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02年1月22日在省九届人大五次会议上)
贵州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王安新
各位代表:
我向大会作工作报告,请予审议。并请省政协委员和各位列席代表提出意见。
2001年全省检察工作主要情况
2001年,在省委和最高检察院领导下,在省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下,全省检察机关以邓小平理论和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服务于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认真贯彻省九届人大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十五”计划纲要,依法履行检察职责,积极参加严打整治斗争、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进一步加大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力度,认真开展诉讼活动监督,狠抓检察队伍建设,共办理各类案件99752件,各项检察工作都取得了新的成绩。
一、积极参加严打整治斗争、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维护社会稳定
4月份,党中央和省委作出开展严打整治斗争、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决定和部署后,省检察院及时召开市州分院检察长会议,作了具体安排。在调查研究基础上制定下发了《严打整治斗争工作方案》,从指导思想、总体目标、严打重点、阶段步骤、工作质量等方面提出了明确要求和规定。省地县三级检察院都成立了严打整治斗争领导小组或办公室。省地两级检察院先后派出30多个办案组和调研组下到办案任务重的检察院帮助办案,指导工作。全省检察机关在严打整治斗争中审查批准逮捕24607人,占全年批准逮捕总数30876人的79.7%;提起公诉23427人,占全年提起公诉总数28784人的81.4%。
(一)突出严打重点。全省检察机关重点打击有组织犯罪、带黑社会性质的团伙犯罪,车匪路霸和流氓恶势力犯罪;爆炸、杀人、绑架等严重暴力性犯罪;盗窃、抢劫等严重影响群众安全的多发性犯罪。共批准逮捕这“三类”犯罪案件10108件15281人,其中带黑社会性质犯罪案件10件48人,恶势力犯罪案件35件250人;提起公诉这“三类”犯罪案件8792件13747人,其中带黑社会性质犯罪案件2件52人,恶势力犯罪案件28件273人。
全省检察机关以打击制售伪劣商品犯罪为重点,依法从严打击各种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的犯罪活动,共批准逮捕这类犯罪案件174件281人,提起公诉157件246人。
省检察院对一些社会危害大,影响大,带黑社会性质的重特大犯罪案件采取了由检察长挂牌督办、责任到人、一督到底的作法,共挂牌督办这类犯罪案件8批32件。
(二)依法快捕快诉。一是加强充实严打办案力量,投入严打整治斗争办案检察干警达1500多人;二是按照“稳、准、狠”的要求和坚持“基本事实清楚、基本证据确凿”的原则,依法快捕、快诉;三是对重大、复杂、疑难案件特别是黑恶势力犯罪案件及时派员提前介入公安机关侦查活动,了解情况,熟悉案情,提出侦查取证意见和建议,加快了审查批捕、审查起诉。全省共提前介入侦查犯罪案件569件,参加讨论重大疑难犯罪案件390件,出席重特大犯罪案件现场勘查179件。
(三)深挖“保护伞”。全省检察机关在严打整治斗争中,把打击黑恶势力犯罪和深挖“保护伞”结合起来,做到除恶务尽,共批准逮捕这类犯罪嫌疑人10人。
(四)加强协调配合。为形成严打合力,省检察院与省公安厅联合下发了《在严打斗争中进一步加强密切联系与配合的通知》;省检察院与省法院召开了两次联席会议,下发了会议纪要。全省检察机关与公安机关、审判机关普遍建立了联席会议制度,对复杂、疑难犯罪案件进行协调磋商,统一执法认识,及时解决工作中的难点问题。
为震慑犯罪,全省检察机关还配合公安机关、审判机关召开公开逮捕、公开宣判大会258场(次),公捕公判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8257人。
(五)积极参加综合治理。全省检察机关按照党委的统一部署,参与治安问题突出的重点区域、重点部位、重点环节的集中整治和专项打击活动;参与做好违法犯罪未成年人的教育、感化、挽救工作;参与对流动人口、刑满释放、解教人员的管理和帮教工作;参与排查调处矛盾纠纷工作;参与文明创建活动,推进“平安工程”的深入开展;通过公布举报电话、举办宣传栏、上街宣传、召开新闻发布会等形式,发动群众积极参加严打整治斗争。
在严打整治斗争中,广大检察干警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忘我的战斗精神,加班加点,不怕困难,不畏艰险,努力工作,涌现出许多感人事迹,有的同志在严打斗争第一线以身殉职。
