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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贵州省2017年1—10月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

发布时间:2017年11月30日 打印本页 关闭 【字体:

  贵州省财政厅厅长晏婉萍

省人大常委会:

  受省人民政府委托,我向省人大常委会报告2017年1—10月全省和省本级预算执行情况,请审议。

  一、1—10月预算执行基本情况

  今年以来,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和亲切关怀下,省委、省政府团结带领全省上下实干苦干、奋发有为,经济社会发展呈现出总体平稳、转型加快、质量提升、民生改善的良好态势。各级财政部门认真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有效发挥财政职能作用,扎实推进财政改革发展各项工作,全省财政运行总体平稳,预算执行情况较好。

  (一)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全省财政总收入2264.37亿元,比2016年同期(下同)增加272.82亿元,增长13.7%。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347.03亿元,为预算的83.7%,增加140.21亿元,增长11.6%。其中,税收收入990.31亿元,增加124.81亿元,增长14.4%;非税收入356.72亿元,增加15.39亿元,增长4.5%;非税收入占比为26.5%,比2016年同期上升0.1个百分点。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805.99亿元,完成预算的92.8%,增加383.34亿元,增长11.2%。

  省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44.18亿元,为调整预算的87.8%,比2016年同期增加24.79亿元,增长11.3%。其中,税收收入167.63亿元,增加21.9亿元,增长15%;非税收入76.56亿元,增加2.89亿元,增长3.9%。省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677.72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79.6%,减少55.65亿元,下降7.6%。

  累计获得中央各项转移支付2688.45亿元,比2016年同期增加231.81亿元,增长9.4%。其中,税收返还194.48亿元,增加94.59亿元(2017年中央下达我省营改增税收返还基数94.59亿元,2016年营改增税收返还71.9亿元同期尚未下达),增长94.7%;一般性转移支付1525.85亿元,增加126.42亿元,增长9%;专项转移支付968.12亿元,增加10.8亿元,增长1.1%。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全省政府性基金收入621.41亿元,为预算的106.4%,比2016年同期增加110.72亿元,增长21.7%。全省政府性基金支出516.92亿元,完成预算的88.1%,增加72.23亿元,增长16.2%。

  省本级政府性基金收入20.12亿元,为预算的92.3%,比2016年同期增加5.78亿元,增长40.3%。省本级政府性基金支出25.38亿元,增加14.83亿元,增长140.5%,主要是年度中央下达的民航机场建设16.86亿元、航道建设和维护2.53亿元等安排的项目支出21.54亿元。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

  省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9.25亿元,为预算的100%。省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9.23亿元,完成预算的99.8%。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全省社会保险基金收入868.02亿元,为预算的66.4%,比2016年同期增加257.93亿元,增长42.3%。全省社会保险基金支出648.73亿元,完成预算的51.6%,增加178.62亿元,增长37.9%。

  省本级社会保险基金收入146.34亿元,为预算的62.7%,比2016年同期增加31.56亿元,增长27.4%。省本级社会保险基金支出103.52亿元,完成预算的53.5%,增加13.58亿元,增长15.1%。

  全省和省本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进度较低,主要是我省2016年底尚未启动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征缴发放工作,按照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实施准备期预算管理和基本养老保险基金财务处理的要求,2017年全省和省本级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收支预算,按照2014年10月至2017年12月共计39个月累计数编报。截至2017年10月底我省基金相关清算工作尚未完成,导致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预算执行率较低。剔除此因素,其余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正常。

