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中心

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2013年省本级财政决算的决议

发布时间:2014年09月10日 打印本页 关闭 【字体:
                             (2014年7月31日通过)

  贵州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听取了省财政厅厅长李岷受省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2013年全省和省本级财政决算(草案)及2014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省审计厅厅长张如飞受省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2013年度贵州省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会议结合审议审计工作报告,对贵州省2013年省本级财政决算草案进行了审查,同意省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的审查报告,决定批准贵州省2013年省本级财政决算。

                      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2013年全省和省本级

                    财政决算(草案)及2014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

                   ——2014年7月28日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上

                             省财政厅厅长 李 岷

省人大常委会:

  省十二届人大二次会议审查批准了《贵州省2013年全省和省本级预算执行情况与2014年全省和省本级预算草案的报告》。现在,2013年全省和省本级财政决算已编制完成。受省人民政府委托,我向省人大常委会报告2013年全省和省本级财政决算草案及2014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请予审查,并请列席同志提出意见。

  一、2013年全省和省本级财政决算草案

  (一)全省财政决算情况

  全省公共财政收支决算情况。全省财政总收入1917.83亿元,比2012年(下同)增加273.35亿元,增长16.6%。全省公共财政收入1206.41亿元,完成预算的100.8%,增加192.36亿元,增长19%。其中,税收收入839.67亿元,增加158.01亿元,增长23.2%;非税收入366.75亿元,增加34.36亿元,增长10.3%。加上中央各项转移支付1840.8亿元、财政部代理发行地方政府债券收入100亿元、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68.78亿元、调入资金等31亿元,当年收入合计3246.99亿元。全省公共财政支出3082.66亿元,增加326.98亿元,增长11.9%。加上上解中央支出4.48亿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06.36亿元、债券还本支出38亿元、调出资金等2.38亿元,当年支出合计3233.88亿元。收支相抵,当年收大于支13.11亿元,加上滚存结余收入,减去结转下年安排支出后,净结余25.24亿元,用于平衡2014年全省公共财政预算。

  (二)省本级财政决算情况

  省本级公共财政收支决算情况。省本级公共财政收入210.99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0.8%,增加17.87亿元,增长9.3%。其中,税收收入161.22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6.3%,增加28.81亿元,增长21.8%;非税收入49.77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86.4%,减少10.95亿元,下降18%(主要是由于专项收入、国有资源有偿使用收入和其他收入减收)。加上中央各项转移支付1840.8亿元、财政部代理发行地方政府债券收入100亿元、各地结算上划收入13.81亿元、调入省级预算稳定调节基金64.5亿元、调入资金11.9亿元,收入合计2242亿元。省本级公共财政支出649.62亿元,增加37.51亿元,增长6.1%。加上省对下补助支出1408.01亿元、上解中央支出4.48亿元、安排省级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02.66亿元、债券转贷支出29.1亿元、债券还本支出27亿元、援助其他地区支出0.04亿元,支出合计2220.91亿元。收支相抵,当年收大于支21.09亿元,加上滚存结余收入,减去结转下年安排支出后,净结余35.31亿元,比年初执行数增加34.98亿元。结余增加的主要原因:一是按照财政部规定,清理压缩财政结余结转资金,收回历年已无法支出或不需安排的支出10.6亿元;二是增加中国烟草总公司捐赠烟水配套工程专项收入9.9亿元;三是因市县财政收入决算增幅低于预算增幅,各地体制改革增量返还等相应减少补助各地支出9亿元。

  省本级政府性基金收支决算情况。省本级政府性基金收入75.78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92.2%,同比减少2.77亿元,下降3.5%,主要是由于煤炭价格调节基金收入同比减少14.07亿元。加上中央补助27.27亿元、上年结余结转46.57亿元、各地结算上划收入0.29亿元,收入合计149.91亿元。省本级政府性基金支出35.41亿元,加上下划各地支出68.14亿元、上解中央支出0.88亿元,支出合计104.43亿元,同比减少10.32亿元,下降9%,主要是煤炭价格调节基金安排的支出相应减少。收支相抵,结余45.48亿元结转2014年安排使用。

  省本级国有资本经营收支决算情况。省本级国有资本经营收入16.28亿元(含上年预算结余结转0.12亿元),支出16.28亿元。收支预算全部执行,没有结余结转安排2014年使用。