二、认真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促进党风廉政建设
省检察院除依法查办自身管辖的职务犯罪案件外,加强了对下级检察院查办职务犯罪工作的领导。对下级检察院办理的大案要案直接派员参办、督办、指导办;对下级检察院办案工作中遇到的干扰大困难多的案件提上来办;对一批有影响、有震动的大案要案和窝案串案,统一指挥协调办。全省共立案侦查贪污贿赂犯罪案件961件,渎职侵权犯罪案件169件,为国家挽回直接经济损失7278万多元。
(一)突出查办危害经济建设和严重影响党风廉政建设的职务犯罪。重点查办了县处级以上干部中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的职务犯罪要案共39人,其中县处级干部36人,地厅级干部3人;司法人员、行政执法人员贪赃枉法、徇私舞弊、刑讯逼供、非法拘禁犯罪案件216件;危害国有企业深化改革和发展的职务犯罪案件458件;基层干部职务犯罪案件232件;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不移交刑事案件、不征少征税款等渎职侵权新罪名案件60件;数额大、次数多,拉拢腐蚀党政领导干部的行贿犯罪案件39件;危害西部大开发重点工程、重点项目、重要基础设施建设中的职务犯罪案件31件,以及贪污、挪用扶贫资金、绿色产业资金、生态环保资金和扶持少数民族发展专项资金的案件。查办的上述案件中,案值5万元以上不满50万元的328件,50万元以上不满100万元的22件,100万元以上的7件,渎职侵权重特大案件17件。
(二)开展追捕在逃职务犯罪嫌疑人专项行动。根据最高检察院统一部署,省检察院对重点追逃对象制定了分级挂牌督捕、上网公布缉捕、组织专门力量追捕等措施。与省公安厅联合下发了《关于集中追捕在逃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嫌疑人专项行动方案》。为强化法律感召力,公布了举报电话,召开了新闻发布会,向在逃人员家属发出了《敦促在逃职务犯罪嫌疑人投案自首规劝书》。省检察院先后5次召开专门会议,及时处理追逃工作中急需解决的问题。全省共有120名在逃职务犯罪人员被缉拿归案和投案自首,为国家和集体挽回直接经济损失360多万元。
(三)积极开展职务犯罪预防工作。为贯彻中央“标本兼治,从源头上治理腐败”的方针,全省检察机关与金融证券、国企、工商、司法、税务、建筑、医药、烟草等行业和领域建立系统预防职务犯罪联系制度228个;对有关部门和单位提出检察建议300多份,协助建立完善规章制度500多项;还积极深入到重点工程建设项目开展专项预防。六盘水市检察院报请市委成立了市委领导下的预防职务犯罪工作领导小组。铜仁、凯里、思南、金沙等市、县委批转了检察机关预防职务犯罪的工作方案。为加强这项工作,按照最高检察院和省委确定的机构改革方案,省地两级检察院单设了职务犯罪预防机构。
三、强化诉讼监督,努力维护司法公正
在刑事诉讼监督中,对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没有立案的,依法要求公安机关说明不立案理由的256件,通知公安机关立案的81件;对法律规定不构成犯罪或不符合逮捕、起诉条件的,依法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5227人,作出不起诉决定917人;对遗漏提请审查批准逮捕的208人,遗漏移送审查起诉的189人,分别依法作出了增捕、增诉决定;对认为有错误的刑事判决、裁定,依法提出抗诉150件;对超期羁押的7262人次,依法进行了清理纠正;对侦查、审判活动中出现的违法情况提出纠正意见72件(次);对有关部门不按法律规定交付执行的刑事案件和在办理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保外就医中的违法情况,提出纠正意见186件(次);对当事人不服检察机关的不批准逮捕决定、不起诉决定、撤销案件决定、其它处理决定的申诉案件,和不服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刑事判决、裁定的申诉案件,立案复查了247件,已办结167件,其中,维持原决定的124件,改变原决定的21件,作其它处理的22件。
在民事行政诉讼监督中,共立案审查民事行政申诉案件557件,向法院提出抗诉129件。对正确的判决、裁定配合法院作好申诉人的服判息诉工作。
四、深化检察改革,增强内在活力
全省检察机关认真落实最高检察院《检察改革三年实施意见》,以公正、高效为目标,积极稳步地在检察工作的各个重要环节规范执法,创新机制,增强内在活力。
深化各项检察改革。在侦查监督工作中继续推行审查逮捕工作方式改革,初步形成了适时介入侦查,引导侦查取证,强化侦查监督的良性机制;在公诉环节上继续完善主诉检察官办案责任制,规范了主诉检察官办案规程,建立了监督制约机制,考核激励机制;在侦查机制改革中,重点建立了省地检察机关职务犯罪大要案侦查指挥中心,充分发挥在查办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案件中的侦查指挥和侦查协作作用。检务公开进一步推进;民事行政检察工作全面实行了公开审查制度。
