开展初查、侦查;严格掌握使用强制措施的条件和时机;以证据认定事实,以法律定性处理;坚持对案件质量定期检查分析和重大复杂案件检察委员会集体研究决定,从而有效地保证了办案质量。去年立案侦查的案件,绝大多数能够在法定期限内侦查终结,侦查终结率为95.8%,同比上升0.4个百分点。撤案率为1.2%,同比下降1.4个百分点。
四、关于维护司法公正诉讼监督工作
去年,全省检察机关始终坚持司法公正的原则要求,针对执法中有法不依、执法不严、执法不公等突出问题,从维护司法公正,保障国家法律统一正确实施出发,全面开展了刑事、民事、行政诉讼的法律监督。同时,加强检察机关的内部监督制约机制和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力度。
刑事侦查监督工作。对不符合法定逮捕、起诉条件的,依法决定不批准逮捕4754人,不起诉1105人;对需要追究刑事责任,而遗漏提请审查批捕的208人,遗漏移送审查起诉的77人,分别作出追捕和追诉决定。对公安机关侦查活动中的违法行为提出口头或书面纠正意见153件(次)。
刑事审判监督工作。对认为有错误的刑事判决、裁定,按照上诉程序或按照审判监督程序依法提出抗诉178件,部分案件经人民法院审结后,作出改判的22件,发回重审13件;对人民法院违反审判程序的行为及时指出,予以纠正。
刑罚执行监督工作。重点对已发生法律效力而不按法律规定交付执行的案件,对办理减刑、假释、保外就医工作中的违法行为进行了监督纠正。共提出纠正意见 171件(次)。清理纠正超法定期限羁押7016人(次);依法查办了监管干警涉嫌徇私舞弊、私放罪犯、体罚虐待、失职致使在押人员脱逃等职务犯罪18件。
民事、行政审判监督工作。全省检察机关坚持把侵害社会公共利益或国家利益的,违反法定程序,可能影响正确判决的,以及因徇私舞弊导致枉法裁判的民事、行政案件作为监督重点,共受理案件1721件,立案审查566件,提出抗诉184件,在人民法院已审结的案件中,改判和发回重审97件。同时,对当事人不服人民法院正确裁判的441件案件,积极做好服判息诉工作,维护法律权威。
控告申诉检察工作。依法受理不服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决定、不起诉决定、撤销案件决定和其他决定以及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刑事判决、裁定申诉案件1357件,经审查,立案复查140件。受理刑事赔偿案件51件,立案45件,决定赔偿5件。
全省检察机关加强了内部自我制约和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社会各界的监督。在工作中注意征求侦查机关、审判机关对检察机关执法活动中处理案件的意见和建议;积极发挥检察技术辅助办案、固定证据的作用,全年共办理各类技术检验、鉴定案件3201件;邀请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参与检察工作的重大事项的决策、论证;组织特约检察员旁听重大案件开庭和参与重要检察工作的检查督促;认真抓好人大代表提案的落实和反馈,专人督办,全省检察机关共办理人大代表提交办理的案件和事项188件;认真开展执法执纪检查等,对检察机关自身严格执法,提高执法水平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五、关于标本兼治预防职务犯罪和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依靠各级党政组织,结合办案开展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去年,全省检察机关继续遵照党的十五大提出的反腐败要标本兼治的要求,在查办职务犯罪的同时,把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摆到重要位置,积极探索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思路、机制和途径:一是开展了个案预防,结合办案提出检察建议264份,帮助发案单位堵漏建制171个;二是开展了行业预防,深入案件多发行业分析犯罪的原因和规律,提出预防犯罪的对策,促进有关方面建立健全监督制约机制,防止和减少职务犯罪;三是开展了专项预防,围绕一些重大工程和重要的经济活动,从可能引发职务犯罪的薄弱环节入手,帮助有关单位完善管理措施;四是开展了法制宣传,用典型案例警示教育国家工作人员,增强国家工作人员的法律观念,构筑拒腐防变方面的思想道德防线;五是开展了预防调研,形成调研成果78篇,向党委政府提供决策依据,提出决策建议35份,推动建立社会预防网络。
