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提请任命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员省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的审议报告
(2002年7月30日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
贵州省人大选举任免联络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田茂歧
贵州省人大常委会:
根据《贵州省人大常委会关于改进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部分工作人员任免办法的决定》,省人大选举任免联络委员会于2002年7月3日召开会议,对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张林春提请省人大常委会任免的省高级人民法院1名审判员副庭长和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王安新提请省人大常委会任命的省人民检察院7名检察员进行了审议。
拟同意张林春院长提请:
任命王利萍为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员、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
拟同意王安新检察长提请:
任命周正国、刘竹冬、赵焕金、郑建军、杨正焰、彭晨、陈胡为贵州省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请审议决定。
贵州省人大选举任免联络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田茂歧
贵州省人大常委会:
根据《贵州省人大常委会关于改进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部分工作人员任免办法的决定》,省人大选举任免联络委员会于2002年7月3日召开会议,对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张林春提请省人大常委会任免的省高级人民法院1名审判员副庭长和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王安新提请省人大常委会任命的省人民检察院7名检察员进行了审议。
拟同意张林春院长提请:
任命王利萍为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员、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
拟同意王安新检察长提请:
任命周正国、刘竹冬、赵焕金、郑建军、杨正焰、彭晨、陈胡为贵州省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请审议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