认真进行机构改革。省检察院按照省委和最高检察院批准的方案进行了机构改革。精减人员10%。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中层领导干部竞争上岗,有20名年轻干部通过竞争走上了中层领导岗位;实行一般干部双向选择,有3名干警落选待岗学习。省检察院还加强了对地县两级检察院机构改革的领导和指导。目前,地县两级检察院机构改革正在全面启动。
科技强检取得进展。省检察院建成了与最高检察院和全国各省级检察院联通的一级专线网,实现了专线电话、视频会议和计算机数据传输系统“三网合一”的运用功能;省检察院基本完成了省地县三级检察院密码传真网络建设项目;有的地、县检察院网络建设正在起步。
五、开展集中教育整顿,促进检察队伍整体素质的提高
省检察院在去年年初召开的全省检察长工作会议上,就在全省检察机关中开展为期一年的以“理想信念、公正执法、艰苦奋斗”为主要内容的“三个教育”活动作了具体安排。全省检察机关结合“三个代表”学教活动,把“三个教育”寓于学教活动中。
中央、省委和最高检察院作出在严打整治斗争中开展为期半年的政法检察队伍集中教育整顿决定后,省检察院迅速行动,安排部署,在调查研究基础上制定下发了《全省检察机关教育整顿实施方案》,明确了集中教育整顿的指导思想,整顿重点,实施步骤,整顿要求。
(一)学习文件,武装思想。全省检察机关把思想政治教育作为首要任务,组织干警深入学习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七一”重要讲话,学习党的十五届六中全会和省委八届八次全会精神,学习党中央、省委和最高检察院关于加强政法检察队伍建设的指示精神,从讲政治的高度提高对开展集中教育整顿的认识,解决存在的消极应付情绪,不断增强参加集中教育整顿的积极性和自觉性。
(二)开门整顿,听取意见。省检察院领导班子成员带队,亲自上门,先后到省委、省人大、省政府、省政协办公厅和省纪委,向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有关领导同志征求意见,并向省直政法各部门和有关行政执法部门以及部分发案单位发出征求意见函,共征求到四个方面的宝贵意见和建议:一是检察机关要加强调查研究,认真思考如何加大惩治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违法犯罪的力度;二是要加强民事行政检察工作,强化对法院已生效并确有错误的民事、经济、行政判决、裁定依法抗诉力度;三是要对社会治安状况差的地方和部位,督促公安机关加大打击力度;四是要加强宣传力度,让人民群众深入了解检察工作。全省检察机关共发出征求意见函近千份,召开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有关部门征求意见座谈会近百次,征集到批评、意见和建议100多条。
(三)对照检查,解决问题。全省检察机关开展了执法执纪检查、财务检查和工作作风检查,并把征集到的批评和意见纳入检查重点。对1999年以来所办理的案件进行了全面复查,对部分案件中存在的该立不立、该捕不捕、该诉不诉、错误撤案、久拖不结、超期羁押等问题依法进行了纠正;对少数干警中存在的违法违纪情况,依纪依法进行了查处,共立案查处9件10人,其中给予党政纪处分的6人,追究刑事责任的4人;对少数检察机关执行财务管理制度不够规范的情况,进行了纠正;对一些作风飘浮、懒散拖沓等问题进行了认真教育整顿。
在抓集中教育整顿的同时,全省检察干警积极参加了最高检察院统一组织的基本素质考试,检验了队伍素质,促进了学习和钻研业务风气的形成。
省检察院按照最高检察院“攻坚、巩固、发展”的要求,继续推进基层检察院争创以“班子好、队伍好、业绩好、机制好、形象好”为主要内容的“五好”检察院创建活动。采取培训检察长,建立联系点,定点指导,下派工作组,蹲点帮扶等措施,推进了基层检察院的全面建设。
六、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改进检察工作
全省检察机关把自觉接受人大监督作为讲政治的重要体现,除每年认真负责向代表大会报告工作外,还采取召开人大代表座谈会,接受人大执法检查,向人大常委会作专题报告,办理人大交办的案件、事项等方式,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和人大代表的监督。去年,全省检察机关共邀请人大代表座谈173次,走访人大代表1353人(次),接受人大执法检查95次,向人大常委会作专题报告178次,认真办理人大常委会和人大代表交办的案件和事项189件,已办结175件,正在办理14件,并作了反馈。
