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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省九届人大五次会议主席团交付省人大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审议的第1号议案审议结果的报告

发布时间:2002年12月10日 打印本页 关闭 【字体:
(2002年7月23日在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上)
省人大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文端仁


省人大常委会:
在省九届人大五次会议上,蒋文礼等11名代表提出了《关于尽快出台“乌江水库水污染防治管理办法”》的第1号议案。大会主席团决定,该议案交我委审议。
为此我委于2月25日召开委员会会议对该议案进行了初步审议,并于四月下旬会同遵义市人大和省水利、环保等部门联合组成调查组,就乌江水库水质水污染情况进行了实地调查,调查情况表明,近两年来乌江水库水污染防治引起了各方面的重视,有关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乌江水库水环境质量有所好转,但是,目前水质污染仍很严重,如不引起足够重视,采取措施,综合治理,会殃及库区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影响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和环境资源的永续利用,该议案提出的问题是客观、实事求是的,提出的意见和建议是积极的。6月21日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再次召开委员会会议对该议案进行了审议,委员会认为,鉴于目前对污染源不甚清楚,加之乌江流域上将建和已建的水库比较多,为了保护整个乌江流域的水质,拟制定“乌江流域水污染防治条例”为宜。但现立法条件尚未成熟,要在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在适当时候,再予以制定。在制定条例之前,省人民政府要加大执法力度,确保水质好转。同时建议:1、省人民政府尽快出台“乌江流域水污染防治总体规划”。省内乌江流域各级人民政府要制订具体污染防治措施,切实有效的防止乌江流域水质的污染,并且要加强流域的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2、省环保部门在今年10月份拿出乌江水库水质污染现状及其防治对策的调研报告,为制定相应的管理办法提供有针对性的依据。3、省人民政府尽快制定乌江流域或乌江水库水污染防治管理办法,为将来制定条例打下基础。
以上报告,请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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