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议2017年省本级财政预算调整方案(草案)议案的说明
贵州省财政厅厅长晏婉萍
省人大常委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贵州省预算审查监督条例》以及国务院关于预算调整的有关规定,现将2017年省本级财政预算调整方案,以及调减外债转贷规模相应转增发行一般债券安排项目等事项报告如下。
一、关于一般公共预算收支调整的建议
(一)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调整事项。收入预算增加9.72亿元。一是中国烟草总公司按协议规定,捐赠省本级专项用于烟草行业水源援建工程项目的6.14亿元;二是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3.58亿元,用于安排年度中的新增支出。
(二)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调整事项。一是年度中因捐赠收入需列收列支专项安排的支出;二是以前年度按国务院规定已收回预算统筹的部门结转资金,现按项目进度需支付2017年的项目款项;三是年度中确需新增安排的项目支出。以上三项合计9.72亿元。
按此调整后,省本级2017年财政收支总计由2017年5月预算调整的2788.59亿元增加为2798.31亿元。收支平衡。
二、其他报告事项
(一)调减外债转贷规模相应转增地方政府一般债券6.34亿元安排情况。2017年,财政部核定我省的地方政府新增一般债务限额为69亿元(外债转贷规模12.9亿元、新增一般债券56.1亿元),有关预算调整事项已于5月份报省人大常委会审议批准。年度执行中,因汇率变化、部分项目实施进度较慢,以及部分项目偿债主体发生变化等因素,2017年外债转贷实际提款额度为6.56亿元,拟调减外债转贷规模6.34亿元(省本级支出0.44亿元、转贷市县5.9亿元),相应转增发行地方政府一般债券。增加的6.34亿元建议安排年度中新增的农危房“三改”补助资金4.15亿元和民贸民品贴息资金2.19亿元。
(二)地方政府置换债券收入归还到期省本级政府债券本金情况。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财政部代办兑付的地方政府债券2017年还本付息计划表的通知》(财办库〔2017〕4号)要求,省本级2017年应向财政部归还中央代发代还地方政府债券本金69.1亿元。按照财政部关于地方可以通过置换债券归还到期债券本金的规定,考虑到2018年省本级财政收支矛盾较为突出,年度中将发行的地方政府置换债券收入用于归还到期省本级政府债券本金,置换出原预算安排的还本资金69.1亿元全部补充省级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用于平衡2018年年初预算。
(三)2016年年度决算科目变动情况。《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2016年全省和省本级财政决算(草案)及2017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于2017年7月向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报告了中央对我省的补助情况。在办理2016年年终结算时,中央对我省的转移支付补助总额不变的情况下,在科目间进行了修订。
请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