去年9月,省委召开的全省人大工作会议对检察机关接受人大监督提出了更新更高的要求,省检察院及时召开市州分院检察长会议,研究贯彻落实意见。全省检察机关通过认真学习省委《关于加强人大工作的决定》,进一步提高了认识,统一了思想,规范了接受人大监督的行为:1、凡是检察机关的重要工作部署,重要措施和重大行动,以及执法活动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向同级人大常委会报告。2、采取邀请人大代表视察检察工作,登门走访人大代表,邀请人大代表参加专门座谈会、汇报会等形式,向人大代表通报检察工作的开展情况。3、在人大常委会对检察机关执法情况进行检查评议时,如实汇报情况,虚心听取意见,对人大代表提出的问题认真制定整改措施。4、对人大常委会、人大代表提出的议案、建议和交办的案件及其他事项实行专项督办,尽快办结,及时反馈;一时不能办结的,要反馈办理进展情况。5、对检察机关在执法活动中遇到的阻力、干扰、困难,以及适用法律等重大问题及时报告,在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和支持下予以解决。6、凡依法由人大常委会任免的检察干部,在提请任免时,如实向人大常委会报告提请任免干部的有关情况;在人大常委会未作出任免决定之前,一律不得到任或离职离岗。7、人大常委会通知检察长列席或参加的有关会议,检察长非特殊情况,必须到会,确因特殊原因不能到会的须向人大常委会请假,经批准后派副检察长列席或参加会议。8、向人大常委会委员送阅检察机关的报纸刊物,以便了解检察工作的开展情况。为进一步加强接受人大监督,省检察院健全了与人大代表联系的专门机构,并要求各级检察机关将接受人大监督的工作纳入目标管理考核。
各位代表,去年全省检察工作虽然取得了较好成绩,但我们深知还存在许多不足和薄弱环节,还面临不少困难和问题。主要是:检察机制改革有待深化,法律监督工作还不适应新形势下党和国家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工作的需要;检察干警总体素质有待提高,还不适应当前法律监督任务重、工作范围宽、效率和质量要求高的需要;一些基层检察院的办案经费仍然紧缺,还不适应办案工作的需要;个别干警违法违纪仍有发生,有的性质严重,影响很坏。上述问题和困难,我们一方面将在今后的工作中通过自身努力,认真加以改进;另一方面通过积极争取各方面的大力支持逐步加以解决。
2002年全省检察工作总的任务和基本思路
2002年,以党的十六大召开为标志,将是我们党和国家历史上具有重要意义的一年。作好新一年的检察工作至关重要。今年全省检察工作总的任务是: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以江泽民总书记“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全国政法工作会议和检察长工作会议的总体部署,结合贵州检察工作实际,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五届六中全会、省委八届八次全会和省人大九届五次会议精神,认真履行检察职责,继续全力投入严打整治斗争,进一步加大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力度,加强和规范诉讼监督工作,以作风建设为重点加强检察队伍建设,以机制创新为中心深化检察改革,以抓落实的务实精神做好各项检察工作,为我省的社会经济发展创造良好的社会法制环境,作出新的努力。为此我们工作的基本思路是:
——服务一个大局。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在依法治国、依法治省中的职能作用,为我省实施西部大开发,新时期扶贫开发,社会政治稳定,加快贵州社会经济发展的大局服好务。
——抓住两个主题。紧紧抓住以办案为主要手段的强化法律监督,促进公正执法这个主题;紧紧抓住以教育、管理、监督为主要手段的提高检察队伍整体素质这个队伍建设的主题。切实做到“两手抓、两手都要硬”,实现业务工作和队伍建设同步发展。
——突出三项业务。突出抓好严打整治斗争、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中的审查批捕、审查起诉、出庭公诉工作;突出抓好在反腐败斗争中的查办贪污贿赂、渎职侵权职务犯罪和从源头上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突出抓好在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中的刑事、民事、行政诉讼的法律监督工作。以此带动其它各项检察工作的全面发展。
——狠抓四项建设。狠抓以增强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为主要目的的领导班子建设;狠抓以提高广大检察干警政治业务素质、职业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为主要内容的队伍建设;狠抓以保障检察事业发展需要的执法装备和办案业务、侦查技术用房为主的基本建设;狠抓以树立廉洁、勤政、务实、高效为主要目标的机关作风建设。为正确履行检察职能和发展我省检察事业,做到软件、硬件一起上。
各位代表,在新的一年,全省检察机关决心在各级党委领导和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下,在各级政府、政协、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支持下,努力实践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认真履行检察职责,与时俱进,开拓进取,求真务实,扎实工作,为我省改革、发展、稳定作出新的贡献,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六大胜利召开!
