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3月30日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笫二十七次会议通过)
任命:
李豫贵为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史麒麟为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庭长;
周业能为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第一庭庭长。
免去:
高峰的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庭长职务;
谌剑的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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