  以上数据为中央对贵州决算批复数,待省对下2013年决算批复办理完毕后将会略有变化,届时另行汇报。

  2013年,全省预算执行的主要特点:一是公共财政收入、税收收入和非税收入增幅回落,但仍高于全国平均水平。2013年,全省公共财政收入、税收收入和非税收入分别增长19%、23.2%和10.3%,增幅分别比上年下降12.2、8.4和20.1个百分点,但分别比全国地方平均增幅高6.1、9.4和0.5个百分点。二是公共财政收入质量有所提高,但非税收入占比仍高于全国地方平均比重。2013年,全省非税收入占公共财政收入的比重为30.4%,比上年下降2.4个百分点,但仍高于全国地方平均比重9个百分点,收入质量仍待提高。三是调整优化财政支出结构,不断加大支持保障改善民生力度。2013年,全省九项重点民生类支出规模达到1962.27亿元,比上年增长14.2%,占公共财政支出的比重达到63.7%,比上年提高1.3个百分点,各项重点支出得到较好保障。总的看,全省公共财政收入稳步增长,收入质量有所提高;公共财政支出进度不断加快,重点支出保障有力,为全省经济社会加快发展、保障和改善民生提供了财力支撑。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全省财政工作仍存在收入结构不够合理、财源基础不够稳固、政府性债务存在局部风险、财政资金使用绩效亟待提高、财政杠杆撬动经济社会发展的渠道和方式有待拓展、一些财政管理基础性工作还不够扎实等问题。审计情况也表明,2013年省级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较好,但也存在部分省级部门年初预算不够细化、一些专项资金未建立管理制度、少数非税收入代理银行存在拖延划解资金等方面的问题。对此,我们已在2014年及时采取督促部门编细编实预算、建立健全专项资金管理制度、严格监管非税收入代理银行收缴行为等措施,切实进行整改。同时,我们将进一步深化财税改革,强化财政管理,认真加以解决。

  二、2014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

  (一)全省预算执行情况

  全省公共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全省财政总收入1129.58亿元,比2013年同期(下同)增加129.32亿元,增长12.9%。全省公共财政收入729.42亿元,完成预算的52.6 %,增加96.63亿元,增长15.3%。其中,税收收入507.2亿元,增加77.78亿元,增长18.1%;非税收入222.22亿元,增加18.85亿元,增长9.3%。全省公共财政支出1558.79亿元,完成预算的 51.9%,增加210.59亿元,增长15.6%。

  全省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全省政府性基金收入433.38亿元,完成预算的56.6 %,增加30.84亿元,增长7.7%。全省政府性基金支出392.16亿元,减少6.36亿元,下降1.6 %,主要是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减少较多。

  (二)省本级预算执行情况

  省本级公共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省本级公共财政收入118.55亿元,完成预算的50%,增加7.85亿元,增长7.1%。其中,税收收入94.77亿元,完成预算的51.5%,增加9.38亿元,增长11%;非税收入23.78亿元,完成预算的45%,减少1.53亿元,下降6.1%。省本级公共财政支出386.09亿元,完成预算的 45.2%,增加86.58亿元,增长28.9%。

  省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省本级政府性基金收入20.14亿元,完成预算的47.7%,减少16.35亿元,下降44.8%。省本级政府性基金支出6.9亿元,减少11.91亿元,下降63.3%,主要是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减少,安排的支出相应减少。

  省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1-6月核定下达预算4.5亿元,支出1.79亿元,完成下达预算的39.8%。

  上半年财政收支呈现以下特点:1-6月,全省公共财政收支执行进度分别达到52.6%、51.9%,均为近十年来最快进度。收入方面,全省经济逐步企稳,带动税收收入实现18.1%的增长,其中增值税地方部分(含营改增)、企业所得税、营业税分别增长24.7%、12.2%、4.5%。同时,依法依规加强收入征管,收入效益和质量有所提升。全省非税收入占公共财政收入比重为30.5%,比上年同期下降1.6个百分点。支出方面,中央支持力度加大,积极财政政策得到较好落实,各项重点支出得到较好保障。各级财政加强支出预算执行管理,加快资金审核和支付,提高了资金使用效益。在资金安排上,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集中财力保障和改善民生。1-6月全省九项重点民生类支出合计972.61亿元,占公共财政支出的62.4%,其中住房保障、节能环保、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分别增长162.3%、26.1%和23.2%。

