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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贵州省大数据发展应用促进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

发布时间:2017年11月30日 打印本页 关闭 【字体:

  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岷

省人大常委会:

  为促进我省大数据战略行动深入实施,根据省人大常委会2017年监督工作计划,省人大常委会《贵州省大数据发展应用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执法检查组,于2017年7月至9月,对《条例》贯彻实施情况进行检查。本次检查采取上下联动、点面结合、部门自查与人大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7月7日,省人大常委会召开执法检查动员会,听取省人民政府关于《条例》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对执法检查工作进行部署。会后,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分成十个小组,由各位副主任和秘书长带队,分别赴各市州和贵安新区进行了检查。现将执法检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贯彻实施《条例》的主要做法和成效

  《条例》颁布以后,我省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认真开展了贯彻实施各项工作,依法推进大数据发展应用,大数据战略行动加快实施,国家大数据(贵州)综合试验区建设成效明显。

  (一)抓学习宣传,营造《条例》施行良好氛围

  《条例》通过之后,省大数据办(省大数据发展管理局前身)制定了宣传实施工作方案,中共贵阳市委转发了贵阳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关于切实做好《条例》贯彻实施工作的意见。我省各级各部门开展了多种形式的学习宣传。一是省大数据办、省经信委等有关部门召开新闻发布会,省直有关部门和新闻媒体参加,对《条例》进行了发布和解读。二是发放《条例》单行本1万余册。三是充分运用电视、报刊、网络、微信等媒体进行宣传。据不完全统计,平面媒体、网络新媒体刊发或转发宣传《条例》相关稿件、消息达2815篇次。省大数据发展管理局开办《贵州大数据领导干部手机报》,向县级以上干部推送大数据发展动态,编印《贵州省大数据战略行动领导干部手册》、《大数据政策法规选编》发到县级以上有关部门。铜仁市创立大数据战略行动月刊,注册大数据工作微信公众号“数智铜仁”,及时发布大数据战略动态消息。四是组织学习培训。省发改委、省经信委、省大数据管理局等71家“云长”单位,电信、移动、联通、铁塔、广电网络公司等相关单位先后组织干部职工学习《条例》100余次。将《条例》作为干部培训的重要内容,累计培训各级干部2万余人次。贵安新区开展了《大数据挖掘理论及其应用》、《大数据技术概述与应用探讨》等主题培训。广泛的学习宣传,为《条例》贯彻实施营造了良好的氛围。

  (二)抓规划引领,推动大数据工作有序开展

  《条例》颁布以来,省委省政府先后印发了关于《实施大数据战略行动建设国家大数据综合试验区的意见》等1+8文件、《关于推动数字经济加快发展的意见》,制定了《贵州省数字经济发展规划(2017—2020年)》、《贵州省“十三五”信息化规划》、《智能贵州发展规划(2017—2020年)》。各市州和贵安新区都制定了大数据或大数据产业发展的总体规划或专项规划。贵阳市委全会制定了《以大数据为引领加快打造创新型中心城市的意见》、遵义市制定了《大数据应用示范城市建设总体规划》。部分县市根据自身发展实际制定了规划,如《桐梓县大数据产业发展规划》、《智慧岑巩总体规划(2016-2021)》。在相关规划的引领和推动下,大数据的发展应用工作得到有序较快推进。

  (三)抓标准规范,夯实大数据行业发展基础

  大数据标准和规范是大数据行业良性发展的重要基础,其制定也是抢占大数据领域话语权的重要工作。成立了全国首个地方大数据标准化技术委员会——贵州省大数据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省大数据发展管理局、省质监局组织研制发布了《政府数据分类分级指南》、《政府数据资源目录第1部分:元数据描述规范》、《政府数据资源目录第2部分:编制工作指南》、《政府数据脱敏工作指南》等4项大数据地方标准。与国家信标委大数据标准工作组合作,在贵阳开展“政府数据的基础元数据、数据质量、数据分类技术标准”、“政府数据共享交换标准”、“政府数据共享安全标准”3项标准试点。参与《信息技术、数据交易服务平台、交易数据描述》和《信息技术、数据交易服务平台、通用功能要求》2项国家标准制定。组织省大数据发展研究院、省大数据产业发展研究中心开展了4项地方标准、2项国家标准立项申报。与中国电子技术标准化研究院合作,启动了区块链应用地方标准研制工作,立项4项区块链应用标准。编制发布了《贵州省大数据清洗加工规范》等8项规范。

