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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召开贵州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日期的决定

发布时间:2003年07月24日 打印本页 关闭 【字体:
                   (2002年11月26日通过)

  贵州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定:贵州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于2003年1月12日在贵阳召开。建议会议的主要议程是:听取和审议贵州省人民政府工作报告;听取和审议贵州省200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及200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审查和批准贵州省200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听取和审议贵州省2002年省本级和全省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及2003年省本级财政预算草案报告,审查贵州省2002年省本级和全省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及2003年省本级财政预算草案,批准2003年贵州省本级财政预算;听取和审议贵州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听取和审议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听取和审议贵州省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选举贵州省人大常委会主任、副主任、秘书长、委员,贵州省省长、副省长,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贵州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贵州省出席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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