  今年以来,全国供需关系逐步改善,全省经济保持平稳较快发展,主要指标增长较快,结构调整稳步推进,发展动力持续增强,质量效益持续提升。我省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脱贫攻坚强力推进,政策效应成效显现,工业形势向好,财政收入平稳增长,财政支出结构继续优化。预算执行呈现以下特点:一是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保持平稳增长,收入结构进一步优化。今年以来,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均保持8%以上的增幅,1—10月累计增长11.6%,高于全国地方平均增幅1.9个百分点。全省非税收入占比为26.5%,比上半年下降1个百分点,比中部、西部平均占比分别低3.6、4.3个百分点,非税收入占比排全国第19位、西部第10位,收入结构更趋合理。二是传统行业、新兴行业税收共同发力,中央级收入和地方级收入增长的协调性明显增强。1—10月,煤炭、酒、建材、房地产、建筑、电力等传统行业税收共计完成1108.61亿元,增加142.12亿元,增长14.7%,增幅比上年同期提高8.9个百分点;装备制造、金融、医药等新兴行业税收共计完成376.88亿元,增加31.99亿元,增长9.3%,重点行业税收总体稳定。全省上划中央收入增长16.9%,高于地方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幅5.3个百分点,与以前年度地方级收入远高于中央级收入相比,中央级收入和地方级收入增长的协调性明显增强。三是财政支出进度继续加快,民生类重点支出保障有力。今年以来,我们着力加强支出预算执行管理,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增长11.2%,财政支出的及时性和均衡性得到有效提高。从支出结构看,全省各级各部门积极筹措和调度资金,确保积极的财政政策加力增效。民生类重点支出合计完成2537.91亿元,增加292.29亿元,增长13%,增幅高于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8个百分点,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比重为66.7%,比2016年同期提高1.1个百分点,民生等重点支出得到有效保障。

  同时,财政运行中也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是:一些地方缺乏支柱产业和税源,财政收入增长乏力;市县财政收入增幅分化明显,个别市州全年收入缺口较大,给完成全年收入增长的预期目标带来较大压力;部分地方债务化解成效不明显等。我们将高度重视这些问题,积极采取措施努力加以解决。

  二、1—10月开展的主要工作

  今年以来,我们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认真执行省人大有关决议要求和批准的预算,严格规范预算管理,积极推进财税改革创新,有效发挥财政职能作用,财政改革发展各项工作取得了新的成效。

  (一)聚焦聚力深度贫困地区,决胜脱贫攻坚秋季攻势。今年以来,我们在统筹做好脱贫攻坚春季攻势、夏季大比武资金保障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投入,打好秋季攻势战,全力支持做好脱贫攻坚各项工作。一是狠抓农村“组组通”公路三年大决战。按照“省级统筹、分级承贷、分年筹集”的方式筹资建设农村“组组通”公路,支持实施农村“组组通”公路建设。二是推进实施“四在农家·美丽乡村”基础设施建设小康寨行动计划,完成投资55.61亿元,超年度目标任务6.94个百分点,各项建设任务均超序时进度。三是狠抓产业扶贫工作。贵州脱贫攻坚投资基金启动实施了极贫乡镇、扶贫产业、高速公路、城乡供水巩固提升等4支子基金。加快扶贫产业子基金的投放,重点推进蔬菜、茶叶、生态家禽、食用菌、中药材短平快优质产业大范围、大规模发展,加快项目申报落地,截至10月底,全省累计通过投资评审项目596个,评审投资377.05亿元,已完成投资164.1亿元,基金投资平稳有序开展,项目落地建设初见成效。优先支持贫困地区村级集体经济发展,1—10月,各级共整合投入资金10.17亿元,支持1015个村(其中贫困村857个)开展试点工作。四是狠抓易地扶贫搬迁工作。今年共计投入资金51.81亿元,其中,下达易地扶贫搬迁中央基建投资资金35.81亿元,并注入16亿元资本金到省扶贫开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省扶贫开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共承接承贷易地扶贫搬迁资金402.66亿元,已向全省划拨异地扶贫搬迁省级统筹资金329.23亿元。以深度贫困地区和自然村组(寨)整体搬迁为重点,确保全年搬迁75万人,整体搬迁自然村寨3500个。出台我省金融机构易地扶贫搬迁工程省级统筹资金支付审核规范,统一规范易地扶贫搬迁工程项目资金支付标准,加快支付进度和项目推进,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五是狠抓农村危房改造和住房保障工作。下达中央和省级补助资金23.16亿元,在坚持重点帮助住房最危险、经济最贫困的建档立卡贫困户、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五保户)和贫困残疾人家庭等4类重点对象解决最基本住房安全的前提下,兼顾其他危改户的改造,努力实现全省农村困难群众“居有所安”。调研了8个深度贫困县,对实现消除安全隐患、补齐基本居住功能、保障基本卫生健康条件的改厕、改厨、改圈(简称三改)工作资金支持政策进行了研究。六是狠抓健康扶贫工作。出台健康扶贫政策,提高基层医疗服务能力,下达中央和省级城乡医疗救助资金8.29亿元,帮助城乡低保对象、农村五保供养对象,以及其他符合医疗救助条件的经济困难群众获得基本医疗服务。2017年省级财政预算安排7亿元,已下达资金6.83亿元,启动实施全省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三年提升计划,进一步健全以县级医院(含中医院)为龙头、乡镇卫生院为枢纽、村卫生室为基础的基层医疗卫生服务网络。全省各级财政调整支出结构,支持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远程医疗和规范化数字预防接种门诊全覆盖建设,其中省级安排资金9亿元,已完成乡镇卫生院远程医疗设备的招标采购工作。七是积极开展农业保险。制定贵州省政策性家禽养殖保险和政策性蔬菜保险政策措施,将我省家禽养殖和蔬菜种植保险作为政策性险种,纳入地方政策性农业保险保费补贴范围,并在全省全面实行。全省共计承保家禽421.82万羽,为农户提供1.67亿元的风险保障;承保蔬菜12.51万亩,为农户提供1.07亿元的风险保障。