  (四)抓共享开放,大力促进数据“聚通用”

  数据资源的聚集、融通、共享开放,是大数据应用的重要前提和关键。省政府及有关部门大力推进政府数据“聚通用”,一是持续打造“云上贵州”系统平台,使其成为全省政府数据统筹存储、共享开放和开发利用的云服务平台,成为全省统一的政府数据中心。该系统平台于2017年5月在全国率先接入国家数据共享交换平台。二是推动数据加快汇聚。实施政府数据“聚通用”攻坚会战,推动省级政府部门和市州政府共有应用系统在“云上贵州”平台汇聚。目前,省级政府部门和市州政府699个应用系统在该平台汇聚,集聚数据269TB。2016年底建成了法人单位、人口、自然资源和空间地理、宏观经济等四大基础数据库,并上线运行。三是利用技术手段创新化解数据联通中的问题,打破传统信息化建设带来的数据壁垒,提高政府数据开放速度。为促进和保障政府数据的共享开放,贵阳市制定了全国首个政府数据共享开放的地方性法规《贵阳市政府数据共享开放条例》。

  (五)抓大数据应用,助力经济社会发展

  一是抓大数据政用,提升政府治理能力。利用大数据技术手段,在优化流程、规制权力、辅助决策等方面开展应用,推动简政放权,有效提升政府的决策、管理和服务能力。政务工作平台实现了省市县三级政府和省级政府部门100%全覆盖。“数据铁笼”工程实现了数据留痕、权力可视、规范运行,把权力关进制度笼子,有效防止“权力任性”。大数据在政法工作领域的打防管控、执法司法、服务管理、队伍监督等环节得到充分运用,有效推进了社会治理创新,提升了社会治理水平。省高级人民法院运用“智慧法院”平台,对海量案件数据采集分析,精确推送典型案例、文书模板、裁判结果参考,使办案更加高效和公正。省检察院探索运用大数据推进司法体制改革,极大提升了工作效率。

  二是抓大数据民用,服务和改善民生。通过推动各级政府部门横向、纵向间数据融通共享,使面向社会民生的公共服务更加便捷高效。“云上贵州APP”平台目前已经汇聚了21个省直部门以及各市州的3824项政务民生服务,可在网上直接办结的服务167项,其中民生服务405项,可在网上直接办结的民生服务89项,涵盖医疗、教育、公安、交通、旅游、文化、食品安全、生活支付等多个领域。“网上办事大厅”集中了省市县乡村五级近16万项政务服务。“扶贫云”运用大数据手段精准管理扶贫开发,精准识别、精准管理大为加强,脱贫攻坚步伐加快。“社会和云”实现了精细到楼层、到户的社区服务和管理。

  三是抓大数据商用,促进经济转型升级。围绕产业链构建、重大应用示范工程建设,省政府有关部门发布了大数据产业发展引导目录,涉及4个领域27项133个条目。发布了包含75个重大项目大数据工程包。积极推进大数据与三次产业深度融合,开展了“千企改造·大数据助力企业转型升级专项行动”,实施“大数据+三次产业深度融合行动计划”,组建国内外优强企业组成的大数据+产业深度融合行动服务队,为我省企业提供解决方案。以智能制造为突破口,形成一批试点示范项目,推动制造业向网络化、智能化、服务化转型。发展智慧旅游、电子商务、智慧物流、大数据金融等,推动服务业转型升级。全省大数据企业从2013年不到1000家发展到现在8900多家,与大数据相关的软件、信息服务、电子商务等产业连续三年保持30%以上高速增长,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已超过20%,成为全省经济发展的新动能。智能终端产品产量进入全国前十位,手机产量居全国第4位,贵阳成为全国第五大服务外包及呼叫服务中心产业集聚地。我省引进50个国家部委、行业及标志性企业数据资源,被国家工信部授予“中国南方数据中心示范基地”。贵阳大数据交易所累计交易金额1.5亿元。一批企业通过挖掘利用大数据,成长为行业标杆。如贵州本土企业“货车帮”已成为智慧物流行业“独角兽”。农业转型升级加快,“贵农网”已覆盖全省所有乡镇和95%以上的行政村,一批大数据应用系统在茶资源交易、农业园区、种子管理等方面投入运行。