积极参加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认真落实检察环节上的各项综合治理措施。去年,全省检察机关在依法从重从快打击严重刑事犯罪活动的同时,加大力度采取有效措施,开展了与检察职能相关的社会综合治理工作。一是认真处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18880件(次),妥善处理告急上访、群体上访76件(次)。二是与教育部门密切配合,在中小学生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共选派78名政治业务素质强的干警担任兼职法制副校长,上法制课232次。三是按照中央、省委有关维护稳定的指示要求,与有关部门通力合作做好排查、化解矛盾纠纷的工作。四是认真贯彻执行《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积极开展了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的活动,取得了良好的效果。贵定县检察院被最高人民检察院、共青团中央授予“优秀青少年维权岗”称号;贵阳市检察院、铜仁市检察院、六枝特区检察院等10个检察院被我省评为“优秀青少年维权岗”单位。
六、关于夯实基础加强基层检察院建设和检察队伍建设工作
公正执法关键在人,检察队伍建设基础在基层。去年,全省检察机关为夯实基础,努力提高检察队伍的执法水平,加强了基层检察院建设和检察队伍建设工作。
在基层检察院建设方面。为落实中央、省委关于加强政法队伍建设的决定,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的部署,去年是以“班子好、队伍好、业绩好、机制好、形象好”为主要内容的基层检察院建设三年争创目标的第二年,也是重点攻坚、全面推进的一年。省地两级检察院对45个基层检察院加大了帮扶力度,对14个困难大条件差的基层检察院实行了重点攻坚。采取了召开现场会总结交流经验,以先进作示范;选派63名年轻干部到基层检察院蹲点、挂职;上级检察院班子成员与基层检察院建立联系点,重点协助地方党委抓基层检察院“三讲”教育;对已实现的“五好”检察院实行“回头看”等有力措施,使基层检察院争创“五好”活动达到了预期目的。通过严格的考核、考评,全省有46个基层检察院跨入了“五好”行列,有14个基层检察院被评为“人民满意的检察院”,有45名干警被评为“人民满意的检察干警”。
在检察队伍建设方面。全省检察机关对干警加强了四个方面的教育。一是加强了以邓小平理论和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主要内容的政治理论教育,用科学的理论武装干警的头脑,指导检察工作。二是加强了以短期培训为主要形式的业务知识技能教育。组织安排了全省九个地级检察院的检察长到国家检察官学院进行为期一个月的培训;组织实施了60期培训班,培训干警2589人,占干警总数51.58%。三是加强了以培养法律专业本科生、研究生为主的学历教育。全省有62人完成研究生学业,有377人完成大学本科学业。四是开展了为期三个月的以“反对特权思想、霸道作风”为主要内容的纪律作风教育。
全省检察机关对干警的管理、监督,严格贯彻执行了中央和省委、最高人民检察院制定的有关办案工作、社会交往等廉洁从检方面的纪律规定;对干警实行了动态管理,定期不定期地对干警的思想作风、纪律情况进行分析,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解决存在的问题;探索了监督工作向八小时以外延伸的方法和途径,努力做到预防关口前移;坚持了检务公开,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视察工作,听取社会各界对检察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的有效做法。由于比较好地坚持了从严教育、管理和监督,去年全省检察队伍违法违纪的情况大幅度减少,共发生违法违纪案件7件7人,同比下降68.2%和69.6%,并进行了严肃查处。与此同时,全省检察机关开展了争先创优和岗位练兵活动,先进集体、先进个人、业务尖子不断涌现,有265个集体、811名个人受到各级领导机关的表彰。有两位同志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评为全国优秀公诉人。
七、关于健全机制深化检察改革工作
检察改革是党的十五大确定的司法改革的组织部分,去年,全省检察机关按照最高人民检察院的部署,结合我省实际,主要进行了以下五项改革:
──继续深化检务公开。为保证检察机关公正执法、文明办案,自觉接受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对检察工作的监督,全省检察机关继续深化了“检务公开”活动。在办案过程中,向案件当事人告知其权利义务及举报、申诉常识;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布检察机关的重大活动和工作部署,让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了解检察工作,进而理解、关心和支持检察工作,监督和促进检察机关公正执法。
──全面推行主诉检察官办案责任制,试行了主办检察官办案责任制。在1999年主诉检察官办案责任制试点工作取得成功的基础上,去年全省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部门全面推行了主诉检察官办案责任制,逐步建立起检察长领导下,主诉检察官对部分案件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负责的办案工作新机制。全省检察机关通过笔试口试、考核考察,共选拔任命了主诉检察官250人。为扩展改革的效果,全省检察机关还在反贪局、渎职侵权检察部门、民事行政检察部门试点推行了主办(诉)检察官办案责任制。
