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第10号)
《贵州省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已于2017年8月3日经贵州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
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17年8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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