  (二)坚决守好发展和生态两条底线,推进大生态战略行动实施。一是按照“大气十条”“水十条”“土十条”工作任务以及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要求,加强资金监管,督促各地进一步加大财政对环境保护的投入力度。加强环保重点项目管理,检查环保专项资金到位及使用情况,督促有关单位加快项目实施,提高财政支出预算执行率,避免资金闲置,保障各项环境保护重点工作任务如期顺利完成。二是加大支持林业生态工程建设。下达中央和省级林业专项资金56.85亿元,重点用于退耕还林还草工程、公益林保护、天保工程建设以及湿地保护等方面。三是推进海绵城市、地下综合管廊试点城市建设。贵安新区海绵城市建设已完工5.99平方公里,累计完成投资31.85亿元。六盘水市累计完成地下综合管廊26.73公里,累计完成投资30.35亿元。四是推动环境保护费改税。为保护和改善环境,减少污染物排放,推进我省生态文明建设,拟于2018年起将我省大气污染物税额标准定为每污染当量2.4元,水污染物税额标准定为每污染当量2.8元,实施的税额标准比现行排污费征收标准提高一倍。

  (三)有效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和撬动作用,着力推动大数据发展和转方式、调结构。一是支持大数据产业发展。2017年省级预算安排各项用于大数据领域的资金达到14.61亿元,支持改善我省大数据产业发展环境。采取以奖代补等形式,支持“光网贵州、满格贵州、宽带乡村”工程等信息基础设施建设,支持行政村实施宽带网络建设。二是大力推广运用PPP模式。积极申报国家奖补资金,全省14个PPP项目共获得财政部PPP奖补资金8448万元;积极组织60个项目申报全国第四批PPP示范项目,总投资1192.07亿元;扎实推动PPP示范项目落地实施,全省共有45个国家级和省级PPP示范项目处于执行阶段,项目总投资约637.19亿元。三是认真落实国家减税降费政策措施。贯彻落实国家简并增值税税率等结构性减税优惠政策,2017年我省预计减税413亿元。贯彻落实收费基金清理优惠政策,实行收费基金目录清单管理,全面落实取消、停征41项中央设立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政策,将商标注册收费标准降低50%,降低水土保持补偿费、公民出入境证件费等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相关清理优惠政策预计全年为社会和企业减负24.75亿元。四是加大有效投资增加有效供给。下达中央预算内基建投资246.27亿元,比2016年同期增加54.75亿元,增长28.6%;下达省级预算内基建投资10.29亿元,比2016年同期增加6亿元,增长139.9%,主要用于脱贫攻坚、基础设施、生态环保、农业农村、民生事业等经济社会发展的短板和重点领域。全省交通运输支出完成244.24亿元,实施基础设施建设“成网”工程,深入开展高速公路攻坚战。全省水利支出完成113.27亿元,努力形成财政投入、信贷投资、社会投入“三驾马车”共同推进水利基础设施建设的格局。五是支持缓解企业“融资难”。推进政策性担保体系建设和政银担业务发展,大力发展普惠金融。“黔微贷”在原有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一家的基础上,新增贵州银行、贵阳银行作为微型企业贷款承贷银行,新增贷款目标从2016年的30亿元增加到40亿元,1—10月已完成30.21亿元。优化“贵工贷”融资支持政策,缓解中小工业企业融资难。继续实施“贵园信贷通”融资支持政策,缓解产业园区企业融资难。