  总的看,今年以来,省以下财政新体制运行平稳,调动了省、市、县三级发展经济的主动性和支持企业的积极性;中央支持进一步加大,累计获得中央补助1867.69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24.5%,完成全年工作目标的86%;县域经济发展活力进一步增强,88个县公共财政收入470.54亿元,占全省公共财政收入的64.5%,比上年同期提高1.9个百分点;全省政府性债务余额比上年增长3.3%,强化债务管理效果开始逐步显现,债务较快增长的势头得到有效控制。同时,各级财政部门守住发展和生态“两条底线”,有序推进财政工作与财政改革发展,充分发挥了财政在稳定经济、改善民生、增进投资等方面的积极作用。

  上半年,我们主要开展了以下工作:

  (一)支持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推动经济结构调整优化。增加重点发展平台和重点建设项目投入,推动“5个100工程”、贵安新区重点发展平台和“四在农家·美丽乡村”基础设施建设六项行动计划等重点项目加快建设步伐。全省交通运输支出完成136.74亿元,继续推进铁路、公路、水运和机场建设,加快建设现代综合交通运输网络。全省农林水支出完成155.3亿元,全面落实各项强农惠农富农政策,促进现代农业加快发展,加快建设现代水利工程网络。安排省级工业和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12.9亿元,持续支持民营经济和“五张名片”等特色优势产业发展。完善扶持微型企业政策措施,落实省级扶持资金7亿元,计划扶持2万户微型企业。全省科学技术支出完成12.68亿元,积极支持科技进步与创新,推动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全省节能环保支出完成17.05亿元,支持、推动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

  (二)不断加大支持保障改善民生力度,推动各项社会事业加快发展。优先保障教育投入,《贵州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规定,确保“十二五”期间省级财政教育总投入达到255亿元以上;2011-2014年省级仅公共财政预算安排的教育支出就达到258.03亿元,提前一年超额完成投入任务。上半年,我们统筹兼顾做好民生大事要事,“十件民生实事”省级保障资金61.9亿元全部下达。全省教育支出完成263.8亿元,积极支持各级各类教育事业发展。全省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完成150.03亿元,城乡低保月平均保障标准分别提高12.9%和15.4%,确保公益性岗位安排就业困难人员8万人,继续做好社会保险、社会救助和优抚安置工作。全省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完成127.47亿元,继续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政府补助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320元。切实支持解决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全省住房保障支出完成156.77亿元,促进城镇保障房、扶贫生态移民房建设和农村危房改造深度融合。全省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完成17.61亿元,积极支持构建现代公共文化和全民健身服务体系。

  (三)努力为企业发展创造良好财税环境,促进经济稳定增长。积极参与服务企业服务项目大行动,为企业发展和项目建设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安排5亿元国企改革改制资金,配合制定省国资委监管企业产权制度改革三年行动方案,增强国有经济活力和带动力。落实扩大“营改增”试点,对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执行暂免征收增值税、营业税及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等各项政策措施;2014年将我省目前执行的省级设立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由69项减少至53项,进一步减轻和公平企业负担。

  (四)贯彻落实中央财税改革举措,稳步推进省以下财税体制改革。改进预算管理制度,省以下分税制财政体制运行平稳,政府性债务管理逐步规范,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试点有序推进。进一步完善省直管县财政改革,分析整理64项民生性配套项目执行情况,梳理各级民生事权和支出责任,对全省88个县级2013年财政管理绩效进行综合评价,开展2014年省直管县县级年初预算合规性审查,财政管理效率有所提高。推进税制改革,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的统一部署推进“营改增”扩围,并继续做好煤炭资源税从价计征的准备工作。支持推进金融体制改革,“引金入黔”工程继续实施,地方金融机构建设积极推进;获得国家开发银行棚户区改造授信规模880.5亿元,首期贷款额达328.88亿元;推进全省担保体系建设,争取到中央专项补助资金1.4亿元。

  (五)切实加强财政预算管理,提升财政管理效率。强化综合预算编制,对2014年省级部门预算项目库进行梳理,完善资金分配制度。公开2014年省级财政预算报告,配合省政府督查室指导和督促70余个省级一级预算部门公开2014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进一步加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和公务卡改革力度,加强预算执行分析,夯实总预算会计基础管理,强化财政决算编审和批复。加快推进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制度建设,制定印发差旅费、培训费管理办法等5项制度。