贵州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王安新
各位代表:
我向大会作工作报告,请予审议。并请省政协委员和各位列席代表提出意见。
2001年全省检察工作主要情况
2001年,在省委和最高检察院领导下,在省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下,全省检察机关以邓小平理论和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服务于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认真贯彻省九届人大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十五”计划纲要,依法履行检察职责,积极参加严打整治斗争、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进一步加大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力度,认真开展诉讼活动监督,狠抓检察队伍建设,共办理各类案件99752件,各项检察工作都取得了新的成绩。
一、积极参加严打整治斗争、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维护社会稳定
4月份,党中央和省委作出开展严打整治斗争、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决定和部署后,省检察院及时召开市州分院检察长会议,作了具体安排。在调查研究基础上制定下发了《严打整治斗争工作方案》,从指导思想、总体目标、严打重点、阶段步骤、工作质量等方面提出了明确要求和规定。省地县三级检察院都成立了严打整治斗争领导小组或办公室。省地两级检察院先后派出30多个办案组和调研组下到办案任务重的检察院帮助办案,指导工作。全省检察机关在严打整治斗争中审查批准逮捕24607人,占全年批准逮捕总数30876人的79.7%;提起公诉23427人,占全年提起公诉总数28784人的81.4%。
(一)突出严打重点。全省检察机关重点打击有组织犯罪、带黑社会性质的团伙犯罪,车匪路霸和流氓恶势力犯罪;爆炸、杀人、绑架等严重暴力性犯罪;盗窃、抢劫等严重影响群众安全的多发性犯罪。共批准逮捕这“三类”犯罪案件10108件15281人,其中带黑社会性质犯罪案件10件48人,恶势力犯罪案件35件250人;提起公诉这“三类”犯罪案件8792件13747人,其中带黑社会性质犯罪案件2件52人,恶势力犯罪案件28件273人。
全省检察机关以打击制售伪劣商品犯罪为重点,依法从严打击各种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的犯罪活动,共批准逮捕这类犯罪案件174件281人,提起公诉157件246人。
省检察院对一些社会危害大,影响大,带黑社会性质的重特大犯罪案件采取了由检察长挂牌督办、责任到人、一督到底的作法,共挂牌督办这类犯罪案件8批32件。
(二)依法快捕快诉。一是加强充实严打办案力量,投入严打整治斗争办案检察干警达1500多人;二是按照“稳、准、狠”的要求和坚持“基本事实清楚、基本证据确凿”的原则,依法快捕、快诉;三是对重大、复杂、疑难案件特别是黑恶势力犯罪案件及时派员提前介入公安机关侦查活动,了解情况,熟悉案情,提出侦查取证意见和建议,加快了审查批捕、审查起诉。全省共提前介入侦查犯罪案件569件,参加讨论重大疑难犯罪案件390件,出席重特大犯罪案件现场勘查179件。
(三)深挖“保护伞”。全省检察机关在严打整治斗争中,把打击黑恶势力犯罪和深挖“保护伞”结合起来,做到除恶务尽,共批准逮捕这类犯罪嫌疑人10人。
(四)加强协调配合。为形成严打合力,省检察院与省公安厅联合下发了《在严打斗争中进一步加强密切联系与配合的通知》;省检察院与省法院召开了两次联席会议,下发了会议纪要。全省检察机关与公安机关、审判机关普遍建立了联席会议制度,对复杂、疑难犯罪案件进行协调磋商,统一执法认识,及时解决工作中的难点问题。
为震慑犯罪,全省检察机关还配合公安机关、审判机关召开公开逮捕、公开宣判大会258场(次),公捕公判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8257人。
(五)积极参加综合治理。全省检察机关按照党委的统一部署,参与治安问题突出的重点区域、重点部位、重点环节的集中整治和专项打击活动;参与做好违法犯罪未成年人的教育、感化、挽救工作;参与对流动人口、刑满释放、解教人员的管理和帮教工作;参与排查调处矛盾纠纷工作;参与文明创建活动,推进“平安工程”的深入开展;通过公布举报电话、举办宣传栏、上街宣传、召开新闻发布会等形式,发动群众积极参加严打整治斗争。
在严打整治斗争中,广大检察干警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忘我的战斗精神,加班加点,不怕困难,不畏艰险,努力工作,涌现出许多感人事迹,有的同志在严打斗争第一线以身殉职。
二、认真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促进党风廉政建设
