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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贵州省2000年省本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2002年10月15日 打印本页 关闭 【字体:
                (2001年5月24日在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上)
                       省审计厅厅长  樊丙礼


省人大常委会:
我受省人民政府委托,向省人大常委会报告2000年本级财政预算执行的审计情况,请予审议。
一、2000年省级预算执行审计的基本情况
2000年是“九五”计划的最后一年,也是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的起步之年,我省各族人民在省委的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江总书记“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为指导,抢抓西部大开发的历史机遇,认真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的各项方针政策,齐心协力,艰苦奋斗,克服经济发展中的各种困难,胜利地完成了“九五”计划,保持了国民经济的稳定增长,完成了2000年全省财政收支预算。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审计厅对2000年省本级预算执行情况进行了审计。主要审计了省财政厅组织执行省级预算情况;省地税局税收征管情况;地方省级金库预算收支的收纳、拨付和报解情况;审计了省计委、省经贸委、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公安厅、省卫生厅、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省农业厅、省水利厅、省民政厅、省交通厅、省工商局、省体育局、省统计局、省乡镇企业局等15个部门的预算执行情况;审计了环保资金和部分重点建设项目工程竣工决算情况;审计了贵阳市财政决算和税收征管情况。
从审计的情况看,2000年全省财政预算执行情况是好的,完成了省九届人大三次会议批准的预算任务。在克服政策性减收因素的情况下,实现了财政收入稳定增长,财政支出基本上做到了按预算执行。
省九届人大三次会议批准的2000年省本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也是好的,本级财政收入完成预算的114.77%,本级财政支出完成预算的109.49%。省本级加大了对科教、农业的投入,2000年除教育投入的增长幅度与财政收入的增长幅度基本持平外,科技和农业投入的增长幅度分别高于财政收入的增长幅度6.47个百分点和17.1个百分点。
经过几年的审计,省直各部门财务收支管理逐步加强,会计核算逐步规范,较好地完成了各项计划和全年预算。过去一些问题较多的单位,加强了管理,违规违纪问题逐年下降,过去管理较好的单位,进一步完善各项制度,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水平有了一定的提高。但经过审计,也发现存在一些违规问题,有的还比较突出,需在今后的工作中逐步改进。
二、扶贫资金审计决定的落实情况
按照省人大常委会的要求,审计厅对1999年扶贫资金审计决定的落实情况进行了检查。通过检查表明,全省各地和有关部门执行审计决定的态度明确,执行情况较好。省扶贫办、省计委、省财政厅、农行省分行等单位联合行文,对审计中发现的违纪、违规使用扶贫资金的问题提出了纠正、处理意见。大部分贫困县政府,积极纠正存在的问题,部分资金目前虽还未归位,但都制定了整改措施和归位计划。扶贫资金审计案件移送纪检、监察、司法部门的,大部分已得到处理,其余正在审理中。据统计,1999年审计决定应处理、处罚金额33794.35万元(不含用于非贫困县的扶贫资金和审计期间已自行纠正的部分),已执行金额23093.02万元,执行率为68.33%。其中:审计决定应归还原资金渠道的财政扶贫资金22763.67万元,实际执行金额15996.05万元,执行率为70.27%;审计决定应处理违纪、违规扶贫信贷资金10455.85万元,实际处理违纪、违规贷款6566.39万元,执行率为62.80%;审计决定应上交财政的扶贫资金574.83万元。实际上交530.58万元,执行率为92.30%。
三、审计查出的主要问题及处理情况
(一)对省财政厅具体组织执行省本级预算的审计情况
财政厅在具体组织执行预算过程中,认真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加强了对本级预算执行的管理和监督,取得了一定的成效。特别是经过几年的审计和机构改革,内部各机构职能进行了调整,内控制度逐步完善,预算管理得到进一步加强。2000年在组织预算收入、优化支出结构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促进了各项事业的发展。但在具体执行省本级预算过程中,还存在部份预算收入没有清缴入库的问题。主要是:1995年财政部拨给我省中央在省行政事业单位房改补助费结余892.66万元,厅企业处挖改资金利息收入结余74.59万元和厅综合处预算外资金代管专户历年存款利息收入余额182万元。以上共计1149.25万元,未清缴入库作预算收入。