  (四)注重财政托底,保障改善民生取得新进展。一是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落实各项促进就业资金用于职业培训和高技能人才实训基地等支出。出台了就业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进一步提升我省就业资金的保障水平和就业政策的可操作性。二是全力做好自然灾害生活救助和地质灾害防灾工作。落实自然灾害生活救助资金,出台了自然灾害生活救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提高救灾应急能力,保障受灾人员基本生活。下达中央特大型地质灾害防治专项资金4.5亿元,支持全省79处特大型地质灾害隐患点治理工作。安排中央及省级救灾资金4700多万元对纳雍山体崩塌地质灾害予以补助。

  (五)围绕推进财政规范运行,切实加强财政监督管理。一是提高财政内控管理水平。进一步完善预算一体化系统,有序扩大省级预算单位纳入省财政国库动态监控系统范围,通过信息化手段,推进预算编制、预算执行和决算办理等规范化管理。全面推进省级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实现了省级部门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编制、审核全覆盖。扩大预算评审范围,加强预算评审结果运用,推动预算评审与部门预算安排紧密结合。全面清理结转结余,对预算执行进度缓慢或预计年内难以执行的资金,及时调整用途,避免资金沉淀。推进财政内部控制建设,省级财政建立了由1个内部控制基本制度、7个专项风险管理办法和各处室内部控制操作规程组成的“1+7+N”财政内部控制体系,切实提高财政部门的风险防控能力和内部管理水平。二是大力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2015年以来,我省存量债务政府债券置换已完成69.4%,置换部分的债务平均利率从7.8%降至3.3%,平均债务期限从4.2年拉长至6.2年,累计节约利息开支616.93亿元。2017年以来,通过实施分梯度化解综合债务率、PPP模式化解存量债务、剥离存量债务等实施方案,有效防范了市县偿债风险。三是强化监督检查。对贫困县财政扶贫资金、乡镇财政分局(所)的内部控制和资金运行、预决算公开情况、部门会计信息质量等开展检查,积极督促被查单位履行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对检查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和问责。

  三、下一步财政工作安排

  今年以来,全省财政运行情况总体良好。但是,受国家继续实施结构性减税政策、宏观经济下行压力未有效缓解等因素叠加影响,财政收入持续稳定增长的基础仍不稳固,预计后两个月财政收支增幅将有所放缓。下一步,我们将全面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在贵州省代表团重要讲话精神,深刻领会和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按照省委十二届二次全会决策部署,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紧密联系财政改革发展实际开展大学习、大调研、大落实,坚定自觉地把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各项决策部署落到实处。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努力完成全年收入预期目标。围绕年初确定的财政收入预期目标,依法加强税收和非税收入征管,规范财政收入核算,严格财政收入缴库管理,努力实现收入量增质优。加大对各地组织收入的工作调度,动态掌握市县财政收入执行情况,切实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全年预期目标顺利完成。

  (二)切实保障重点支出需要。强力推进财政支出预算执行力度,督促各级各部门积极采取措施加快项目审核和资金支付进度,推动项目尽快落地、资金尽快到位,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三)继续防范和化解政府性债务风险。进一步完善我省债务管理“1+N”政策体系,研究制定安排预算资金偿还存量债务的实施方案、加强融资平台公司管理等政策措施。根据我省已出台的债务管理政策规定,加快地方政府债务置换进度,加快推进PPP模式化解存量债务,加快剥离应由企业承担的政府性债务,加快推进融资平台公司市场化转型,抓好债务展期降息,抓好债务风险隐患排查,抓好分梯度分地区降低综合率等相关工作,切实防范和化解债务风险。

  (四)认真做好2018年预算编制工作。加强对财政经济形势的分析研判和政策研究,继续围绕省委、省政府中心工作和决策部署,按照省委十二届二次全会确定的目标任务,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贯彻好提升经济发展质量和效益的要求,牢固树立长期过“紧日子、苦日子”的思想,按照“有增有保有压”的原则,做强长板、补齐短板,着力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合理性和可持续性,增强年度间预算安排的统筹平衡,做好2018年预算和2018—2020年三年支出规划编制工作。

  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做好后两个月财政改革发展各项工作,完成今年目标任务,实现明年工作起好步、开好局,意义重大。我们将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按照省十二届人大五次会议的有关决议要求和省人大常委会的审议意见,不忘初心、牢记嘱托、感恩奋进,以钉钉子精神把今年工作任务完成好,为明年工作良好开局打下坚实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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