省检察院除依法查办自身管辖的职务犯罪案件外,加强了对下级检察院查办职务犯罪工作的领导。对下级检察院办理的大案要案直接派员参办、督办、指导办;对下级检察院办案工作中遇到的干扰大困难多的案件提上来办;对一批有影响、有震动的大案要案和窝案串案,统一指挥协调办。全省共立案侦查贪污贿赂犯罪案件961件,渎职侵权犯罪案件169件,为国家挽回直接经济损失7278万多元。
(一)突出查办危害经济建设和严重影响党风廉政建设的职务犯罪。重点查办了县处级以上干部中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的职务犯罪要案共39人,其中县处级干部36人,地厅级干部3人;司法人员、行政执法人员贪赃枉法、徇私舞弊、刑讯逼供、非法拘禁犯罪案件216件;危害国有企业深化改革和发展的职务犯罪案件458件;基层干部职务犯罪案件232件;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不移交刑事案件、不征少征税款等渎职侵权新罪名案件60件;数额大、次数多,拉拢腐蚀党政领导干部的行贿犯罪案件39件;危害西部大开发重点工程、重点项目、重要基础设施建设中的职务犯罪案件31件,以及贪污、挪用扶贫资金、绿色产业资金、生态环保资金和扶持少数民族发展专项资金的案件。查办的上述案件中,案值5万元以上不满50万元的328件,50万元以上不满100万元的22件,100万元以上的7件,渎职侵权重特大案件17件。
(二)开展追捕在逃职务犯罪嫌疑人专项行动。根据最高检察院统一部署,省检察院对重点追逃对象制定了分级挂牌督捕、上网公布缉捕、组织专门力量追捕等措施。与省公安厅联合下发了《关于集中追捕在逃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嫌疑人专项行动方案》。为强化法律感召力,公布了举报电话,召开了新闻发布会,向在逃人员家属发出了《敦促在逃职务犯罪嫌疑人投案自首规劝书》。省检察院先后5次召开专门会议,及时处理追逃工作中急需解决的问题。全省共有120名在逃职务犯罪人员被缉拿归案和投案自首,为国家和集体挽回直接经济损失360多万元。
(三)积极开展职务犯罪预防工作。为贯彻中央“标本兼治,从源头上治理腐败”的方针,全省检察机关与金融证券、国企、工商、司法、税务、建筑、医药、烟草等行业和领域建立系统预防职务犯罪联系制度228个;对有关部门和单位提出检察建议300多份,协助建立完善规章制度500多项;还积极深入到重点工程建设项目开展专项预防。六盘水市检察院报请市委成立了市委领导下的预防职务犯罪工作领导小组。铜仁、凯里、思南、金沙等市、县委批转了检察机关预防职务犯罪的工作方案。为加强这项工作,按照最高检察院和省委确定的机构改革方案,省地两级检察院单设了职务犯罪预防机构。
三、强化诉讼监督,努力维护司法公正
在刑事诉讼监督中,对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没有立案的,依法要求公安机关说明不立案理由的256件,通知公安机关立案的81件;对法律规定不构成犯罪或不符合逮捕、起诉条件的,依法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5227人,作出不起诉决定917人;对遗漏提请审查批准逮捕的208人,遗漏移送审查起诉的189人,分别依法作出了增捕、增诉决定;对认为有错误的刑事判决、裁定,依法提出抗诉150件;对超期羁押的7262人次,依法进行了清理纠正;对侦查、审判活动中出现的违法情况提出纠正意见72件(次);对有关部门不按法律规定交付执行的刑事案件和在办理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保外就医中的违法情况,提出纠正意见186件(次);对当事人不服检察机关的不批准逮捕决定、不起诉决定、撤销案件决定、其它处理决定的申诉案件,和不服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刑事判决、裁定的申诉案件,立案复查了247件,已办结167件,其中,维持原决定的124件,改变原决定的21件,作其它处理的22件。
在民事行政诉讼监督中,共立案审查民事行政申诉案件557件,向法院提出抗诉129件。对正确的判决、裁定配合法院作好申诉人的服判息诉工作。
四、深化检察改革,增强内在活力
全省检察机关认真落实最高检察院《检察改革三年实施意见》,以公正、高效为目标,积极稳步地在检察工作的各个重要环节规范执法,创新机制,增强内在活力。
深化各项检察改革。在侦查监督工作中继续推行审查逮捕工作方式改革,初步形成了适时介入侦查,引导侦查取证,强化侦查监督的良性机制;在公诉环节上继续完善主诉检察官办案责任制,规范了主诉检察官办案规程,建立了监督制约机制,考核激励机制;在侦查机制改革中,重点建立了省地检察机关职务犯罪大要案侦查指挥中心,充分发挥在查办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案件中的侦查指挥和侦查协作作用。检务公开进一步推进;民事行政检察工作全面实行了公开审查制度。