  上述没有清缴入库的资金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规定的各项收入应及时清缴入库的规定。财政厅将根据审计厅意见收缴入库,作2001年预算收入。
  (二)对省地税局税收征管的审计情况
省地税局继续加大税收征管力度,在政策性减收的情况下,积极组织税收收入,为贵州经济和各项事业发展作了大量的工作。但在行政性收费纳入预算管理上,还存在有待改进的问题。截止2000年底,省地税局委托本局机关服务中心代收的税务登记证费中有274.1万元,未纳入财政预算管理,一直存放在该服务中心账上,违反了预算管理的有关规定。省地税局将按审计厅意见将其纳入财政预算管理,实行收支两条线。
(三)对科技经费管理、使用的审计情况
对科技经费的审计主要查出挤占挪用项目经费和事业费等。省科技厅将“紫云科技扶贫持续性发展”等11个项目经费转到直属单位省科技计算机中心,用于体改处等处室作业务经费开支50.74万元;从1997年至2000年共挤占事业费97.57万元用于基建。
(四)对教育经费管理、使用的审计情况
对教育经费审计查出的主要问题是公款私存、挪用专款、账外账、部分行政性收费未纳入财政专户存储等,甚至存在私分公款、挪用公款、弄虚作假套取现金、部分资金去向不明等严重的违纪行为。
1、省教育厅体卫艺术处公款私存17.38万元,其中:以现金形式私自存在体卫艺术处经办人的办公桌内6.46万元,存入化名李挺的个人储蓄账户10.92万元。
2、省招办预算外收入535.3万元未缴财政专户管理;发行“招生报”收入48.2万元,未纳入单位财务统一核算,形成账外资金。
3、省教育学院违纪问题较为严重,大量收费体外循环,坐收坐支。1993至1999年期间,未纳入学院财务统一管理、统一核算的账外资金共1882.69万元。这些资金主要是收取学生的学费、考务费、书费、考试标准费以及省成招办、省自考办拨入的评卷费、命题费、审稿费等,几年来,累计支出1877.69万元。由于财务管理混乱,内部控制制度差,缺乏内部监督机制,造成私分公款19.98万元,挪用公款10万元,弄虚作假套取现金发给个人4.55万元,截留书款41.9l万元,资金去向不明37.86万元等严重涉及个人违纪的问题。
对教育和科技经费查出的问题,审计厅根据有关法规作出了收缴财政、归还原资金渠道、加强财务管理和完善内部控制制度等决定。对省教育学院等私分公款、资金去向不明、个人挪用公款、套取现金的问题已移送检察、纪检部门查处。共向贵阳市检察院和省纪委提交移送处理书8份,涉及金额130.06万元。对其他问题,省教育厅和省科技厅将按审计意见进行纠正。
  (五)对环保资金征收、管理、使用的审计情况
  省审计厅在组织对全省9个地、州、市22个单位1998年至1999年度环保资金的审计中,查出挤占、挪用、截留、坐支等违规违纪资金4343.9l万元,占审计金额的33.9%。重点对贵阳市1998年至1999年度排污费进行了审计,发现该市在排污费的征、管、用方面存在着不依法征收、混级混库截留上级收入、挤占、挪用等问题。主要是:
征收力度不够,存在协商征收情况。市环保部门未严格依法征收,对有的行业和部门未开征排污费,对有的部门采取协商收费,造成征收面过窄。1998年至1999年全市应征收排污费6878.8万元,实际征收5080.3万元,欠征1798.5万元,占26%。
混淆解缴级次,截留财政收入809.3万元。其中:市环保局截留省级收入374.3万元;清镇市、息烽县、乌当区、小河开发区环保局截留省级收入219万元,市级收入216万元。
挤占挪用环保资金。1998年至1999年,全市共投入环保资金3975.8万元,其中被挤占挪用1652.3万元,主要用于建房买车726.7万元、平衡预算285.1万元、用于补助行政经费315.1万元、其他挤占挪用325.4万元。
假拨假收,用治理资金抵交排污费收入379.5万元。
上述问题,省审计厅已依法作出清缴入库、追还原资金渠道等处理。
(六)对其他部门和单位预算执行的审计情况
对其他部门和单位审计查出的主要问题:一是挤占挪用各项专项资金。经对省农业厅等七个单位的审计发现,共挤占挪用各项专款2002.45万元,主要用于各种费用开支794.36万元、基建、购车等597.83万元、发奖金津贴等100.03万元、个人占用135.26万元、其他占用374.97万元。二是应纳未纳入预算管理。截止2000年底,省交通厅有交通发展基金4351万元,养路费183万元,共计4534万元,未缴入国库纳入财政预算管理。三是省交通厅等三个单位预算外资金409.59万元未缴财政专户管理,省公安厅等五个单位应作未作单位事业收入414.77万元。
对上述问题,审计厅按有关法规分别提出了处理意见,各厅(局)将按审计意见进行纠正。
(七)审计厅按计划审计贵阳市1999年度财政收支情况
贵阳市财政局在2000年“2.26”许杰重大贪污案件发生后,震动很大,引起了高度重视,对存在的问题提出了整改意见,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截留省级收入和预留待分配预算指标数额过大等问题。主要是:
少入省级国有土地使用权有偿使用收入538.34万元。1999年,贵阳市财政局综合处按筑发(1994)26号文中关于国有工业企业“退二进三”返还土地出让金的规定,直接从当年土地出让金中返还贵阳市粮油食品公司等9户国有企业土地出让金866.68万元,贵阳市财政局分3次将土地收益金拨给贵阳市国土局和贵阳市土地收益处共210万元,用于修建职工住宅。根据国有土地有偿出让收入省与各地均按五五分享的规定,共挤占了省级收入538.34万元。
预留待分配预算指标数额过大,预算管理存在随意性。经审计1999年贵阳市财政局行财处(科)分管的科技三项费、行政管理费等9项支出的预算管理情况发现,经批准的年初预算数为53100万元,行财处以电话通知方式批复各单位的预算数为24112万元,预留预算指标28988万元,占预算数的54.59%。预留的指标主要通过追加专项拨款的形式拨付。这样做使预算缺乏透明度,缺乏严肃性,而且容易造成苦乐不均,也不利于市人大对预算执行的监督。