──坚持推行干部人事制度改革。主要做了三项工作:(1)全面推行中层领导职位竞争上岗、岗位轮换和一般干部双向选择制。去年通过严格的考试、考察和民主推荐,有156名干部脱颖而出,走上了中层领导岗位;有882名干部进行了轮岗交流;有11个检察院实行了双向选择制,400余名干警参与了双向选择。(2)继续推行干警年度考核制。年终从岗位目标、政治思想、纪律作风等方面对干警进行全面考核,将考核结果与奖惩挂钩。(3)逐步探索建立人才选拔培养的方式和途径。通过从下级院选调优秀年轻干部到上级院锻炼和从上级院选派政治业务素质好的年轻干部到下级院挂职的方式,培养后备人才。全省共选调7人到上级检察院挂职锻炼,选调20人到下级检察院挂职锻炼。在最高人民检察院的统一安排下,我省检察机关与黑龙江省检察机关各互派3名青年干部挂职锻炼。
──初步建立起侦查指挥协调机制。为适应新形势下的职务犯罪侦查工作要求,省检察院积极探索建立统一、高效的侦查协作机制,建立了职务犯罪大案要案侦查指挥中心,统一组织全省职务犯罪大案要案的侦查工作。九个地级检察院也相应明确了兼抓这项工作的人员。目前,已初步形成了全省范围内,检察机关办理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等职务犯罪案件互相支持、互相配合、互相协调的工作局面。
──启动科技强检工作。为适应检察工作跨世纪发展的需要,根据党的十五届五中全会、省委八届六次全会提出的加快信息化发展的精神和最高人民检察院的有关要求,省检察院成立了信息化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全省检察机关科技强检工作。目前,省、地、县三级检察院之间的密码传真系统,省检察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之间的语音、数据、图像三网合一的数字化网络正在建设之中。
在过去的一年,检察信息、检察调研、检察宣传、后勤装备、司法警察等工作都围绕履行检察职能,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去年,根据省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的决定,我在11月份召开的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19次会议上作了述职报告。常委会在充分肯定我的工作的同时,指出了存在的不足之处和问题,提出了一些很好的意见和建议。这是对我和检察工作的监督和支持,我们非常感谢。我们正在认真思考和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将专题报告省人大常委会。
去年,全省检察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也存在许多不足和薄弱环节,还面临一些困难和问题。主要是:有的查办涉嫌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等职务犯罪大案要案工作力度不大;有的对修订修改后的刑法、刑事诉讼法的有关新规定理解掌握和执行还不够好;有时对执法监督工作中的薄弱环节研究解决不够及时,监督不力、监督不到位的现象仍然存在;有的对加强基层检察院建设和推进检察改革的思想认识不到位,缺乏迎难而上和开拓进取精神;检察干警的政治业务素质、执法水平还不能完全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需要,有待进一步提高;实施科技强检与经费紧缺的矛盾比较突出;检察机关的干部人事管理机制、后勤保障机制等深层次问题还需进一步研究解决。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通过自身的努力和争取各方面的大力支持,积极认真地加以改进和解决。
八、今年全省检察工作的基本思路和主要任务
今年是进入新世纪实施“十五”计划的第一年,是我省实施西部大开发全面启动之年,也是做好新世纪检察工作开局之年,做好今年检察工作具有特殊重要的意义。结合我省改革开放、经济建设的实际,今年,全省检察工作的基本思路和主要任务是: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以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五大和十五届五中全会、省委八届六次全会精神,按照全国、全省政法工作会议和经济工作会议的部署和要求,坚持依法治省的思想,坚持一手抓业务,一手抓队伍,服务全省工作大局的总体原则,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全力维护社会稳定,认真查办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等职务犯罪大案要案,加强诉讼活动法律监督,深化检察改革,推进加强基层检察院建设,提高检察队伍整体素质,确保公正执法,为我省“十五”计划和西部大开发战略的实施起好步、开好局,创造良好的社会法治环境。