认真进行机构改革。省检察院按照省委和最高检察院批准的方案进行了机构改革。精减人员10%。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中层领导干部竞争上岗,有20名年轻干部通过竞争走上了中层领导岗位;实行一般干部双向选择,有3名干警落选待岗学习。省检察院还加强了对地县两级检察院机构改革的领导和指导。目前,地县两级检察院机构改革正在全面启动。
科技强检取得进展。省检察院建成了与最高检察院和全国各省级检察院联通的一级专线网,实现了专线电话、视频会议和计算机数据传输系统“三网合一”的运用功能;省检察院基本完成了省地县三级检察院密码传真网络建设项目;有的地、县检察院网络建设正在起步。
五、开展集中教育整顿,促进检察队伍整体素质的提高
省检察院在去年年初召开的全省检察长工作会议上,就在全省检察机关中开展为期一年的以“理想信念、公正执法、艰苦奋斗”为主要内容的“三个教育”活动作了具体安排。全省检察机关结合“三个代表”学教活动,把“三个教育”寓于学教活动中。
中央、省委和最高检察院作出在严打整治斗争中开展为期半年的政法检察队伍集中教育整顿决定后,省检察院迅速行动,安排部署,在调查研究基础上制定下发了《全省检察机关教育整顿实施方案》,明确了集中教育整顿的指导思想,整顿重点,实施步骤,整顿要求。
(一)学习文件,武装思想。全省检察机关把思想政治教育作为首要任务,组织干警深入学习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七一”重要讲话,学习党的十五届六中全会和省委八届八次全会精神,学习党中央、省委和最高检察院关于加强政法检察队伍建设的指示精神,从讲政治的高度提高对开展集中教育整顿的认识,解决存在的消极应付情绪,不断增强参加集中教育整顿的积极性和自觉性。
(二)开门整顿,听取意见。省检察院领导班子成员带队,亲自上门,先后到省委、省人大、省政府、省政协办公厅和省纪委,向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有关领导同志征求意见,并向省直政法各部门和有关行政执法部门以及部分发案单位发出征求意见函,共征求到四个方面的宝贵意见和建议:一是检察机关要加强调查研究,认真思考如何加大惩治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违法犯罪的力度;二是要加强民事行政检察工作,强化对法院已生效并确有错误的民事、经济、行政判决、裁定依法抗诉力度;三是要对社会治安状况差的地方和部位,督促公安机关加大打击力度;四是要加强宣传力度,让人民群众深入了解检察工作。全省检察机关共发出征求意见函近千份,召开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有关部门征求意见座谈会近百次,征集到批评、意见和建议100多条。
(三)对照检查,解决问题。全省检察机关开展了执法执纪检查、财务检查和工作作风检查,并把征集到的批评和意见纳入检查重点。对1999年以来所办理的案件进行了全面复查,对部分案件中存在的该立不立、该捕不捕、该诉不诉、错误撤案、久拖不结、超期羁押等问题依法进行了纠正;对少数干警中存在的违法违纪情况,依纪依法进行了查处,共立案查处9件10人,其中给予党政纪处分的6人,追究刑事责任的4人;对少数检察机关执行财务管理制度不够规范的情况,进行了纠正;对一些作风飘浮、懒散拖沓等问题进行了认真教育整顿。
在抓集中教育整顿的同时,全省检察干警积极参加了最高检察院统一组织的基本素质考试,检验了队伍素质,促进了学习和钻研业务风气的形成。
省检察院按照最高检察院“攻坚、巩固、发展”的要求,继续推进基层检察院争创以“班子好、队伍好、业绩好、机制好、形象好”为主要内容的“五好”检察院创建活动。采取培训检察长,建立联系点,定点指导,下派工作组,蹲点帮扶等措施,推进了基层检察院的全面建设。
六、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改进检察工作
全省检察机关把自觉接受人大监督作为讲政治的重要体现,除每年认真负责向代表大会报告工作外,还采取召开人大代表座谈会,接受人大执法检查,向人大常委会作专题报告,办理人大交办的案件、事项等方式,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和人大代表的监督。去年,全省检察机关共邀请人大代表座谈173次,走访人大代表1353人(次),接受人大执法检查95次,向人大常委会作专题报告178次,认真办理人大常委会和人大代表交办的案件和事项189件,已办结175件,正在办理14件,并作了反馈。
去年9月,省委召开的全省人大工作会议对检察机关接受人大监督提出了更新更高的要求,省检察院及时召开市州分院检察长会议,研究贯彻落实意见。全省检察机关通过认真学习省委《关于加强人大工作的决定》,进一步提高了认识,统一了思想,规范了接受人大监督的行为:1、凡是检察机关的重要工作部署,重要措施和重大行动,以及执法活动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向同级人大常委会报告。2、采取邀请人大代表视察检察工作,登门走访人大代表,邀请人大代表参加专门座谈会、汇报会等形式,向人大代表通报检察工作的开展情况。3、在人大常委会对检察机关执法情况进行检查评议时,如实汇报情况,虚心听取意见,对人大代表提出的问题认真制定整改措施。4、对人大常委会、人大代表提出的议案、建议和交办的案件及其他事项实行专项督办,尽快办结,及时反馈;一时不能办结的,要反馈办理进展情况。