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松桃苗族自治县非公有制经济发展保护条例》的决议
(2002年5月26日通过)
贵州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定:批准《松桃苗族自治县非公有制经济发展保护条例》,由松桃苗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施行。
贵州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定:批准《松桃苗族自治县非公有制经济发展保护条例》,由松桃苗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