──深入学习党的十五届五中全会、省委八届六次全会精神,深刻认识以发展为主题的重大意义,指导检察工作的顺利开展。党的十五届五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个五年计划的建议》描绘了我国在新世纪第一个五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宏伟蓝图。省委八届六次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贵州省委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个五年计划的建议》,省九届人大四次会议将审议通过的我省“十五”发展纲要,明确了我省“十五”期间的奋斗目标和任务。我们将组织全体检察干警认真学习深刻领会,把全体检察干警的思想、行动统一到中央、省委、省人大的要求上来,把广大检察干警的智慧和力量凝聚到贯彻落实我省的各项任务上来,在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听取意见的基础上,制定好《贵州省检察工作“十五”计划》。
──依法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活动。始终把维护社会政治稳定作为头等大事,重点严厉打击危害国家安全、破坏社会政治稳定、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各种刑事犯罪活动。加强与有关部门的配合,适时派员介入重特大案件,从快审查批捕、审查起诉,提高批捕、起诉的质量和效率,及时准确地打击各类刑事犯罪活动。认真落实检察环节上的各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措施,与有关部门通力合作,积极参与取缔和打击邪教组织,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打击出口骗税,“打黑除恶”,扫除“黄、赌、毒”等专项斗争和专项治理。
──依法查办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等职务犯罪。认真分析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和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新形势下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等职务犯罪的特点和规律,把打击、预防、保护有机地结合起来,以保障西部大开发中的重点工作、重要项目、重大基础设施建设的顺利进行为重点,对利用职务之便,贪污、挪用西部大开发中的建设资金的犯罪,在工程发包中的索贿受贿犯罪,在工程建设中渎职失职造成重大损失的犯罪,集中力量,抓紧查办,依法严惩。同时,围绕检察职能积极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工作。
──进一步加强执法监督。重点对侵害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的刑事犯罪案件,有关部门该立案不立案的,实行监督。对确有错误的刑事、民事行政判决裁定,特别是因地方保护主义或司法腐败,致使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执法犯法案件,依法提出抗诉。对司法人员涉嫌徇私舞弊、枉法裁判的犯罪,依法查处。从实际出发,积极研究执法监督工作中的薄弱环节,探索新形势下加强法律监督的新途径、新办法。
──进一步深化检察改革。按照积极稳妥、分步实施、全面推进的原则,继续推进主诉检察官办案责任制和试点推行主办检察官办案责任制;积极进行公诉改革的试点;加快科技强检的步伐,重点抓好信息化建设;继续抓好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机构改革方案要求,做好全省检察机关的机构改革工作。
──切实抓好基层检察院建设和检察队伍建设。两年来的实践充分证明,争创“五好”活动涵盖了基层检察院建设的各个方面,是一项强基固本的战略决策。今年是基层检察院建设争创“五好”目标的第三年,全省检察机关将继续在“攻坚、落实、成效”上下功夫,精心组织、乘势前进、全力以赴,确保基层检察院建设三年目标的实现。与此同时,省、地两级检察院将在各内设机构普遍开展争创“五好”处室活动;继续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在全省检察机关广泛开展以“理想信念、公正执法、艰苦奋斗”为主要内容的“三个教育”;继续完成三年全员培训任务;组织实施全员资格考试;继续抓好队伍的教育、管理和监督,进一步推进检察机关自身的党风廉政建设,确保公正执法。
各位代表,新的世纪已经来到,我们将紧密团结在以江泽民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高举邓小平理论的伟大旗帜,在省委和最高人民检察院的领导下,在省人大的监督下,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十五届五中全会、省委八届六次全会和省九届人大四次会议精神,振奋精神,开拓进取,扎实工作,团结和带领全省检察干警全面履行检察职能,为我省的改革开放,经济建设,社会稳定做出新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