  (六)抓安全管理,保障大数据发展应用安全

  安全管理是大数据发展应用的重要保障,省政府及有关部门高度重视大数据安全工作。一是完善安全机制。组建省大数据安全领导小组,建立了数据安全领导机制、防范机制、处置机制。组建省大数据及网络安全专家委员会,建成国内一流、务实专业的大数据及网络安全专家智库。二是加强安全体系构建。出台了《贵州省大数据安全体系建设实施方案》。发起设立大数据信息安全产业创业投资基金。建设贵阳市大数据安全监管服务平台和大数据安全综合防护平台,定期发布“大数据安全指数”。三是积极试验探索,提升安全管理水平。探索建立大数据安全地方标准。申请公安部在贵阳建设大数据安全靶场,定期开展数据安全攻防演练。建设国家级大数据及网络安全技术创新中心、应用示范中心和科研培训、产业孵化、技术验证等基地。初步建成贵阳大数据安全产业基地,集聚20多户大数据安全企业。贵阳市成为全国首个大数据安全试点城市。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从执法检查情况看,《条例》得到了较好贯彻实施,大数据有力地推动了我省经济转型升级和社会发展。同时,《条例》的贯彻实施也存在一些需要认真研究和解决的问题,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学习宣传不够深入,思想认识有待提高。有的地方政府及部门对《条例》学习不够,对相关规定缺乏深入了解。一些部门和单位对大数据重要作用认识不足,主动运用大数据意愿不强。部分干部对大数据相关知识知之不多,了解不深,对实施大数据战略认识不透彻,抓大数据工作的积极性不高、主动性不强,运用大数据提升政府治理能力、推动地方经济发展、提升服务社会能力的方法手段不多。

  (二)基础设施较为薄弱,“数字鸿沟”未完全消除。近年来我省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取得较大成绩,但与发达地区相比,总体上仍然落后。智能终端、有线电视、光纤、宽带普及率和宽带速率在全国仍处于较低水平。经过积极争取,贵阳贵安国家级互联网骨干直联点获国家工信部批准并于今年6月建成,互联网建设出省带宽大幅增加,但带宽资费仍然较高。贵阳市反映,我省三大运营商每G带宽资费是重庆、成都的10余倍。高额网络资费导致以数据为主营业务的大数据企业成本居高,制约了大数据核心业态的发展。一些偏远山区,由于信息基础设施建设成本高,市场回报率低,通信企业投入意愿不强,以致信息基础设施薄弱,加上流量资费较贵,部分农村还难以享受大数据红利。如岑巩县还有9个行政村没有通宽带。此外,一些农村公路通行质量差,农村物流成本高,电力设施供电不稳定,电商服务站需要自备发电机,影响了农村电商的发展。

  (三)大数据发展应用不平衡,质量和效益有待提高。在政务应用方面,一些市州在政法工作领域应用较好,其他领域应用还不充分。在“扶贫云”建设使用上,部分市州县还比较滞后。在大数据产业方面,地区发展不平衡,主要集中在贵阳、贵安新区和遵义市,大数据企业较为集中,大数据产业规模总量在全省占比高。其他市州信息化水平较低,大数据产业基础薄弱,产业规模体量小,引领支撑不够。数据采集、加工、分析和应用全链条的大数据生态体系尚未形成,大数据产业对经济发展的贡献率还较小。同时,我省大数据产业的重大项目、引领性项目较少,产业幅不宽,产业链不长。从大数据业态看,手机、电视、平板电脑等终端制造所占比重大,而大数据挖掘、加工、交易、应用等核心业态占比较小。一些市州的终端产品中很大部分是面向非洲、东南亚的低端产品,产品附加值较低。