  三、2014年下半年财政工作主要任务

  当前及今后一段时期,全国经济从高速增长转变为中速稳步发展,经济运行进入中速增长的换档期已成为“新常态”。上半年全省公共财政收支虽然总体运行平稳,但受全国经济下行影响,财政运行面临较大困难,各级各部门必须牢固树立过“紧日子”常态化的思想。从收入情况看,上半年与前三年同期比较,财政收入增幅呈逐年回落态势;今年以来,受国际国内宏观经济形势影响,我省煤炭、电力行业税收短期内难以恢复增长;酒制造及批发业税收后劲明显减弱;房地产业及其相关的金融业、建筑业税收将会承受一定的下行压力;受“营改增”继续扩围、提高小微企业税收减免额、对大型水电企业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8%的部分实行即征即退等结构性减税政策的影响,我省收入增长的基础仍不稳固。从支出情况看,受收入增幅较上年减缓影响,省市县三级相应可安排的财力增量也将减少,支出增幅也将随之回落;若统筹不当,少数市县可能面临重点支出得不到有效保障的困难。从宏观政策面看,中央《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中有关中央与地方税收分享、地方税体系建立等具体政策措施尚不明朗,对地方可能造成的减收和转移支付的影响目前难以预计,我们要高度关注,及时做好调研分析和相关测算,在贯彻落实国家税制改革措施的同时,尽力争取我省地方税收既得利益不受较大影响,确保年度预算执行平稳运行。

  下半年,我们将正确处理好加快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的关系,继续扎实做好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各项工作,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进一步加强财政收支管理。收入方面,依法加强税收和非税收入征管,按照“依法征收、应收尽收、坚决不收过头税,认真落实税收优惠政策”的原则组织收入,严禁采取虚收、空转等方式违规增加收入和收“过头税”,不折不扣地落实好各项结构性减税政策,在努力完成预计目标任务的同时提高财政收入质量。支出方面,进一步加强财政支出预算执行管理,加快资金审核和支付,协调把握财政支出及时性与均衡性的关系,对重点和大额支出项目,审核后要跟踪后续进展,减少资金滞留。

  (二)继续实施积极财政政策。按照让市场和政府各归其位的原则,认真审视财政的保障范围和手段。坚持勤俭办一切事业,继续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腾出更多财力用于重点支出和民生保障。以交通、水利、“5个100工程”、贵安新区和“四在农家·美丽乡村”基础设施建设六项行动计划、保障性住房等为重点,大力支持重点发展平台和重点项目建设,加快项目落地和建设。

  (三)积极推动产业发展。支持各地因地制宜发展产业,立足自身资源禀赋和市场需求,重点发展具有市场含量、就业容量、环境质量的产业。围绕煤炭、白酒、电力、房地产等对财税收入影响较大的行业深入开展调研分析,有针对性地研究提出落实财税扶持政策、引导金融资金加大投入等政策措施,大力支持民营经济和环境友好型产业发展,主动帮助企业解决生产经营中遇到的困难。

  (四)扎实推进财税体制改革。认真研究中央《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政策要点,切实做好我省改革方案与中央总体方案的衔接,着力在改进预算管理制度、落实国家税制改革政策措施、强化地方政府性债务管控等方面取得进展。积极协同推进扶贫开发、文化体制、社会体制、生态文明体制机制等相关领域改革。

  (五)着力支持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认真梳理现有涉及生态文明建设专项资金的来源渠道、使用方向、支持重点,按照渠道不变、监管不变的原则,突出资金安排重点,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建立环保投入正常增长机制,确保环保投入增幅与经济增长速度相协调。发挥好财政投入的引导作用,鼓励更多企业投入环保产业发展,带动更多社会资金投入环保基础设施建设。

  (六)积极争取中央支持。密切关注中央拉动经济增长的新政策新措施,争取中央在对宏观政策进行预调微调时,在项目安排、资金投入、信贷规模等方面给予贵州差别化支持,帮助我省加快项目建设并尽快形成收益。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当前国内外经济形势仍非常复杂,做好财政工作任务艰巨。我们将在省委的正确领导下,诚恳接受省人大常委会的指导和监督,积极应对各种困难和挑战,扎实推进财政改革发展各项工作,为完成2014年全面深化改革和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作出应有贡献。

上一篇: 没有了

下一篇: 没有了

相关信息

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