审计厅已对贵阳市政府下达了收缴入省级国库和纠正预留待分配预算指标做法的审计决定,市政府正按审计意见进行纠正。
(八)对部分重点建设项目的审计情况
审计厅对建设项目审计发现,建设项目存在管理不严,施工单位高估冒算多报工程决算等问题。经对省委、省政府“十件实事”中的省档案馆和贵医附院门诊大楼决算审计,审计投资总额7024万元,核减工程投资l067万元,占投资额的15%。
四、加强省级预算管理的几点意见
对2000年省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审计查出的问题,省政府领导非常重视,召开专门会议进行认真研究,一方面责成审计厅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分别不同情况进行严肃处理,另一方面要求各部门积极进行整改和纠正。为认真组织和执行好省九届人大四次会议批准的2001年我省本级预算,我们将抓好以下工作:
(一)通过监督检查,切实加强省级各部门的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工作
从这几年省本级预算执行审计的情况看,省级各部门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水平逐年提高,但也不同程度地存在违反财经法规的问题,有的部门还相当突出,财务管理混乱,内控制度不健全,会计资料严重失真,应作未作收入、虚列支出、挤占挪用财政资金、帐外帐等问题长期得不到彻底纠正,尤其是二、三级单位情况更为严重,不法分子钻管理上的空子或为小集团利益侵占国家资金的现象时有发生。主要原因是有些部门领导对财务管理不够重视,财政财务制度没有很好贯彻落实,内控制度不健全,监督检查不力,对违反财经法规的问题处理不严。针对存在的问题要进一步加强管理,健全制度,堵塞漏洞,加强监督检查,对违反财经法规的一定要严肃处理。省审计厅将加大审计力度,准备用三至五年时间,通过审计基本规范各厅局的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避免和减少重大违纪问题出现。
(二)围绕西部大开发、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进一步突出审计工作重点
我省抓住西部大开发的机遇,着力加强以“西电东送”为重点的能源建设、以交通为重点的基础设施建设、以退耕还林还草和天然林保护为重点的生态建设等工作,各项资金投入进一步加大,加强对各项资金的审计显得越来越重要。按照全面审计、突出重点的原则,针对当前存在的财务失真、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比较普遍的情况,省政府安排省审计厅今后几年的审计工作重点,就是围绕西部大开发、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要求,加强对重点领域、重点部门、重点资金的审计,查处私设“小金库”、帐外经营、截留、坐支、挪用国家资金等违反财经法纪的行为。今年下半年拟对退耕还林还草工作进行审计。
(三)制定地方规章,强化建设项目的管理和监督
从以往对工程决算的审计情况看,偷工减料、高估冒算、虚报工程量、采取不法手段套取国家建设资金和建设项目竣工决算失实的问题比较普遍,如何加强对国家建设项目的管理和监督已刻不容缓。为了保证建设资金的有效使用,促进管理规范化,防止腐败,加强对国家建设项目的审计监督,省政府已责成省审计厅和省政府法制办,成立了《贵州省国家建设项目审计规定》起草小组。起草小组己拟出了加强竣工决算审计的地方性规章《贵州省国家建设项目审计规定(草案)》,现已提交省政府待批准。
(四)加强环保资金的征管和监督工作
  从对全省环保资金的审计情况看出,在环保资金的征、管、用上,存在不能依法征收、截留上级收入、挤占挪用等较为严重的违纪违规问题。环境保护是我国的基本国策,是落实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一环,各级政府和环保部门必须严格依法征收排污费,不得任意开口子,任意减免,违规使用资金,不得挤占挪用治理资金。要加强环保资金的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工作,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对违法违纪者要严肃查处。
  (五)进一步加强对政府性基金、行政性收费的管理
应纳入预算管理的政府性基金、行政性收费和应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预算外资金等均是财政性资金,近几年来,我省在规范收支两条线上取得了较大成绩,但仍有少数部门和单位执行较差。按有关文件规定,应纳入预算管理的政府性基金和行政性收费以及罚没收入必须全额缴入金库实行预算管理,对按规定实行专户存储的预算外资金必须全额缴入财政专户管理。财政部门要加强对财政专户管理的预算外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促进管好用好财政资金。
  各位委员:
开展省级预算执行情况审计,是《审计法》赋予审计机关的一项重要职责。我们一定按照省人大常委会的要求,进一步围绕中心工作,突出审计重点,加大审计力度,切实履行审计监督职责,促进各部门严格预算管理,合理有效地使用资金,更好地为贵州经济发展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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