  (四)数据“聚通用”需要加强,“孤岛”现象仍然存在。数据集聚和流通是大数据应用的前提条件。不少地方反映,一些数据跨部门、跨行业、跨层级流通仍然不畅,难以融合共享。一是技术原因不能共享。数据标准、系统接口不统一,系统兼容不畅,难以实现数据交换,数据传输还存在诸多“断路”。二是认识原因不愿共享。有的部门将数据信息视为部门“私产”。三是安全原因不敢共享。担心数据的隐私和安全得不到保障。四是费用原因制约共享。有的地方政府数据汇聚平台的数据存储费用高于市场一般水平。贵阳市建设的“云上贵州”贵阳分平台,是全市政府数据汇聚、存储、共享、开放的系统平台,目前与全省平台尚未联通,处于隔离状态。一些由省级部门垂直管理的应用系统和数据,跨部门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缺乏体制机制支持,缺乏数据接口,在市州县难以实现互联互通。一些地方“扶贫云”的教育、低保、住房等相关数据,要由扶贫工作部门到相关部门协调收集,甚至由驻村干部到村组采集,造成重复劳动,有时不同部门掌握的数据还不尽一致。有的“扶贫云”因数据不融通,仅仅成为缺乏动态管理的数据库,难以发挥应有的作用。

  (五)大数据人才较为缺乏,成为发展应用最大短板。受经济、科技发展水平的限制,全省大数据人才总量、结构都难以适应加快发展的需要。一方面是企业大数据人才不足。无论是掌握一般操作技术的基础型人才,还是高层次管理人才、高精尖技术人才都较为缺乏,尤其是创新型、领军型人才更加紧缺。随着我省大数据产业发展加快,人才问题已成为最大的制约瓶颈。特别是大数据发展迅速的贵阳市、贵安新区,近年来虽然采取措施大力引进,但远不能满足发展需要。目前对大数据科学家、测试工程师、开发工程师、数据分析师、大数据项目经理、技术总监等方面的人才需求激增。随着大数据往各领域的延伸发展,甚至对统计学、数学等专业的人才需求也逐渐加大。另一方面,党政机关熟悉大数据的干部较少。一些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对大数据知之不多,能够深入了解大数据、坚定不移用大数据推动发展的较少。一些地方的大数据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普遍缺乏大数据相关人员和技术支撑,大数据应用规划、观念创新、指导落实等工作推进难度较大,指导和培育大数据市场主体的能力薄弱。

  三、对进一步贯彻实施《条例》的建议

  大数据是我省弯道取直、后发赶超的战略引擎。深入贯彻实施好《条例》,对于决胜脱贫攻坚,同步全面小康,开创百姓富、生态美的多彩贵州新未来具有重要意义。要在现有基础上,进一步保持大数据发展先行优势,破解难题,克服困难,加快发展。为此,提出几点建议:

  (一)进一步加强学习和宣传,提高对《条例》和大数据的认识。我省各级政府要将《条例》纳入重要普法工作内容,采取多种措施进行更加广泛、深入的学习和宣传,增强全社会贯彻实施《条例》的主动性和自觉性。要用深入浅出的方式加大宣传,提高全省上下对大数据的认识,形成发展大数据的良好社会氛围。抓好干部这个决定因素,提高各级干部对大数据的认识水平。把大数据有关知识纳入各级党校的学习课程,加强干部培训,邀请熟悉和精通大数据的专家、学者和官员讲课、作辅导。各级干部特别是相关负责同志要主动学习,多下功夫,积极适应大数据加快发展的形势和需要,真正做到能懂大数据、会抓大数据、支持大数据。努力形成“大数据大家干”、“大数据大家用”的良好局面。