5、对检察机关在执法活动中遇到的阻力、干扰、困难,以及适用法律等重大问题及时报告,在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和支持下予以解决。6、凡依法由人大常委会任免的检察干部,在提请任免时,如实向人大常委会报告提请任免干部的有关情况;在人大常委会未作出任免决定之前,一律不得到任或离职离岗。7、人大常委会通知检察长列席或参加的有关会议,检察长非特殊情况,必须到会,确因特殊原因不能到会的须向人大常委会请假,经批准后派副检察长列席或参加会议。8、向人大常委会委员送阅检察机关的报纸刊物,以便了解检察工作的开展情况。为进一步加强接受人大监督,省检察院健全了与人大代表联系的专门机构,并要求各级检察机关将接受人大监督的工作纳入目标管理考核。
各位代表,去年全省检察工作虽然取得了较好成绩,但我们深知还存在许多不足和薄弱环节,还面临不少困难和问题。主要是:检察机制改革有待深化,法律监督工作还不适应新形势下党和国家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工作的需要;检察干警总体素质有待提高,还不适应当前法律监督任务重、工作范围宽、效率和质量要求高的需要;一些基层检察院的办案经费仍然紧缺,还不适应办案工作的需要;个别干警违法违纪仍有发生,有的性质严重,影响很坏。上述问题和困难,我们一方面将在今后的工作中通过自身努力,认真加以改进;另一方面通过积极争取各方面的大力支持逐步加以解决。
2002年全省检察工作总的任务和基本思路
2002年,以党的十六大召开为标志,将是我们党和国家历史上具有重要意义的一年。作好新一年的检察工作至关重要。今年全省检察工作总的任务是: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以江泽民总书记“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全国政法工作会议和检察长工作会议的总体部署,结合贵州检察工作实际,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五届六中全会、省委八届八次全会和省人大九届五次会议精神,认真履行检察职责,继续全力投入严打整治斗争,进一步加大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力度,加强和规范诉讼监督工作,以作风建设为重点加强检察队伍建设,以机制创新为中心深化检察改革,以抓落实的务实精神做好各项检察工作,为我省的社会经济发展创造良好的社会法制环境,作出新的努力。为此我们工作的基本思路是:
——服务一个大局。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在依法治国、依法治省中的职能作用,为我省实施西部大开发,新时期扶贫开发,社会政治稳定,加快贵州社会经济发展的大局服好务。
——抓住两个主题。紧紧抓住以办案为主要手段的强化法律监督,促进公正执法这个主题;紧紧抓住以教育、管理、监督为主要手段的提高检察队伍整体素质这个队伍建设的主题。切实做到“两手抓、两手都要硬”,实现业务工作和队伍建设同步发展。
——突出三项业务。突出抓好严打整治斗争、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中的审查批捕、审查起诉、出庭公诉工作;突出抓好在反腐败斗争中的查办贪污贿赂、渎职侵权职务犯罪和从源头上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突出抓好在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中的刑事、民事、行政诉讼的法律监督工作。以此带动其它各项检察工作的全面发展。
——狠抓四项建设。狠抓以增强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为主要目的的领导班子建设;狠抓以提高广大检察干警政治业务素质、职业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为主要内容的队伍建设;狠抓以保障检察事业发展需要的执法装备和办案业务、侦查技术用房为主的基本建设;狠抓以树立廉洁、勤政、务实、高效为主要目标的机关作风建设。为正确履行检察职能和发展我省检察事业,做到软件、硬件一起上。
各位代表,在新的一年,全省检察机关决心在各级党委领导和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下,在各级政府、政协、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支持下,努力实践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认真履行检察职责,与时俱进,开拓进取,求真务实,扎实工作,为我省改革、发展、稳定作出新的贡献,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六大胜利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