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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关于2013年省本级财政决算草案的审查报告

发布时间:2014年09月10日 打印本页 关闭 【字体:
                 ——2014年7月28日在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上

                      省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安正康

省人大常委会:

  财政经济委员会听取了省财政厅关于2013年全省和省本级财政决算草案及2014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省审计厅关于2013年度贵州省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对省本级财政决算草案进行了初步审查。现将审查意见报告如下:

  2013年省本级公共财政收支决算情况:公共财政收入210.99亿元,为调整预算的100.8%,增长17.5%;加上中央各项补助等,收入合计2242亿元。公共财政支出649.62亿元,增长6.1%;加上省对下补助支出等,支出合计2220.91亿元。收支相抵,加上滚存结余收入,减去结转下年安排支出后,净结余35.31亿元。

  省本级政府性基金收支决算情况:政府性基金收入75.78亿元,为调整预算的92.2%,下降3.5%;加上中央补助等,收入合计149.91亿元。政府性基金支出35.41亿元,加上下划各地支出等,支出合计104.43亿元,下降9%。收支相抵,结余45.48亿元结转2014年安排使用。

  省本级国有资本经营收支决算情况:国有资本经营收入16.28亿元,支出16.28亿元。

  财政经济委员会认为,2013年,省人民政府及财税部门坚持主基调主战略,积极争取国家支持,狠抓增收节支,着力优化支出结构,财政收支规模持续增长,重点支出保障有力,较好地完成了省十二届人大一次会议批准的预算任务。建议本次会议批准贵州省2013年省本级财政决算草案。

  省审计部门依法开展审计监督,反映了预算编制和执行、财政管理、政府性债务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并对健全监督机制、完善制度建设、提高保障能力等提出了意见建议,为推进依法理财做出了积极努力。建议省政府对审计查出的问题切实进行整改,并在2014年底前将纠正情况和处理结果向省人大常委会报告。

  为进一步做好财政、审计工作,财政经济委员会建议:

  一、着力强化预算编制和执行。完善全口径预算决算编制及管理制度,严格预算编审程序,细化编制内容,增强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准确性、合理性。健全预算执行动态监控体系,增强预算执行的均衡性和有效性。建立健全贯穿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的绩效预算管理体系,着力加强预算编审、绩效目标、绩效分配和绩效评价,提升预算管理水平。

  二、调整优化财政支出结构。进一步盘活存量,统筹安排财政资金,集中有限的资金用于稳增长、调结构、惠民生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加强行政运行成本管理,严禁新增“楼堂馆所”建设,严格控制“三公”经费。继续加大对民生领域的投入力度。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加大对节能环保、公共服务业、城市基础设施和促进消费等方面的投入,努力促进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

  三、重视防范政府债务风险。举债规模要与当地经济发展、财力水平和偿债能力相适应。规范举债行为,制定和完善举债、花钱、监督、还债的相关制度。金融监管部门以及财政、审计部门要对地方政府性债务深入分析、及时预警。帮助债务风险大的几个县区度过难关,积极防范风险的扩大,确保社会和谐稳定。

  四、注重增强审计监督实效。在全面审计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真实性、合法性的基础上,突出对社会经济生活焦点、人大代表反映热点的回应。加强监督审查,跟踪督促审计问题的整改和责任人的处理。必要时,人大常委会相关部门将直接听取有关部门问题的报告。对整改不到位、屡查屡犯的部门,建议政府相关部门要采取果断措施,以保证财政资金公开透明和安全有效。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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