  (二)进一步加强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夯实大数据发展基础。要抓好通信基站、互联网宽带等基础设施建设,深入实施“满格贵州”、“光网贵州”行动,加快提升信息网络覆盖率。进一步完善国家互联网骨干直联点建设,积极协调争取三大运营商支持,降低宽带资费,减轻大数据企业经营成本压力。加大投入,加快建设到乡镇、到村组的信息基础设施,加强对信息基础设施的保护。加快农村公路升级改造,加大养护工作力度,提高公路通行能力,降低物流成本。加快推进边远农村电网改造。进一步争取和吸引国家有关部委、有影响的大企业到贵州建设数据库,加强建设中国南方数据中心,争取更多大数据聚集贵州,形成产业发展制高点,为引进大数据企业奠定良好基础。

  (三)进一步加强数据共享开放,推进大数据“聚通用”。加快统一的大数据系统平台建设,下功夫打造好“云上贵州”系统平台,加快公共数据汇聚、融通、开放、共享,实现“云”覆盖。省政府有关部门与贵阳市政府要加强协调,按照本《条例》第二十六条、《贵阳市政府数据共享开放条例》第九条的规定,加快“云上贵州”贵阳分平台与全省平台的互联互通。切实解决系统平台承载问题,降低数据存储费用,降低政府数据和企业数据汇聚成本。加快制定和实施政务数据共享技术规范和管理标准,建立质量管理、数据交换、整合共享等监督评估机制,促进数据汇聚融合。结合工作实际,采取科学合理方式加快各市州数据与省级部门数据汇聚,对市州数据系统是采取“迁入”还是“接入”方式,是否保留市州系统等问题进行研究。加大协调力度,切实打破数据“条块分割”,彻底消除“数据孤岛”,让数据“跑”起来、“活”起来。要结合经济社会发展难点、痛点,大力挖掘大数据场景应用,通过场景应用促进各部门、各单位数据共享融通。加快公共机构数据资源向社会开放,为企业、社会组织应用数据创造条件。在保障公共利益和个人隐私的前提下,鼓励企业、社会组织对政务数据资源进行深度挖掘和增值利用。鼓励落户我省的数据中心对社会开放其采集的数据。

  (四)进一步加大统筹力度,提高大数据产业发展质量和效益。要在我省大数据产业抢占先机、初具规模的基础上,在发挥政府作用、营造良好市场环境的同时,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让企业“唱主角”,提高大数据产业的质量和效益。立足我省生态、气候、能源、地理等比较优势,招强引优,引进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技术创新能力的产品研发和应用服务型企业,增强大数据骨干企业辐射带动作用。同时,要鼓励和支持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积极扶持、培育和壮大有创意、有市场前景的大数据应用中小企业和创客。大力发展大数据核心业态,推动关联业态向高端发展,加快大数据与传统产业融合,积极发展衍生业态。积极培育大数据产业新模式,延长产业链、价值链。要立足各市州和贵安新区实际,区分不同优势,加强统筹,实行错位发展、互补发展,优化我省大数据产业布局,充分发挥核心区域的辐射带动作用。

  (五)进一步加快引进和培养人才,切实解决大数据人才瓶颈。要制定和完善特殊政策措施,壮大各种层次的大数据人才队伍,特别要引进具备宏观发展思维的领导型人才、管理型人才,高端技术性人才。对高层次人才给予资金、住房、科研、职称评定等方面的优惠政策。要为引进的人才提供医疗、子女就学等多方面的良好服务。紧密结合市场需求,支持高等院校设置更多的大数据相关专业,支持高等院校积极参与大数据专项工程建设。鼓励和支持企业、研究机构、高等院校等联合开展大数据人才培养。在引进和培养高层次人才的同时,要注意培养不同层次的本土人才,以适应大数据不同业态、不同工种的需要。要为大数据人才的成长提供平台或机会,创造宽松、包容的良好环境,让人才在实践中锻炼、成长。要注重在各级党政机关特别是与大数据发展应用密切相关的机关单位,培养和配备懂大数据的干部。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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