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省九届人大五次会议主席团交付财政经济委员会审议的第4号议案审议结果的报告
(2002年7月23日在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上)
省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张明义
省人大常委会:
在省九届人大五次会议期间,王金国等18位代表提出的关于制定《贵州省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的议案,主席团决定交我委办理,经省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第78次全体会议审议,现将审议结果报告如下:
随着西部大开发战略的实施和城镇建设的推进,我省城镇改造的步伐加快。在此情况下,进一步规范城市房屋拆迁行为,加强城镇房屋拆迁管理,解决拆迁争议,维护拆迁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是十分必要的。省人民政府已于2000年7月1日制定了《贵州省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正在实施过程中。
鉴于我省各地各类城镇经济发展程度不一,居民经济收入差异较大,各地房地产价格悬殊较多,制定在全省范围内统一遵循的房屋拆迁地方性法规,其条件尚不成熟,需要在深入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各地房屋拆迁经验的基础上,再行制定全省房屋拆迁的地方性法规。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省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张明义
省人大常委会:
在省九届人大五次会议期间,王金国等18位代表提出的关于制定《贵州省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的议案,主席团决定交我委办理,经省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第78次全体会议审议,现将审议结果报告如下:
随着西部大开发战略的实施和城镇建设的推进,我省城镇改造的步伐加快。在此情况下,进一步规范城市房屋拆迁行为,加强城镇房屋拆迁管理,解决拆迁争议,维护拆迁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是十分必要的。省人民政府已于2000年7月1日制定了《贵州省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正在实施过程中。
鉴于我省各地各类城镇经济发展程度不一,居民经济收入差异较大,各地房地产价格悬殊较多,制定在全省范围内统一遵循的房屋拆迁地方性法规,其条件尚不成熟,需要在深入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各地房屋拆迁经验的基础上,再行制定全省房屋拆迁的地方性法规。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