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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举行第十次会议

发布时间:2014年09月10日 打印本页 关闭 【字体:
  贵州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于2014年7月28日至31日在贵阳举行。

  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赵克志、副主任龙超云、张群山、禄智明、傅传耀、袁周、周忠良、秘书长刘一民和常委会委员,共57人出席会议。

  省长陈敏尔、副省长陈鸣明,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袁本朴,省高级人民法院代理院长孙潮列席会议;列席会议的还有省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各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常委会有关部门负责人,省人民政府有关部门负责人,市、州人大常委会负责人、全国人大代表、省人大代表和咨询专家。7位公民旁听了会议。

  会议书面传达学习了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精神。

  会议听取并审议了陈敏尔省长代表省人民政府所作的关于上半年经济工作情况和下半年经济工作安排的报告。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省人民政府关于2013年全省和省本级财政决算(草案)及2014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审议了省人民政府关于2014年省本级财政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议案;听取和审议了省人民政府关于2013年度贵州省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会议批准了2013年省本级财政决算(草案)和2014年省本级财政预算调整方案(草案)。

  会议审议了《贵州省促进民族团结进步条例(草案)》、《贵州省黔中水利枢纽工程管理条例(草案)》、《贵阳市建设工程抗震管理办法》,审查批准了《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苗医药侗医药发展条例》。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省人民政府关于全省教育、退耕还林及林业有关工作情况的报告,并对省教育厅、省林业厅开展了工作评议。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省人民检察院关于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情况的报告,审议通过了省检察院有关人事任免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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